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主動反饋執行進展情況的若干規定》是2011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主動反饋執行進展情況的若干規定
- 發布單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京高法發[2011]292號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主動反饋執行進展情況的若干規定》是2011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檔案。
第八條 全市各級法院可結合本院實際,制定執行本規定的實施細則。 第九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1] 參考資料 1.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主動反饋執行進展情況的若干規定 .法律家網[引用日期2015-08-18]V...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的通知》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於2006年12月23日頒布的一項通知。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
2014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發〔2014〕13號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活動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監督的若干規定》。該《規定》共20條,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為進一步加強執行工作的業務指導,提高業務指導的針對性、實效性和規範性,結合本市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1] 。中文名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執行工作業務指導的若干意見 外文名 Opinions of the higher people's ...
20、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案件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式,每件案件扣1分。21.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差錯分析和責任倒查的若干規定(試行)》認定存在差錯的案件,視大、中、小差錯等級,每件案件分別扣2分、1分、0.5分。22...
《北京市法院執行案件辦理流程與執行公開指南》是2014年4月1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南。引言 為規範執行案件辦理流程,推進執行信息公開,保障執行工作高效、規範、公開、文明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施行時間 自1998年7月8日起實施 法案文號 法釋〔1998〕15號 發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屬性 法規 發布時間 1998年7月8日 目錄...
全年新收執行案件216393件,執結217483件,達到最高法院規定的“基本解決執行難”核心指標,有力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著力提升審判工作質量效率。為提高審判效率,建立“分流、調解、速裁”一體化機制,...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規範審判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的指導意見職能定位根據最高法院的有關規定,北京市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的工作職能為:在審判委員會和院領導的領導下,圍繞審判質量、審判效率、審判效果管理三大職能,統籌、協調、監督、...
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市高級法院與市檢察院聯合簽署《關於建立溝通機制的若干規定》,定期通報、反饋、研究訴訟監督工作,共同促進司法公正。2010年,全市法院審結檢察機關抗訴案件109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撤訴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撤訴規定》)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41次會議通過,於2008年2月 1日起施行。
《管轄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對於進一步改善行政審判司法環境,保證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審理行政案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各級人民法院要深刻理解制定實施《管轄規定》的重要意義,在審判實踐中...
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的適用特別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破產還債程式的案件,婚姻關係、身份關係確認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不予調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是為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1] ...
中文名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範司法建議工作的意見 發布日期 2013-10-25 為進一步推進全市法院司法建議工作,切實發揮司法建議促進社會管理的作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司法建議工作的意見》,結合本市法院司法建議工作實際,...
第十四條 本規定所稱的異地是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的區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委託執行,由各高級人民法院參照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第十五條 本規定施行之後,其他有關委託執行的司法解釋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