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京市高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高淳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3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高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掛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區大數據管理局牌子。

南京市高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任:芮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高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高淳區康樂路195號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芮敏(主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組織起草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有關計畫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區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協同推進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牽頭推進實施全區“一帶一路”建設和總部經濟發展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負責重大項目研究、儲備,協調推進全區重點項目建設。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區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協調推進全區對口支援、對口幫扶工作。
(八)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區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區重點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綜合研判全區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全區樞紐經濟發展工作。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區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統籌全區新經濟及未來產業推進培育工作。
(十)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擬訂區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牽頭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落實好省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全區能源行業管理。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能源體制改革、戰略布局和結構調整。貫徹實施能源行業標準,監測預測能源發展狀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負責推進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指導能源科技進步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承擔電力、煤炭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市場價格監測預警,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落實價格調節基金等價格調控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機制改革政策。制定區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指導區內相關部門的定價管理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區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監測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軍糧供應管理,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六)擬訂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物資儲備承儲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儲備政策落實及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
(十七)承擔區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區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區富民增收工作領導小組、區推進服務業發展聯席會議等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大數據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數據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全區大數據整合管理、開放套用、產業轉化、安全保障及智慧高淳建設、電子政務管理等工作。主要職責是:
(十八)負責統籌全區大數據發展工作,負責智慧高淳工程建設相關工作,擬訂智慧高淳和大數據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
(十九)負責起草全區大數據規範性檔案。負責制定政務數據資源採集、歸集、使用、共享、開放以及質量和安全管理等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
(二十)負責統籌全區政務數據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政務數據基礎支撐平台和套用服務平台的規劃建設、集約利用和績效評估,組織實施政務數據共享套用工作。
(二十一)指導全區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數據開發利用工作,推動數據資源在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套用。指導全區政務數據開放工作,促進大數據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
(二十二)負責全區政府投資電子政務項目的統籌規劃、審核把關。負責擬訂智慧高淳及電子政務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三)負責全區政府網站的建設規劃、組織保障、健康發展、安全管理、考核評價等工作,主辦高淳區人民政府網站。
(二十四)指導全區政務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政務數據和電子政務安全的組織推進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五)負責全區大數據開發套用、智慧城市建設等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以及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七)職能轉變。
區發改委行政許可事項交由區行政審批局相對集中行使後,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建立監管目錄清單和責任清單,會同區行政審批局健全審批和監管協調配合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及依據責任清單追責機制,實現集中審批與有效監管的無縫對接。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更加聚焦研究大戰略、謀劃大政策、分析大趨勢、推動大項目。統籌改革創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區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對國家重大戰略、重大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區落實的統籌推動和監督評估相關職能,提升國家巨觀政策的執行效果。
2.強化制定全區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全區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區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3.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貫徹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健全反映區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5.加強糧食和物資儲備的統籌規劃,構建完善的物資儲備體系,強化糧食和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職責分工。
1.關於重大項目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全區各類重大項目招引工作的統籌謀劃、服務協調、督查考核,負責重大產業項目落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全區重點項目協調推進工作。
2.關於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工作的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推進創業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工作。
3.關於定價管理職責分工。區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制定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制定區權內除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外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4.關於監管執法職責分工。建立部門間執法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對上漲較快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依法制定干預措施;負責糧食和重要物資儲備的日常管理工作;發現違法線索需要查處的,應當及時移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價格和糧食流通領域依法開展執法檢查,負責規範價格、收費和糧食流通行為,查處價格、糧食流通領域等違法違規行為。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價格和收費政策後,應當及時將相關檔案抄送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並提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檢查落實。
5.關於區級救災物資儲備相關工作的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6.關於人口相關工作的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市和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7.關於政府投資電子政務項目立項審批的職責分工。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政府投資電子政務項目的統籌規劃、審核把關,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政府投資電子政務項目的立項審批。
8.關於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區大數據管理局承擔全區電子政務管理職責,為全區政府網站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區政府網站的建設規劃、組織保障、健康發展、安全管理、考核評價等工作,主辦高淳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政府辦承擔政府網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綜合運用區政府入口網站和政務微博、微信等政務新媒體,積極開展政務信息的公開與發布,並加強對各鎮街、板塊、部門應公開信息內容質量的督促指導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信息化、安全保密、信訪、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督查督辦、電子政務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發布、輿情監測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委機關內部財務、政府採購等工作;做好有關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開展財務管理;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才發展、工資、考核獎懲、出國(境)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單位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研究提出全區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全區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規劃編制立項,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協調、參與制定土地相關政策。組織擬訂並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形勢,統籌組織開展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議;研究總量平衡,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巨觀調控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並開展相關工作;提出經濟安全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的組織制定、分解、檢查和考評;承擔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調研課題,負責發改系統重大課題的組織、協調、管理和考核;會同有關部門安排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全區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並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
