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本區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建設組織協調工作。協調本區域內鐵路、軌道交通工程建設中征地拆遷等問題。負責本區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對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北京市等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協調和服務工作。
(三)負責本區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境肯糠推動建築行業發展工作。研究我區建築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
(四)負責本區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建築工地揚塵控制規範。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我區建築工程事故應急工作。
(五)負責本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工作的牽頭、協調工作。負責本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綜合協調工作。
(六)負責指導本區村鎮建築工程建設工作。負責村鎮建築工程建設的技術服務,落實村鎮建築工程建設技術標準。
(七)負責促進本區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工作。落實建築業科技發展、建築節能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
(八)負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核。負責本區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局犁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和協調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的審核、收繳及追繳工作。
(九)落實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負責本區內二級建造師註冊的受理、初審及建築行業從業人員復檢驗證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與區交通委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本區城市道路、交通樞紐場站建築工程的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質量安全監督等工作。按照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與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分工,完成本區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施工的安全監管任務。區交通委負責本區城市道路、交通樞紐場站建設項目的組織推進工作。
領導分工
張士華
朝陽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書記、主任
孫梅
朝陽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調研員
王國慶
朝陽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劉向東
朝陽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齊向軍
朝陽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劉躍山
朝陽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調研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日常運轉,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建議議案提案辦理、接待聯絡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協調和督查、督辦工作狼燥刪;承擔機關信息化建設、固定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負責機雄精姜才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工作。負責編制機關及所屬非獨立核算事業單位財務預、決算,並督促、指導預算執行工作。負責機關政府採購的財務監督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二)綜合審批服務科。落實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審批項目的統籌、協調、整合等工作。擬訂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批工作(含工程質量監愉跨射督註冊、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備案)。負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受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建築業企業資質受理工作。負責本區在監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審批。負責建築起重機械備案工作。
(三)建設綜合開發科。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關於房地產開發管理的相關政乃妹祝策法規。負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初審和審核工作。負責協調推動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及投資有關工作。負責區域內新建改建居住項目建設方案備案、《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協定書》簽訂。負責區域內商品居住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協調監管工作,協調相關部門辦理住宅銷售和房屋面積實測測繪成果備案手續。負責組織和協調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的收繳、追繳工作。
(四)住房保障建設科。貫徹執行北京盼翻櫃謎市關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相關法規和決定。負責研究擬定本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工作計畫。負責本區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本區保障性住房項目設計方案專家評審會。負責組織本區國有用地建設安置房項目的成本測算、價格初審及上報工作。負責本區重點工程安置房的調配及使用備案工作。
(五)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科。負責協調項目主體對擬實施棚戶區改造的區域開展前期工作。負責協調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政策解讀、指導工作。協調組織危舊房改造遺留項目的政策解讀、指導工作。組織協調本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研究我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相關政策。指導協調各街道、地區辦事處開展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承擔區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總指揮部辦公室相關工作。
(六)重大項目協調科。承擔市重點工程前期征地拆遷協調工作;負責市重點工程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區重點工程建設的監管和徵收拆遷協調工作,掌握區重點工程建設動態。對重大項目相關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反饋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建築業管理科。組織本區建築業綜合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本區建築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及本區二級建造師註冊的初審和建築行業從業人員復檢驗證工作。負責協調推進超低能耗建築、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公共建築綠色化改造、綠色建築建設運行管理、建築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推廣政策研究並指導實施。負責村鎮建築工程建設的技術服務,落實村鎮建築工程建設技術標準。
(八)工程質量管理科。負責制定本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措施。負責本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本區裝配式建設指導工作。負責本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和竣工聯合驗收協調工作。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重大工程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承擔本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參與建設工程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等。
(九)施工安全管理科。負責制定本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推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行業規範。推行綠色施工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年度或階段性建築工程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方案制定、督促指導工作。分析本區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參與建築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編制本區建築工程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建築工程應急演練及救援。
(十)建築市場綜合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建築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落實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政策的執行工作,組織開展建築市場專項執法檢查。指導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當事人依法訂立和履行契約。
(十一)法制信訪科。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機關聽證會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機關法制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負責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來信、來訪、來電的登記、受理、交辦、督導及答覆工作。負責信訪矛盾糾紛排查與調處、突發群體信訪事件協調處理及維護穩定工作。負責研究、分析信訪形勢,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十二)組織宣傳科。負責機關黨務工作。負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相關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政風行風建設情況。負責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及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的學習教育、定期培訓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統戰、群團、工青婦、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外事管理工作。負責在職責範圍內組織、策劃、協調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及編制外人員日常管理等工作。
直屬單位
1、朝陽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科級,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受區建委委託,負責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並對違反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及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朝陽區建築行業管理處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處級,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區域內建築行業的管理工作。建築行業管理處內設職能科室4個,分別為:施工管理科、危改工程科、建築材料管理辦公室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1)施工管理科
依法接受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委託,負責對已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勞務用工管理開展監督檢查;負責對已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已備案《勞務分包契約》出現的糾紛開展行政調解;負責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後擅自施工的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2)危改工程科
