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於2002年7月18日成立,2013年3月更名為“十堰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 成立日期:2002年7月
機構簡介,機構設定,工作職責,地址,

機構簡介

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於2002年7月18日成立,2013年3月更名為“十堰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現有49個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行政部門、227項審批服務項目、131名視窗工作人員進駐中心。中心充分體現了服務型、廉政型、效率型政府的“形象工程”,為民親商的“民心工程”,高效廉潔的“陽光工程”。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督辦;承擔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精神文明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社會維穩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退休幹部服務、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計畫生育、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中心機關黨務、群團工作及進駐中心視窗的黨務、政務、群團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聯繫工作。
二、行政審批管理科
審核市政府部門進入或退出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進駐部門開展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地實際調整服務事項;開展對進駐部門視窗政務服務的績效評估、業務規範和流程最佳化工作;負責中心電子政務平台和網上政務服務大廳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負責信息收集、更新和發布等相關工作;負責網上電子政務辦公工作;負責對分中心、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辦)便民服務大廳、村(社區)便民服務室政務服務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考評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中心各視窗、分中心、縣(市、區)政務服務中主、鄉(鎮、街辦)便民服務大廳、村(社區)便民服務室各類業務報表及統計、存檔工作;組織中心工作人員進行行政審批業務、規範化服務和電子政務技能培訓工作。
三、監督管理科(掛投訴中心牌子)
負責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大廳日常管理和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中心機關、視窗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管理、考核、督查,將考評結果及建議通報派駐部門;負責受理、處理服務對象的投訴、來信來訪,及時向投訴人反饋調查處理情況;研究制定中心機關人員、視窗人員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負責組織收集社會各界對中心的意見建議;負責市政務網、市長熱線、中心網線上諮詢、投訴等相關工作。
四、投資代辦科(掛市政府投資代辦處牌子)
負責為大企業提供業務申請、政策諮詢、審批服務、審批協調、跟蹤督辦、免費代辦等服務工作;負責對享受直通車服務的大企業辦理項目審批,納入“綠色通道”,組織有關進駐中心部門視窗實行並聯審批、聯合會審、聯合辦理;協助辦理大企業項目審批的有關收費減免手續;負責為市委、市政府確定重點項目、招商引資項目、東風公司工業項目提供全程代辦服務。

工作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對分中心、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辦)便民服務大廳、村(社區)便民服務室規範化建設及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考評;
二、研究制定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審核市政府部門進入或退出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進駐部門開展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地實際調整服務事項;
四、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各辦事崗位及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建議通報派駐部門;
五、受理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投訴,並及時向投訴人反饋調查、處理情況;
六、承擔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電子政務平台和網上政務服務大廳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
七、組織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行政審批業務、規範化服務和電子政務技能等培訓;
八、加強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綠色通道”服務,為大企業提供業務申請、諮詢、指導、督辦、代辦、聯合審批及投訴受理等服務;
九、負責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組織排查廉政風險點,制定風險防控措施,編制廉政風險防控流程圖;
十、負責進駐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黨務、政務、工青婦群團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和聯繫;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

十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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