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4、主管擁軍優屬、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定期撫恤、補助優待;負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人民警察等人員的評殘申報審核;負責審核並申報革命烈士事項;管理和指導優撫事業單位;落實雙擁政策、法規;負責雙擁宣傳教育,開展雙擁活動;協調軍地關係,促進軍政軍民團結。
5、負責退伍義務兵、復轉士官、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和管理所屬各事業單位的工作。
6.組織救災工作,檢查災情,撥發救災款物;接收、管理、分配社會各界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負責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負責棄嬰收養工作。
7.負責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管理城鄉特困人員醫療、住房、教育等專項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實施農村“五保戶”供養政策和標準;核准城市“三無”人員待遇。
8.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推動全區開展村(居)民自治活動。
9.制定全區社區建設事業發展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推動社區建設;審核全區社區居委會的建立;實施社區服務信息網路工作職能。
10.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的調查申報工作,研究和修訂本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村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11.落實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12.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社會福利機構工作;負責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本區福利彩票投注站的設立、管理和服務;負責本區社會福利機構審批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
13.負責本區範圍內民族、宗教、僑務工作。
14.負責全區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工作。
15.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和管理殯葬事業單位的工作。
16.負責本區各類民政經費預、決算工作;負責民政事業各類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民政事業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17.負責移交我局接受安置的地方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金髮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18.負責全區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19.負責征地超轉人員接收、管理及發放超轉人員生活和醫療補助費工作。
20.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的事項。
機構設定
辦 公 室
科室職能:負責本機關政務;負責公文處理、信息、信息化建設、議案、建議、提案和文印、信訪、檔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開展民政工作調查研究,組織起草有關重要文稿,對本部門制訂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組織年鑑史志大事記的編纂;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和房屋管理工作。
人事監察科
科室職能:負責協助局紀檢組做好紀檢監察工作和行風建設工作; 負責受理針對本局系統幹部職工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監督檢查全局幹部職工遵守法律、法規和執行政府規定、命令情況;負責協助機關委員會做好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以及案件的督辦工作,做好民眾來信來訪的複查工作;制定全年培訓計畫,組織全局幹部職工進行政治理論培訓、民政業務等各項培訓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
科室職責:負責本系統的各類民政經費預、決算工作和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及物品管理工作;負責對鄉鎮民政事業費的管理使用和局直屬單位財務工作的指導、檢查、監督;承擔本局職工公費醫療、各類保險業務和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制定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制度,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民政事業統計工作。
救災救濟科
科室職能:負責核查、上報、發布災情,組織慰問災民,管理和撥發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分配國內外捐贈和援助的救災款物;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組織實施城鄉臨時社會救助,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城鄉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工作;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救助活動。
社 區 辦
科室職能:參與擬定本區社區建設發展規劃,擬定本區社區建設的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居民委員會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基礎保障建設;指導居委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 對街道和社區居委會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 指導監督社區各項經費的落實、使用和管理;指導和組織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處理街道、居民工作的提案、議案和建議,處理有關來信來訪;組織社區居委會及工作人員的評選表彰工作。
優撫安置科(雙擁工作辦公室)
科室職能: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醫療減免工作;負責現役軍人及軍隊離退休人員的死亡撫恤;承擔國家機關、人民警察、參戰民兵等人員的傷殘撫恤工作;負責審核、申報革命烈士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設施管理工作;負責義務兵家屬優待金髮放工作;負責革命傷殘軍人假肢等輔助器械的配備管理工作。承擔城鎮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士官的接收安置和技能培訓工作;負責按政策申報農村退伍義務兵、復員轉業士官“農轉非”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開發使用;承擔維護復員退伍軍人穩定工作的日常事務。負責見義勇為行為的核實確認以及見義勇為人員的推薦、表彰、獎勵和保護工作。貫徹落實雙擁政策、法規,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負責雙擁宣傳教育,協調軍地關係,促進軍政軍民團結。
民 政 科
科室職能: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和民主監督工作;負責村民委員會及成員培訓和表彰工作,推動農村開展村民自治活動。負責殯葬執法工作,推行殯葬改革,負責殯葬事業單位業務指導工作和行業管理工作;依法承擔殯葬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喪葬補貼的核准。負責起草本區行政區域的總體規劃;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的界線爭議調處工作;承擔本區行政區域界線檔案的管理。
社會福利管理科