承擔我區危改任務的擬訂工作;負責監督、協調危改項目實施主體的拆遷、拆除工作;負責對擬實施危改的區域進行各項前期調查工作;負責房改帶危改項目回遷房屋的施工質量及建設周期的監督工作;負責居民回遷購房款的監管工作;參與危改及“都市村莊”整治的信訪工作。
(3)建築材料管理辦公室
依法接受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委託,負責區域內民用建築工程的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和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備案;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開展建築節能宣傳貫徹工作和建築材料檢查工作;負責促進區域內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發展和相關專項資金的綜合管理;承擔對本區行政範圍內預拌混泥土攪拌站和分站進行監督管理。
(4)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依法接受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委託,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備案工作;負責對招投標活動中的投訴進行調查處理;負責監督工程造價標準的執行。
3、朝陽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科級,其主要職責是:主要職責是依法受區住建委委託,負責區住建委審批開工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並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違反質量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負責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相關人員的資質、資格的抽查工作;負責相關質量檔案、技術資料及工程質量的抽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及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綜合審批服務科。落實城鄉建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審批項目的統籌、協調、整合等工作。擬訂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批工作(含工程質量監督註冊、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備案)。負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受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建築業企業資質受理工作。負責本區在監建築工程夜間施工許可審批。負責建築起重機械備案工作。
(三)建設綜合開發科。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關於房地產開發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負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初審和審核工作。負責協調推動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及投資有關工作。負責區域內新建改建居住項目建設方案備案、《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協定書》簽訂。負責區域內商品居住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協調監管工作,協調相關部門辦理住宅銷售和房屋面積實測測繪成果備案手續。負責組織和協調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的收繳、追繳工作。
(四)住房保障建設科。貫徹執行北京市關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相關法規和決定。負責研究擬定本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工作計畫。負責本區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本區保障性住房項目設計方案專家評審會。負責組織本區國有用地建設安置房項目的成本測算、價格初審及上報工作。負責本區重點工程安置房的調配及使用備案工作。
(五)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科。負責協調項目主體對擬實施棚戶區改造的區域開展前期工作。負責協調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政策解讀、指導工作。協調組織危舊房改造遺留項目的政策解讀、指導工作。組織協調本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研究我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相關政策。指導協調各街道、地區辦事處開展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和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工作。承擔區棚戶區改造和環境整治工作總指揮部辦公室相關工作。
(六)重大項目協調科。承擔市重點工程前期征地拆遷協調工作;負責市重點工程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區重點工程建設的監管和徵收拆遷協調工作,掌握區重點工程建設動態。對重大項目相關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反饋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建築業管理科。組織本區建築業綜合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本區建築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及本區二級建造師註冊的初審和建築行業從業人員復檢驗證工作。負責協調推進超低能耗建築、公共建築能耗限額管理、公共建築綠色化改造、綠色建築建設運行管理、建築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推廣政策研究並指導實施。負責村鎮建築工程建設的技術服務,落實村鎮建築工程建設技術標準。
(八)工程質量管理科。負責制定本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措施。負責本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本區裝配式建設指導工作。負責本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和竣工聯合驗收協調工作。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重大工程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承擔本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參與建設工程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等。
(九)施工安全管理科。負責制定本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推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行業規範。推行綠色施工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年度或階段性建築工程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方案制定、督促指導工作。分析本區建築工程安全生產形勢。參與建築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編制本區建築工程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建築工程應急演練及救援。
(十)建築市場綜合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建築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落實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政策的執行工作,組織開展建築市場專項執法檢查。指導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當事人依法訂立和履行契約。
(十一)法制信訪科。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監督、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機關聽證會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機關法制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負責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來信、來訪、來電的登記、受理、交辦、督導及答覆工作。負責信訪矛盾糾紛排查與調處、突發群體信訪事件協調處理及維護穩定工作。負責研究、分析信訪形勢,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十二)組織宣傳科。負責機關黨務工作。負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相關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政風行風建設情況。負責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以及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的學習教育、定期培訓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統戰、群團、工青婦、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外事管理工作。負責在職責範圍內組織、策劃、協調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及編制外人員日常管理等工作。
直屬單位
1、朝陽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科級,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受區建委委託,負責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並對違反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及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朝陽區建築行業管理處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處級,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區域內建築行業的管理工作。建築行業管理處內設職能科室4個,分別為:施工管理科、危改工程科、建築材料管理辦公室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1)施工管理科
依法接受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委託,負責對已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勞務用工管理開展監督檢查;負責對已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已備案《勞務分包契約》出現的糾紛開展行政調解;負責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為規避辦理施工許可證將工程項目分解後擅自施工的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2)危改工程科
承擔我區危改任務的擬訂工作;負責監督、協調危改項目實施主體的拆遷、拆除工作;負責對擬實施危改的區域進行各項前期調查工作;負責房改帶危改項目回遷房屋的施工質量及建設周期的監督工作;負責居民回遷購房款的監管工作;參與危改及“都市村莊”整治的信訪工作。
(3)建築材料管理辦公室
依法接受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委託,負責區域內民用建築工程的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和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備案;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開展建築節能宣傳貫徹工作和建築材料檢查工作;負責促進區域內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發展和相關專項資金的綜合管理;承擔對本區行政範圍內預拌混泥土攪拌站和分站進行監督管理。
(4)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依法接受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委託,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備案工作;負責對招投標活動中的投訴進行調查處理;負責監督工程造價標準的執行。
3、朝陽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科級,其主要職責是:主要職責是依法受區住建委委託,負責區住建委審批開工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並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違反質量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負責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相關人員的資質、資格的抽查工作;負責相關質量檔案、技術資料及工程質量的抽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及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