2001年3月29日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01年4月13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京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1年04月13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4月13日
- 頒布單位:南京市人大常委會
2001年3月29日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01年4月13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鑒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江蘇省獻血條例》已經頒布實施,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南京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本決定自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之日起施行。
我受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託,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南京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的決定 作如下說明。《南京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1996年11月22日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 二十七次會議制定,並經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愛國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經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現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在該決定通過前進行了初步審查,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於5月12日召開...
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對《江蘇省獻血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省依法實行公民無償獻血制度。“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以下稱適齡)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京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等6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10年11月19日 實施時間 2010年11月19日 頒布單位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 目錄...
《南京市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14年6月26日審議制定,現就《條例》作如下說明。一、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南京是我國東南沿海地區少數民族人口最集中的...
2003年1月11日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制定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予以廢止。中文名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 地區 南京市 國家 中國 實際那 2014年8月22日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南京市人大常委會由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在代表中選舉的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組成。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引言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修正) (1990年6月18日江蘇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2月18日...
三、審查南京市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南京市2023年預算草案; 四、審議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審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審議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和決定南京市人民...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是南京市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廢止 2023年9月27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京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條例》《南京市預防職務犯罪條例》的決定:南京市第...
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7月30日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8月2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的決定》...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7月30日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8月2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市城市道路設施管理條例〉的決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3月28日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創業特別社區條例》的決定 (2018年1月19日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28日江蘇省第十三屆...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7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12.01.30由南京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7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7月30日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8月2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市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0年10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0年11月19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20件地方性...
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7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04年8月20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城牆保護管理辦法〉的決定》...
(2014年6月26日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4年7月25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的決定》已由...
2002年4月3日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2002年4月24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集貿市場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
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5月27日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市蔬菜使用農藥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地方性法規經公布後,應當及時在《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南京人大網上刊載,並自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內在《南京日報》上刊載。在《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上刊載的地方性法規文本為標準文本。第五十四條 地方性法規...
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6月5日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1997年8月2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市建設用地管理條例〉的決定》...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17日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1997年10月17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條,南京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