科室職能:研究擬定本區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規劃,制定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行業標準的落實;負責本區內養老機構的審批並對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負責棄嬰收養工作;負責區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和區兒童福利中心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工作。
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科室職能:負責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註銷的登記審批、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的備案和年度檢查工作,查處社會團體的違法行為以及未經登記而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全區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
民族宗教僑務管理科
科室職能: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協調全區民族、宗教、僑務工作。宣傳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及民族、宗教、僑務政策和法規;負責民族、宗教、僑務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協調民族關係,增進民族團結;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宗教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的推薦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選拔、培養使用工作。維護民族、宗教和僑界人士的合法權益;聯繫民族、宗教、僑界代表人物和上層人士,做好團結工作;負責民族、宗教、僑務信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協助有關部門推動少數民族經濟、文化、教育、體育等各項事業的發展;參與研究清真飲、副食行業發展規劃,保障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特殊生活需要。管理本區宗教事務,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民眾的合法權益;依法管理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活動。負責對宗教團體教職人員的培養、教育工作,協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負責本區範圍內民族、宗教、僑務法規執法工作。組織全區民族、宗教、僑務工作學習、交流活動,開展與各地區民族、宗教、僑務部門的聯絡、交流和友好往來活動。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管理科
科室職能:按照黨和政府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落實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退休退職無軍籍職工、民政部門接收的地方退休人員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協調市軍休辦、區財政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軍工、地方退休人員的生活待遇,做好日常服務與管理,指導鄉鎮、軍休所工作。
軍休工作職責:
審查管理軍休幹部、無軍籍職工檔案,辦理接收安置手續,審核離退休費,調整待遇;負責本單位各項經費及專項住房、車輛的管理與使用;重大節日組織慰問活動,協助家屬辦理軍休幹部病故後喪事處理工作;組織落實軍休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組織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文體活動;組織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制訂各項規章制度。
地退工作職責:
負責地方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按期發放、調整退休、退職費,去人事局核算病故人員喪葬、撫恤費;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體活動;組織重大節日期間走訪慰問活動;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醫療待遇。
房山區婚姻登記處
科室職能:辦理國內婚姻登記、收養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撤銷受脅迫的婚姻;保管婚姻登記檔案;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和倡導文明婚俗。
福利生產辦公室
科室職能:貫徹、落實福利企業的有關政策、法規;負責福利企業的資格審查認定;組織、協調、指導、服務、監督福利企業的殘疾人就業工作;對殘疾人職工或在職職工人數發生增減變化的福利企業重新進行資格審查認定;會同稅務部門對福利企業進行年檢,符合福利企業資格條件的出具書面審核認定意見;不符合福利企業資格條件的,取消福利企業資格,並書面通知稅務部門;對福利企業殘疾人職工所持有的殘疾軍人證進行調查核實;依法維護福利企業殘疾人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捐贈中心
科室職能:負責我區範圍內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倉儲、消毒、整洗、包裝、運輸等工作;負責接收和管理捐贈資金及機關、企事業單位捐贈的積壓物品變賣後所得資金的管理工作;指導街鄉捐贈網路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
征地超轉人員管理辦公室
科室職能:按有關政策規定審理、接收征地超轉人員;接收、管理、發放超轉人員生活和醫療補助費;指導、督促、檢查街道和鄉鎮及有關部門的征地超轉人員服務工作,並協調解決服務中的具體問題。
福利彩票發行處
科室職能:貫徹、落實北京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全區福利彩票投注站的設立、變遷、撤銷;指導全區福利彩票安全發行和宣傳工作;負責審批和發放福彩公益金資助款;做好全區所轄網點的日常管理和耗材發放工作。
事業單位
光 榮 院
職 能:提供收養服務,弘揚救助精神,供養傷殘復退軍人,孤老烈屬和不滿16周歲烈士遺孤。
辦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西路6號
房山干休所
職 能:
1、按照黨和政府關於安置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落實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政冶待遇、生活待
遇。
2、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2004)2號檔案《關於進一步做好軍隊離休
退休幹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
辦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文化路東里胡同53號
殯 儀 館
職 能:為民眾辦理喪事提供各種服務,承辦接屍運屍、遺體整容、屍體火化、骨灰安置,銷售喪葬用品、
為死者舉行掉念活動。
辦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區城關大石河
平西抗日戰爭紀念館
職 能:紀念烈士,教育人民;烈士紀念建築物建設、維護與環境美化;烈士物品和革命史料陳列;革命史
料蒐集、編寫;烈士文物檔案建立與文物保管;革命烈士紀念活動組織。
辦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區十渡鎮平西抗日烈士陵園
靜安墓園管理處
職 能:接收社會骨灰安葬;提供骨灰臨時暫存、骨灰安葬、碑文刻字、安葬用車、安葬禮儀、出售喪葬用
品等服務。
辦公地址:北京市房山區閆村鎮公主墳村西
社區服務中心
職能:
1、指導全區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服務站的建設;
2、指導和管理全區社區服務信息網路建設;
3、維護社區公共服務平台的正常運轉;
4、負責指導街道開展社區志願者服務工作;
5、指導街道組織開展“96156社區大課堂”和“兩節期間親情送溫暖”活動;
6、協調有關社會服務組織,承擔政府委託的公益性項目的管理和服務;
7、根據轄區居民的需求積極拓展服務項目;
8、引導便民利民服務網點開展社區服務活動;
9、對簽約服務商的服務進行指導、監督、管理。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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