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為加強北京市醫學科研誠信管理,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制定了《北京市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科研誠信管理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科研誠信管理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29日
2022年7月29日,為加強北京市醫學科研誠信管理,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制定了《北京市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科研誠信管理實施方案》。
2022年7月29日,為加強北京市醫學科研誠信管理,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制定了《北京市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科研誠信管理實施方案》。全文北京市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科研誠信管理實施方案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科研誠信建設與作風...
第十八條 未經醫療衛生機構批准,擅自開展人體研究或調整已經批准的研究方案的,由醫療衛生機構給予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取消其三年內所有科研相關活動資格等處理;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還應當按照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
(一)北京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市屬醫學科研院所、市和區縣衛生機構的在職人員;(二)年齡不超過57周歲;(三)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較高的學術水平;(四)具有較好的科研工作基礎,有充足的時間從事...
(一)改革醫藥衛生管理體制 1.建立首都醫藥衛生管理協調機制 按照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的要求,建立首都醫藥衛生管理協調機制,統一規劃北京地區醫藥衛生事業發展,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強信息溝通和資源共享,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和...
1.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最佳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的功能定位,結合服務人口數量和服務半徑,完善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嚴格執行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在保障大醫院對疑難複雜疾病、...
《北京市全面提升醫療質量行動方案(2023-2025年)》是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關於印發北京市全面提升醫療質量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
科研機構、高等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按照規定設定特設崗位,聘用急需緊缺創新人才,特設崗位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第四十一條 本市實行科技人員分類評價制度,健全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
實施非急診全面預約,推進基層預約轉診,二、三級公立醫院號源優先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放。完善基層預約轉診和雙向轉診工作機制。加強醫療聯合體建設,完善腫瘤、腎病等專科醫療聯合體建設。健全“區辦市管”等合作模式,帶動提升基層醫療服務...
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2.制定體現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分類評價標準。在國家標準基礎上,根據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結合本市實際和專業特點,制定北京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附後)。對...
區衛生局要充分發揮好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職能,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制定懷柔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等衛生資源進行配置和管理;依法對區域...
2016至2017年,重點研究深化管辦分開改革方案,著力推進對醫療衛生機構的全行業管理,最佳化政府辦醫體制,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屬地管理與統籌。(六)完善公立醫院法人結構和治理機制 完善法人治理試點醫院的理事會制度、院長負責制和監事會制度,...
各專科醫聯體牽頭單位要結合實際,將診所納入成員單位範圍,幫助其提升醫療服務水平。鼓勵醫聯體內二級以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獨立設定的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中心等機構,與診所建立協作關係,實現醫療資源共享...
1.醫療機構。已執業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具有與所開展居家醫療服務相應的診療科目並已具備家庭病床、巡診等服務方式的醫療機構,重點是二級及以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三級醫療機構結合本機構工作實際,重點為醫聯體合作單位...
診所應當與北京市醫療機構執業和服務監管平台對接,及時上傳執業活動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監督。第二十二條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每年對轄區內診所開展至少一次現場監督檢查,對執業地址、診療科目、牙椅數量等項目變更的診所,自發放...
完善醫療機構科研用房建設標準,保障承擔臨床試驗任務的醫療機構科研用地。(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國土委、市財政局、市醫院管理局、市人力社保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相關區政府)6.引導醫療機構加快成果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