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區人民代表大會在代表中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職務。

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與區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常務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常務委員會的決議,須經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現任北京市海淀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劉長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外文名: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 機構屬性:人大常設機構
  • 現任領導:劉長利 
  • 組成人員:主任、副主任、委員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二)領導或者主持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三)召集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四)討論、決定本區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五)根據區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部分變更;
(六)監督區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繫本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民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七)撤銷本區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八)在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區長的個別任免;在區長和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區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市人民檢察院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九)根據區長的提名,決定區人民政府局長、委員會主任,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十)按照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任免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十一)在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區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區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的職務;
(十二)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機構設定

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信訪辦)
主任:吳琢如
副主任:馬朝勃、曲波
工作職責: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服務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機關的日常文秘、檔案收發、公文處理、檔案、保密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對外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的組織人事、紀檢、統戰、老幹部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處理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
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聯絡室(市人大代表聯絡處)
主任:孫大鈞
副主任:張霞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負責聯繫市、區人大代表,組織開展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聯繫和指導區人大常委會街道工作委員會工作,協助市、區各代表組開展活動,為代表履行職責服務;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情況;及時溝通代表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反饋意見和建議,並協助各處室組織有關代表視察活動;負責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安排市人民代表大會海淀團的會前代表活動和會議期間的服務工作;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撰寫相應的調研報告;受區人大常委會委託,辦理常委會有關人事任免和對被任命人員實施監督等事項;為市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出議案和建議、開展視察調研活動、依法履行職責提供服務;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及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主任:俞昌吉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副主任:唐會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起草區人大常委會重要檔案、文稿、領導講話;圍繞常委會工作重點,會同區人大工作研究會,組織協調常委會各辦事機構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專題調研和理論研討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和相關資料刊物的收集、編纂工作。
區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辦公室(預算審查辦公室)
主任:白莉
副主任:張鳳敏
預審辦主任:那梅
工作職責:受區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政府的發展改革、財政、稅務、審計等有關部門,並對上述部門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財政經濟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建議;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受區人大常委會委託,承擔審查預決算、審查預算調整方案、監督預算執行以及審議審計工作報告等方面的具體工作;協助區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辦理其他有關事項;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備案審查辦公室)
主任:李友成
副主任:劉文英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社會辦、民宗僑辦、殘聯及區政府法制辦等有關部門,並對上述部門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及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法制和民族、宗教、僑務等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工作建議;負責區“一府兩院”、各鎮人大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聯繫並指導各鎮人大工作,調查了解有關各鎮人代會工作的情況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工作的情況;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體辦公室
主任:郭景玉
副主任:莫紅濤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政府的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與計畫生育等有關部門,並對上述部門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工作建議;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公室
主任:郭少東
副主任:林志軍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政府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及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並對上述部門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城市建設與管理及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工作建議;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人大常委會農村辦公室
主任:趙德法
副主任:夏麗
工作職責:受人大常委會委託,聯繫區政府的農委、水務、農經、北部辦等有關部門和各鎮政府,並對上述單位在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等方面工作的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研究,為常委會依法監督提出建議;圍繞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議題、議案、決定的重大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召開委員會會議,提出討論意見;圍繞我區農業、農村、農民等“三農”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專題視察或座談,提出報告或工作建議;組織討論上級人大徵求意見的有關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督促、檢查“一府兩院”辦理區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劉長利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任:王魯豫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臧桂武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楊莉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劉佩金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鄧佑玲(不駐會)

辦公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長春橋路17號。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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