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一日游”管理規定》在1998.10.21由廣西南寧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一日游”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8年10月21日
- 實施時間:1998年10月21日
- 頒布單位:廣西南寧市人民政府
《南寧市“一日游”管理規定》在1998.10.21由廣西南寧市人民政府頒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青秀山保護條例》對青秀山的保護範圍、規劃建設、保護措施等作了明確規定,全面涵蓋並豐富了《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規範的內容。為維護法制的統一,南寧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廢止《南寧市青秀山風景名勝區管理...
九、《南寧市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使用偵察證暫行辦法》(1998年6月15日,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19號);十、《南寧市體育市場管理規定》(1998年7月14日,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十一、《南寧市“一日游”管理規定》(1998年10月21...
位於南寧市江南區江西鎮的揚美古鎮,處於左江下游,始建於宋代,繁榮於明清,已有千年歷史。對這一珍貴的文化遺產,《條例》明確古鎮保護規劃編制制度,由江南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古鎮保護規劃,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根據已經自治...
南寧市體育市場管理規定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體育市場管理,促進體育事業發展,提高人民民眾身體素質,保護體育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體育市場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護南寧市城市歷史傳統街區風貌,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歷史傳統街區是指具有一定保護價值、風貌特色和歷史遺蹟、延續城市歷史的...
日前,記者從南寧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南寧市大明山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18年8月1日施行。該《條例》明確大明山管理範圍、自然保護區內新建建築物高度設上限,以及按照不同區域規範設定建設行為等內容,立法下足功夫...
另外,南寧市已經出台了《南寧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對作為飲用水水源的水庫管理,保護範圍更廣、管理要求更加嚴、違法責任更重。因此,按照特別法優先於一般法的原則,為做好銜接規定,條例還明確“《南寧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對具有...
南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8月14日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城市歷史風貌,促進城市建設和文化傳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這樣規定,確保立法與規劃、管理實際的銜接和一致性。而在崑崙關保護管理體制方面,《條例》明晰了管理主體,規定南寧市人民政府負責崑崙關保護管理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規定崑崙關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崑崙關的規劃、管理、保護、利用等具體工作...
歷史傳統街區範圍內涉及文物保護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歷史傳統街區的保護、建設和管理,由南寧市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建設、土地、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南寧市工商業聯合會(總商會)貴港商會 財務管理辦法 為維護廣大會員和商會的利益,加強財務管理,合理使用商會經費,保護商會的資產安全,保證商會工作的正常進行和日常費用開支,根據《南寧貴港商會章程》和有關財務管理規定,依據取之於會員...
南寧市人民政府令 第23號 《南寧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14年3月21日市十三屆人民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市 長:周紅波 2014年5月6日 規定全文 南寧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
南寧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定,對以下十五件地方性法規進行修改:………。十四、《南寧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一)將第十四條第四款修改為:“違反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為鼓勵和引導公眾更多地採用公交出行的方式,《條例》規定在南寧城市交通樞紐和城市軌道交通換乘站(比如南寧東站、埌東客運站)、遊客集散地等,可以實現自駕車輛與公共運輸換乘的地段,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同時,還規定國家、自治區法定節假...
《南寧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經1999年1月6日南寧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通過,1999年9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批准;2011年11月16日南寧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修訂,2012年3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
《南寧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制定的法規條文,共五章四十四條。2022年11月20日,廢止《南寧市停車場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
再結合南寧目前有將近200萬輛已領取正式號牌的超標電動腳踏車的實際情況,專家們認為,立法應最大化保障這類車主民眾的切身利益。經過廣泛聽取社會意見以及進行第三方風險評估,《條例》規定正式號牌超標電動腳踏車的使用期為10年,時間從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