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落實全市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以下簡稱在建工程,不含鐵路、水利、交通、園林綠化等專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措施,有效減少施工揚塵造成的空氣污染,按照《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要求,制定本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應急措施
根據空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分級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一)藍色預警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築工地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施工作業。
(二)黃色預警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築工地噴塗粉刷、護坡噴漿、建築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
(三)橙色預警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築工地噴塗粉刷、護坡噴漿、建築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
(四)紅色預警
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揚塵控制措施力度;停止室外建築工地噴塗粉刷、護坡噴漿、建築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
二、應急回響
(一)預警信息傳達和預案啟動
當市級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部門發布空氣重污染預警信息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第一時間傳達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接到預警信息後,應立即啟動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傳達到本轄區各在建工程施工單位,要求各施工單位按預警級別嚴格落實應急措施,並組織開展督促檢查。
(二)預警回響
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預警期間的執法檢查,加大對施工工地揚塵管控的執法檢查力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罰。
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應按要求將預警期間工作信息數據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辦;全市住建系統在應對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工作信息數據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辦匯總後按時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三)預警解除
當市級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部門發布預警解除信息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及時向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轉發預警解除信息。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在接到有關部門預警解除信息後,應立即向本轄區各在建工程施工單位傳達預警解除信息。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建設系統施工現場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分管施工安全管理的委領導擔任。成員包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揚塵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揚塵辦)主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處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重點工程協調處處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處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站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宣傳中心主任、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主管委領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主管局領導、各區房管局主管局領導。
(二)完善配套措施
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要按《應急預案》要求,結合部門和轄區實際,認真制定本部門的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在《應急預案》發布後20日內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實施。
(三)強化應急值守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完善應急值守制度,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區房管局的應急值班電話、800兆無線呼台、應急值守系統必須保持隨時暢通狀態。黃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保持備班備勤,應急視頻系統要保持線上狀態,保證在有工作需要時,市區兩級能按時接通,及時開展會商;橙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在日常值守的基礎上,加強在崗值守力量;紅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全天(含節假日)值守。同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時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進行聯合值守辦公,開展應急指揮、協調調度、檢查督查等工作。
(四)嚴格督查考核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負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回響的督查考核工作。督查考核主要內容包括:是否制定本轄區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預案或措施,預警信息是否及時接收、傳達,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對本轄區在建工程按預警級別落實應急措施的傳達部署情況、措施落實檢查情況等。
(五)加強宣傳報導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宣傳中心負責做好全系統在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方面的新聞宣傳和媒體應對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做好媒體接待,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正面引導社會輿論,防範化解輿論危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京建發〔2016〕411號)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1
市建設系統施工現場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王承軍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成員:凌振軍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處長
張樹剛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辦主任
陳立民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重點工程協調處處長
趙豐東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處長
魏吉祥 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站長
鄭 偉 市住房城鄉建設宣傳中心主任
趙維巍 東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行管處主任
李方正 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調研員
陳京元 朝陽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西 平 海淀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行管處主任
雷海正 豐臺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賈成喜 石景山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調研員
陳志明 門頭溝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柳 旻 房山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王練雄 通州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趙洪濤 順義區住房城鄉建設委主任
彭小東 昌平區住房城鄉建設委總工
付 偉 大興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張曉光 平谷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高志平 懷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尹廣林 密雲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調研員
張 娟 延慶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副主任
劉 凌 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副局長
韓雲升 東城區房管局副局長
呂世及 西城區房管局副局長
丁 珂 朝陽區房管局副局長
孫懷強 海淀區房管局副局長
梁文斌 豐臺區房管局副局長
附屬檔案2
市建設系統施工現場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責任分工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市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在建工程(以下簡稱在建工程,不含鐵路、水利、交通、園林綠化等專業工程)空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建設系統在建工程揚塵控制的機制措施,指揮全系統做好空氣重污染天氣的應急回響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全面指揮協調全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
三、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職責
協助揚塵辦做好全系統在建工程空氣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辦職責
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決定;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開展在建工程空氣重污染天氣的回響工作;督促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大施工集團總公司落實揚塵控制措施,提出相關工作要求;組織開展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全市在建工程落實揚塵防控措施的抽查檢查,匯總全系統在應對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工作信息數據並按要求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系統在建工程揚塵控制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重點工程協調處職責
負責配合應急管理處制定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期間保障民生和城市運行的建設項目名單。
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急管理處職責
負責向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傳達空氣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負責《北京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編制、發布、管理、修訂等工作;負責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的應急值守工作;牽頭組織制定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期間保障民生和城市運行的建設項目名單,並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七、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職責
負責組織開展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全市在建工程落實空氣重污染預警應急措施的抽查工作;按要求將總站在應對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工作信息數據報揚塵辦。
八、市住房城鄉建設宣傳中心職責
負責對全系統開展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進行宣傳報導,制定新聞發布方案,組織媒體接待和新聞發布活動,引導媒體進行正面宣傳,防範輿論危機。
九、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區房管局職責
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在建工程(含拆除工程)在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按要求開展應對工作;督促本轄區內在建工程(含拆除工程)嚴格落實空氣重污染預警應急措施,組織落實停止室外建築工地噴塗粉刷、護坡噴漿、建築拆除等施工作業,組織落實工地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措施;組織實施對本轄區內在建工程(含拆除工程)落實揚塵控制措施情況進行檢查;制定本轄區建設系統在建工程項目名單和本轄區建設系統土石方工程名單、拆除工程名單;負責收集本轄區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應急回響工作信息數據並按要求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揚塵辦。
附屬檔案3
市建設系統空氣重污染期間保障民生和城市運行的建設項目名單
(2017年9月27日)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地址 | 項目管理單位 |
1 |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相關項目 | 通州區 |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工程建設辦公室 |
2 | 北京環球主題公園及度假區一期 | 通州區 | 環球主題公園項目工程協調推進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