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性貨幣制度
- 國家:歐盟
- 含義:由某個區域內的有關國家協商形成一個貨幣區
- 時間:1991年12月
基本簡介,種類區分,形成發展,建立,階段,對應,與國際貨幣制度,適用範圍不同,內容不同,作用不同,
基本簡介
區域性貨幣制度的建立,是以貨幣一體化理論為依據的。“區域”是有特定含義的最適度貨幣區,這個區域是由一些彼此間商品、勞動力、資本等生產要素可以自由流動,經濟發展水平和通貨膨脹比較接近,經濟政策比較協調的國家(地區)組成的一個獨立貨幣區,在貨幣區內通過協調的貨幣、財政和匯率政策來達到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
歐盟15國中,除希臘、瑞典、丹麥和英國外,其餘11國(法國、德國、盧森堡、比利時、荷蘭、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奧地利、愛爾蘭)已成為首批歐元國。歐洲中央銀行設在德國的金融中心法蘭克福,首任行長是荷蘭人威廉·杜伊森貝赫。按照歐元系統匯率轉換機制,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的同時,確定了歐元對11國貨幣的匯率,各成員國貨幣與歐元之間的匯率到2002年(過渡期內)各國貨幣被歐元取代以前完全固定,並不得更改。2002年1月1日起,歐元的鈔票和硬幣開始流通,歐元的鈔票由歐洲中央銀行統一設計,由各國中央銀行負責印刷發行;而歐元硬幣的設計和發行由各國分頭完成。2002年7月1日,各國原有的貨幣停止流通,與此同時,歐元將正式成為各成員國統一的法定貨幣。
種類區分
區域性貨幣制度主要有歐洲貨幣聯盟(歐元)、西非貨幣聯盟制度(西非法郎)、中非貨幣聯盟制度(中非法郎)、東加勒比海貨幣聯盟制度(東加勒比元)、太平洋貨幣聯盟制度(太平洋結算法郎)等。區域性貨幣制度一般與區域性多國經濟的相對一致性和貨幣聯盟體制相對應。
歐洲貨幣聯盟制度
歐洲貨幣制度是從歐洲貨幣聯盟開始的,其起源可以追溯至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於1950年7月1日建立的“歐洲支付同盟”以及1958年取代了該同盟的“歐洲貨幣協定”。“歐洲支付同盟”和“歐洲貨幣協定”雖然啟動了歐洲貨幣聯合的進程,但並未對歐洲貨幣一體化提出具體構想,當時的出發點主要是促進成員國經濟和貿易的發展。真正把歐洲貨幣統一提上日程則是在歐共體建立之後。1957年,德國、法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義大利6國簽署《羅馬條約》,歐洲經濟共同體憲章出台。1969年12月,歐共體正式提出建立歐洲經濟和貨幣聯盟並設計了時間表,但最初的10年進展並不順利。1979年3月,歐共體當時的12個成員國決定調整計畫,正式開始實施歐洲貨幣體系( EMS)建設規劃,1988年後,這一進程明顯加快。1991年12月,歐共體12個成員國在荷蘭馬斯特里赫特簽署了《政治聯盟條約》和《經濟與貨幣聯盟條約》。
西非貨幣聯盟制度
西非貨幣聯盟制度,最初建立於1962年5月12日,當時由非洲西部的塞內加爾、尼日、貝寧、象牙海岸、布吉納法索、馬里、茅利塔尼亞等7個成員國組成。1963年11月,多哥加入了該聯盟。西非貨幣聯盟成員國原系法國的領地或殖民地,是法郎區的一部分,這些國家在獨立前後的一段時期,使用的貨幣為“法屬非洲法郎”,1962年11月1日,西非貨幣聯盟成立了“西非國家中央銀行”,作為成員國共同的中央銀行,總行設在塞內加爾首都達喀爾,在各成員國設有代理機構,總行負責制定貨幣政策,管理外匯儲備,發行共同的貨幣“非洲金融共同體法郎”,供各成員國使用。
中非貨幣聯盟制度
