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3號)、《湖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十堰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設定方案〉的通知》(鄂編髮[2009]36號)和《中共十堰市委辦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十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十辦文[2010]11號)精神,設立十堰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正縣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地點:十堰市
  • 內設機構:5個
  • 黨組書記:嚴清華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簡介,工作動態,

職責調整

(一)增加負責市直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的監督管理職責。
(二)加強對市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市直機關的具體情況,擬訂機關事務工作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對機關事務改革、發展進行調查研究和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中的有關共性問題,加快促進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
(三)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市行政辦公中心(會議中心)及“三個大院”國有資產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區域內綠化美化、環境衛生、水、電、暖的供應保障等工作;負責管理區域內後勤物業工作。
(四)負責指定的副市級以上幹部和有關離退休幹部的生活服務工作。
(五)負責市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消防、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政務督查、政務公開、對外信息發布等行政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召開的重要會議和對外接待服務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及幹部職工培訓等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訂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等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直管房的住房維修基金、公積金和基建基金;負責房屋維修基金的申報、使用、審核和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經費和支出的審計、核銷工作。
(四)綜合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市行政辦公中心(會議中心)及“三個大院”國有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綠化美化、環境衛生、水、電、暖的供應保障等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後勤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後勤保障服務的監督管理;參與機關直管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指定的副市級以上幹部和有關離退休幹部的生活服務工作。
(五)市直節能辦公室。
承擔市直機關能源節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市直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承擔節能業務工作會議的籌備及對外聯繫、協調工作;承擔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
承擔市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定。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黨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離退休幹部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其他事項

(一)撤銷十堰市人民政府第一、第二、第三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重新組建十堰市人民政府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為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6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7個科室,即:辦公室、財務科、行政事務管理科、服務一科、服務二科、服務三科、服務四科。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4名。主要職責與服務範圍是:承擔市行政辦公中心(會議中心)及“三個大院”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服務區域內水、電、暖的供應及設備的安裝、維修和維護等工作;負責房屋維修、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區域內社會和諧、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社會事務工作。
原十堰市人民政府第一、第二、第三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的現有人員,由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調配到新組建的十堰市人民政府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其政治、經濟待遇在過渡期內不受影響。
(二)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簡介

黨組書記、局 長嚴清華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楊厚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周 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 朱紅梅
黨組成員、副局長 高席東
調研員 劉永來

工作動態

2013年7月11日,市政府召開市公共機構名錄庫建設領導協調小組工作會議。市政府副秘書長王桂華主持會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嚴清華對市級名錄庫建設提出了5點意見。
王桂華表示,全市公共機構名錄庫建設工作對於深入貫徹落實《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公共機構節能“十二五”規劃》,進一步完善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體系具有重要意義,是一項全面掌握各級各類公共機構基本情況、用能狀況的基礎性工作。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嚴清華分別就名錄庫建設的時間節點、內容、範圍、調查審核方法以及各職能部門分工提出了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具體意見。
市政府副秘書長王桂華對實施好全市名錄庫建設工作提出了5點要求:一是範圍要全,納入調查範圍的單位要把握公共機構、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以及行政隸屬關係在本級這三個標準;二是行動要快,名錄庫建設工作涉及面廣,各重點部門以及各縣市區工作量大,要準確把握時間節點;三是分工要細,科教文衛體等重點部門要將本系統各項調查結果匯總審核;四是審核要嚴,財政、編制、統計、質量技術監督等職能部門要將調查結果按職能分工逐條審核;五是落實要到位,市檢察機關、市審判機關等大的系統以及各縣市區要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好本系統、本地區名錄庫建設工作。
市編辦、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統計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等職能部門分管領導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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