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房政發【2009】28號)設定房山區住建委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地理位置:房山區
  • 性質:委員會
  • 機構職責: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辦公地址,

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2.承擔保障本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和危舊房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年底計畫,並組織實施。
3.承擔推進本區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研究擬訂本區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措施;指導直管公房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
4.負責本區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調度和監管以及徵收拆遷的協調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負責駐區部隊、中央、市企事業單位在我區審批類工程項目的初審,並提供建設協調和服務工作。
5.承擔本區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推動建築行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初審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辦法。
6.承擔本區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的責任。研究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的執法檢查;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7.承擔指導、規範本區村鎮建設的責任。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落實村鎮建設工程技術標準;組織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8.承擔本區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研究編制建築業科技發展規劃,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國家和地方標準,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牆體材料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
9.承擔本區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產業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產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
10.承擔本區房屋管理的責任。研究制定房屋徵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畫;負責房屋登記管理;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協調房屋防汛工作;督促、協調落實私房政策。
11.組織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與房地產業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
12.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建委設九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公文處理、信息、建議、議案、提案、信訪和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對外聯絡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起草行政工作計畫、行政措施和有關檔案;負責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2、政治處
負責機關的組織、宣傳、黨建工作;負責對機關幹部的考察、培養;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外事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有關方面工作:負責機關的退(離)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人員的在崗培訓工作;負責機關的統戰和計畫生育工作。
3、建築業管理辦公室
編制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擬定建築企業資質管理的規章制度;引導、推動建築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生產方式轉型;負責對全區建築業企業、工程建設監理企業、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和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等的資質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外埠和境外在本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業行業統計工作。
4、建設管理科
擬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鄉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許可工作的監督與指導。
5、建築材料管理辦公室
編制建築節能、建築材料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工程建設中推廣新材料、新設備與淘汰落後產品和工藝的政策措施;負責建材市場監測分析;負責工程建築材料市場準入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材供應企業信用管理;負責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推進節能省地型住宅建設。
6、城鎮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
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初審工作,負責對新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備案管理和對其暫定資質的核定工作,負責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抽查工作;指導協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信用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備案工作;指導建建住宅小區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驗收和交接工作;參與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核准和年度投資計畫會審工作;指導和協調鄉鎮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協調指導重點小城鎮建設和管理工作。
7、住房保障科(住房制度改革科)
起草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公有住房銷售、租賃政策和除住房公積金以外的住房資金政策,指導住房資金的歸集和使用;擬訂本區國家公務員住房政策,指導直管公房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以及住宅合作社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和在區市屬單位房改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協調中央在區單位和駐區部隊的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負責研究擬訂本區住房保障和危舊房改造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適應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房建設和房源分配的協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住房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查和備案管理;組織開展相關的政策宣傳和交流合作。
8、物業管理科
宣傳、貫徹物業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發展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的管理工作;負責住宅維修資金的使用審核;負責以協定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等行政許可工作。
9、房屋權屬科
擬訂房屋登記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對各類房屋登記發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區房屋登記薄、房屋登記檔案的管理和相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本區落實私房政策工作。

事業單位

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2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
3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4城市建設開發管理處
5行政執法隊
6機關服務中心
7信息中心
8房屋拆遷管理所
9危舊房屋改造管理所
10房屋租賃管理所
11房屋市場交易管理所
12房屋產權登記辦公室
13城關房管所
14良鄉房管所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政通路7號
房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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