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法律問題研究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法律問題研究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法律問題研究》是2009年0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海燕。本書研究了管理規約的內容和法律效力,指出了業主大會制度與業主委員會制度的現存問題和完善思路。

基本介紹

  • 書名: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法律問題研究
  • 作者徐海燕
  • ISBN:9787503690792
  • 定價:35.00 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05月
  • 開本:1/1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法律問題研究》對物業服務契約、物業費以及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中的特殊問題(包括小區停車位的歸屬問題)、公共維修資金問題和拆遷補償問題進行了探討。

作者簡介

徐海燕,女,安徽省安慶市人,現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99年7月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商法博士學位。1998年8月至10月,赴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學院進行短期訪問研究。2005年10月至12月,應邀赴香港城市大學用英語講授中國民法。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赴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從事訪問研究。已出版《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法律問題研究》、《英美代理法研究》等個人專著3部,並在《法學評論》、《政法論壇》、《法學研究》和《法學》等法學專業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參加《中國民法典草案學者建議稿》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省部級科研項目5項。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概述
第二節 區分建築物的基本構成
第三節 業主的權利
第二章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制度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必要性
第二節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原則
第三節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內容和方式
第四節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法律關係
第五節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立法模式——兼評《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節 區分建築物管理的性質及政府的作用
第三章 管理規約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管理規約的設定、變更和廢止
第三節 管理規約的內容
第四節 管理規約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 業主大會
第一節 業主大會的法律地位
第二節 業主大會的職權
第三節 業主大會的召集和決策程式
第四節 存在瑕疵的業主大會決議及其法律救濟
第五節 我國當前業主大會制度存在的法律問題及對策
第五章 業主委員會
第一節 業主委員會概述
第二節 業主委員會的法律性質
第三節 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第四節 業主委員會成員的誠信義務
第五節 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大會的法律關係
第六節 我國當前業主委員會存在的法律問題及對策
第一節 物業服務契約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業主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第三節 物業服務公司的權利義務及其違約責任
第四節 物業服務契約的其他問題
第七章 物業費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 物業費法律問題概述
第二節 物業服務費的計算方法與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第三節 物業服務費的交納義務及業主可否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法理探討
第四節 業主遲延交付物業費時,物業管理公司的救濟措施
第八章 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中的特殊問題探討
第一節 小區停車位的歸屬問題
第二節 公共維修資金問題
第三節 拆遷補償問題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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