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是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2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是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2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是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4月2日印發的一份檔案。【發布文號】市政府令第194號【發布日期】2001-04-02【生效日期】2001-04-02【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南京市...
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決定,對7件法規作如下修改:………。二、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 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險房屋拒不治理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停止使用危...
本市建立市、區人民政府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網路,並確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七條 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統一指導和綜合監督管理,其所屬的房屋安全管理...
的決定 南京市政府關於修改《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在2003.09.04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03年8月28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二00三年九月四日 刪除第十六條、第二十條。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築及其範圍內的管線敷設、設備安裝、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第三條 南京市建築工程局是本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行業管理部門,其所屬的南京市建築安全...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7月30日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1997年8月2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南京市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條例〉的...
二、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 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險房屋拒不治理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停止使用危險房屋,必要時可以作出強制治理決定,採取加固、修繕等治理措施。” ...
辦法信息 第230號 《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9月2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長:蔣宏坤 二OO四年九月十日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發展,規範房屋租賃...
本辦法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本辦法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條 南京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稱“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市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稱施工現場),是指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城市軌道交通、建築裝飾裝修等建設工程和建(構)築物...
2010年10月28日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0年11月19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20件地方性...
《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已由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2016年1月21日制定,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16年3月30日批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
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企業,是指依法取得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相應資質、從事物業服務的企業。第四條 南京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物業管理活動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各區(縣)房產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物業管理...
方山教育功能區等範圍以外地區的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高淳縣、溧水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實施辦法。居民個人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不適用本規定。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市政發[2000]8號)具體內容 第一條:為了建立房屋維修保障機制,培育物業管理市場,維護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
(一)房屋權屬登記證明,裝修人是使用人的,還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房屋結構變動的證明;(二)房屋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身份證明;(三)涉及共用部位的,應當提供共用人同意變動的證明。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需...
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01年10月26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1年11月1日。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鎮房屋權屬登記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辦法全文 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2020年修訂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健全房屋維修保障機制,維護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
第二十三條 符合規劃的建築物按照規定經消防安全評估和房屋安全鑑定合格後,可以予以保留,並依法依規做好保留建築物資產移交。予以保留的建築物產權被依法歸集後,可以與土地一併掛牌出讓。已徵收房屋允許保留的,土地用途和房屋使用功能以...
《南京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1月19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的管理,保障飲用水質量和安全,維護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