中非貨幣聯盟制度由喀麥隆、查德、剛果、加彭和中非共和國5個成員國組成,這些成員國原來亦系法國殖民地,也是法郎區的一部分,與西非貨幣聯盟成員國一樣,獨立前後使用的貨幣也是法屬非洲法郎,1973年4月1日,中非貨幣聯盟成立了共同的中央銀行,稱為“中非國家銀行”,總行設在喀麥隆首都雅溫得,發行共同的貨幣“中非金融合作法郎”。西非和中非兩個貨幣聯盟雖然各自發行不同名稱的貨幣,但都採取盯住法國法郎的貨幣發行機制,兩種貨幣是等值的。
東加勒比貨幣聯盟制度
東加勒比貨幣區也屬於區域性貨幣聯盟制度,該貨幣區由安提瓜、多米尼加、格瑞那達、蒙特塞拉特、聖露西亞、聖文森特等國組成。1965年,東加勒比貨幣區各國成立了共同的貨幣管理局,廢止了原來的貨幣——“英屬西印度元”,開始發行“東加勒比元”,實行與英鎊掛鈎的聯繫匯率。1976年7月7日,東加勒比元與英鎊脫鉤,改為盯住美元,20多年來,匯率一直固定在2.70元兌1美元的水平上。該貨幣管理局統一發行區內各國共同使用的貨幣——“東加勒比元”,但不負責對各國銀行的監督,不規定上繳存款準備金,也不承擔“最後貸款人”的義務。1983年10月1日,東加勒比貨幣區成立了東加勒比中央銀行,取代了原來的貨幣管理局。
太平洋貨幣聯盟制度
太平洋結算法郎(CFP)是由法國所屬的三個太平洋轄區——瓦利斯群島和富圖納群島、法屬玻里尼西亞、新喀里多尼亞組成的一個區域貨幣組織,這三個地區加在一起人口還不到百萬。太平洋法郎的匯率最初與法國法郎掛鈎,後來改與歐元掛鈎,採用固定匯率,1歐元折合119.332 法郎。
形成發展
建立
區域性貨幣制度的建立,是以貨幣一體化理論為依據的。20世紀60年代初,西方經濟學家蒙代爾率先提出了“最適度貨幣區”理論。他認為,要使浮動匯率更好地發揮作用,必須放棄各國的國家貨幣制度而實行區域性貨幣制度。他所指的“區域”是有特定含義的最適度貨幣區,這個區域是由一些彼此間商品、勞動力、資本等生產要素可以自由流動,經濟發展水平和通貨膨脹率比較接近,經濟政策比較協調的國家(地區)組成的一個獨立貨幣區,在貨幣區內通過協調的貨幣、財政和匯率政策來達到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和國際收支平衡。
階段
區域性貨幣制度的發展過程大致經歷兩個:
②較高階段,區域內實行單一的貨幣;聯合設立一個中央銀行為成員國發行共同使用的貨幣和制定統一的貨幣金融政策,監督各成員國的金融機構及金融市場,對成員國的政府進行融資,辦理成員國共同商定並授權的金融事項等;各成員國之間不再保持獨立的國際收支,實行資本市場的統一和貨幣政策的統一。
對應
區域性貨幣制度一般與區域性多國經濟的相對一致性和貨幣聯盟體制相對應。20世紀60年代後,一些地域相鄰的欠已開發國家首先建立了貨幣聯盟,並在聯盟內成立了由參加國共同組建的中央銀行,這種跨國的中央銀行為成員國發行共同使用的貨幣和制定統一的貨幣金融政策。70年代末歐洲開始了貨幣一體化進程。
與國際貨幣制度
適用範圍不同
內容不同
國際貨幣制度一般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①確定國際儲備資產,即使用何種貨幣作為國際間的支付貨幣;哪些資產可用作國際間清算國際收支逆差和維持匯率可被國際間普遍接受的國際儲備資產;一國政府應持有何種國際儲備資產用以維持和調節國際收支的需要。②確定匯率制度的類型,即採用何種匯率制度,是固定匯率制還是浮動匯率制,是否確定匯率波動的目標區,哪些貨幣為自由兌換貨幣。③確定國際收支的調節方式,即出現國際收支不平衡時,各國政府應採取什麼方法進行彌補,各國之間的政策措施如何協調。
區域性貨幣制度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各成員國仍保持獨立的本國貨幣的條件下規定成員國之間貨幣的兌換關係,另一種是在實行統一貨幣的條件下,對統一貨幣的貨幣單位、流通中的貨幣種類、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式以及貨幣發行準備制度進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