(三)法規與經濟體制改革科。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研究建立市場體系過程中的實際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協同推進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合作與交流事宜和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和法治機關建設工作,負責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監督檢查相關法規、規章、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協調配合全區招標投標工作;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推進非公經濟發展改革;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和財政金融科(區重點項目推進辦公室)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巨觀管理;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任務計畫和政策措施;按許可權審核轉報投資項目;根據職責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研究提出全區重點項目政策措施建議,規劃全區重點項目布局,編制下達區級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監測分析全區重點項目建設實施情況,負責全區重點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承擔區重點項目推進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上級長江經濟帶發展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問題和年度工作安排並組織實施;協調長江經濟帶跨地區跨部門重大事項,督促檢查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承擔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提出重點基礎設施布局建議,協調和推進重點基礎產業項目;對綜合交通規劃及公路、水運、城市軌道交通等專項交通規劃提出審核意見;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存續期監管工作;協助開展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的股份制改制和協調推進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工作;聯繫協調地方金融機構的發展和業務創新,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台,為全區重點項目、主導產業、中小企業等提供金融支撐。
(五)對外經濟與合作科。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等重大政策;做好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審核轉報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投資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除外)的進口設備免稅審核轉報;承擔推進國際產能合作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承擔區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組織招商引資相關工作;牽頭推進總部經濟發展工作。統籌推進落實國家長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戰略;組織全區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並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有關戰略,制定跨區域發展規劃;承擔城際間的聯絡協調和合作交流,推動建立與區域外的合作機制。統籌協調全區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工作;承擔全區對口支援地區支援業務工作指導,按分工編制實施相關計畫,統籌協調支援項目資金安排;牽頭負責東西部扶貧協作年度任務完成;承擔區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農村經濟科。提出全區農村經濟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包括畜牧業、漁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負責全區放心消費工程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安排外向型農業專項扶持資金;負責全區特色小鎮的規劃布局、督查推進,協調指導特色小鎮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承擔區特色小鎮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委承擔的區內扶貧等工作。
(七)產業發展科(主導產業辦)。綜合分析和協調產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區工業經濟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擬訂和協調實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產業基地建設;牽頭負責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製造業項目中央和省、市預算內專項資金的組織申報、審核和監管,參與區級新興產業基金、科技創新基金等監管。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服務業各主要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快推進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推動服務業品牌化標準化建設;下達服務業投資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服務業項目引導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管理,負責組織申報國家和省、市服務業資金;統籌重要商品總量平衡,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根據職責分工編制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承擔區推進服務業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樞紐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工作推進、規劃編制和政策制訂;協調推進樞紐經濟區規劃編制和實施;負責全區樞紐經濟年度目標和重點項目計畫的制定、實施和考核;負責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推進實施,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協調推進物流園區和重點物流項目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樞紐經濟區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管理。組織擬訂全區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承擔全區新經濟及未來產業推進培育和發展工作,提出新經濟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建立全區新經濟發展的協調聯動推進機制。
(八)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並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環境保護與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循環經濟等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協助環保部門做好全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擬訂、分解、檢查工作。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擬訂全區熱電聯產、資源綜合利用發電和區域配電網規劃;承擔煤炭行業管理;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的發展;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開展能源裝備研發、套用和推廣;參與石油、天然氣項目推進;組織推進天然氣儲氣設施規劃建設;組織實施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等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督促屬地政府指導油氣輸送管道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管道保護工作。
(九)社會發展科。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年度評估和形勢分析;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指導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工作;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協調指導全區產教融合、健康產業發展等工作;負責社會事業項目申報;負責區民生實事安排、推進和考核工作。綜合研判區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發展趨勢,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銜接平衡有關規劃、計畫;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創新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區富民增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價格和收費管理科。負責國家和省市有關資源環境價格、公用事業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服務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改革方案的實施;擬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擬訂供排水、交通運輸價格和教育、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文化旅遊、環境衛生服務、保障性住房及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十一)價格調控和成本監審科。擬訂價格機制改革計畫;提出價格調控預期目標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價格監測、分析和預警工作;擬訂市場價格異動應急預案,依法對價格過快上漲的重要民生商品實施價格備案或者提出價格干預措施;參與價格調節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制定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計畫;負責定價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負責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
(十二)糧食和物資儲備科。研究提出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擬定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研究提出區級儲備糧油棉糖收購、銷售及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指導協調糧食產銷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市場體系發展和建設;承擔糧油棉糖市場監測預警、應急供應、統計工作;研究擬訂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全區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的建議,擬定物資儲備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糧食和物資倉儲物流等項目建設資金申報、審核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應急救災物資儲備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提出安排相關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承擔全區糧油工業和物資儲備統計工作;指導行業科技創新、技術改造、人才培訓和科普工作;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對外交流合作。
(十三)糧食和物資監督檢查科。擬定全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區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政策執行和管理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糧食和物資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違規違法案件的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擬定糧食和物資倉儲技術規範、標準;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指導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安全區長責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協助起草糧食和物資儲備全局性工作檔案、文稿工作。
(十四)數據資源管理科。擬訂智慧高淳和大數據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智慧高淳及電子政務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投資電子政務項目的統籌規劃、審核把關,參與竣工驗收和績效評價;負責智慧城市建設的交流合作。負責統籌全區政務數據管理工作,承擔政務數據管理體系規劃和建設;負責組織實施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協調政務數據開發和套用工作;負責政務數據基礎支撐平台的規劃建設、集約利用和績效評估;負責組織全區政務數據開放套用工作,促進大數據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
(十五)信用與創新套用科。負責促進數字世界與現實世界的融通發展,開展數字管理創新和大數據分析研究,推進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套用場景設計;負責城市智慧型門戶等服務平台的規劃建設和統籌協調;負責全區政府網站的建設規劃、組織保障、健康發展、安全管理、考核評價等工作。負責推進國家、行業及地方大數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實施,研究制定全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制度,制定發布全區政務數據資源採集、存儲、使用、共享、開放的標準規範,指導全區政務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政務數據和電子政務安全的組織推進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落實社會信用體系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套用管理,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負責區自然人信用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2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專職副局長1名,區大數據管理局專職副局長1名;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區大數據管理局局長由區發改委主任兼任。科級領導職數18名,其中正科長(主任)15名,副科長(副主任)3名。

其他事項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權力事項按《南京市高淳區發展和改革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南京市高淳區發展和改革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定或行使行政權力。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南京市高淳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主任:芮敏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

地理位置

高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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