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國際法

區域國際法是世界某個區域的國家在它們彼此關係中發展起來的一些原則、規則和規章制度。最典型的是所謂“美洲國際法”、“拉丁美洲國際法”。區域國際法不得否定國際法的存在及其普遍的適由性,不得與國際法的一般原則、規則相衝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國際法
  • 定義:世界某個區域的國家在它們彼此關係中發展起來的一些原則、規則和規章制度
只是因為特殊歷史環境的緣故而強調某些國際法的原則-和規則,並在此基礎上規定該區域內國家間的相互關係。區域國際法只在本區域內的國家間適用,本區域內國家與區域外國家間的關係必須適用一般國際法的原則、規則和制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