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1986年02月13日
- 實施時間:1986年03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在1986.02.13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為解決專利管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特作如下規定:一、本市的專利管理工作,必須全面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
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第十四條 市智慧財產權部門或者有關區人民政府設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構,通過專利預審、維權指導、保護協作等方式,提供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為國家重點發展產業和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的專利申請獲得快速審查提供支持。第十五條 ...
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服務,完善有利於專利保護和促進的市場環境,健全政府與市場、社會的統籌協調機制。第五條 市專利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工作。區專利管理部門在市專利管理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有關專利保護和促進工作。發展改革、科學技術、經濟和信息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
一、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專利實施許可契約的管理。二、專利實施許可契約是契約當事人之間簽訂的為有償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三、市歸口業務主管部門和市專利管理局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專利管理的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允許指定單位實施重要發明創造專利時,應協調...
1 關於對全市公用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規定 1981年9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2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暫行規定 1985年9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3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1986年2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4 北京市鄉鎮、街道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 1986年6月13日北京市人...
(一)政府和政府部門主辦的展會;(二)展出面積二萬平方米以上的展會;(三)在國際或者國內具有重大影響的展會。主辦方應當為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進駐展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第十一條舉辦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展會,由本市展會管理部門審批或者登記的,展會管理部門應當自批准或者登記之日起10日內,將展會的名稱...
《北京市專利申請資助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有關鼓勵專利申請的地方性規章。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的精神,促進科技、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鼓勵發明創造,提高北京市專利申請的數量和質量,設立北京市專利申請...
《北京市專利實施資金管理辦法》是北京市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推動本市專利事業的發展,支持專利技術實施,加速專利技術轉化為生產力,促進技術創新和首都經濟發展,根據《北京市關於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專利確有困難的企業、科研院所、...
第一條 為推動本區專利事業的發展,加快專利技術產業化步伐,促進技術創新和經濟發展,依據《北京市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朝陽區智慧財產權促進與保護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利實施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朝陽區有關政策規定,實行總額控制、科學管理、擇優資助、專款...
北京市專利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暫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市專利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提高專利行政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有效實施行政執法職責,根據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專利行政執法人員具備的條件:1.擁護黨的各項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思想進步,作風正派...
北京市專利資助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是北京市發布的檔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北京市專利資助金管理辦法》(京知局〔2014〕178號)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以下簡稱“北京代辦處”)負責本實施細則的執行工作。第二章 申報方式 第三條 專利資助金採取網上申報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第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
第十九條 促進中心的建設單位發生名稱變更、合併、重組、破產、解散等重大經營情況變化的,應自決定上述事項之日起15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滿足本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並有意願繼續開展促進中心建設工作的,經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審定,可以維持促進中心認定資格;不再滿足條件或沒有意願繼續開展促進中心建設工作...
(一)對試點工作支持範圍進行了規定 本次試點主要通過給予保費補貼的方式,對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設定的專利執行保險、專利被侵權損失保險或兩項保險的組合產品的保費進行補貼。保險公司設定智慧財產權保險試點的保險產品,應接受市知識產權局、市金融監管局、北京銀保監局等單位的工作指導,並報市知識產權局備案。試點專利執行...
(一)向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區縣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或相關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推薦單位)申報;(二)申報獎勵的發明專利由專家聯名推薦的,專利權人直接向評選辦公室申報。第十條 推薦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提出具體推薦意見,並向評選辦公室提交。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推薦單位或評選辦公室應要求申報人在規定時間內...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是負責北京市智慧財產權保護組織協調工作和專利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專利工作...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高等學校萍汲曬塗萍夾蔥碌娜舾梢餳ㄊ孕校┑耐ㄖ罰ň┱旆ⅰ 2014〕3號),根據《財政部 科技部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深化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的通知》(財教〔2014〕233號)精神,進一步推進...
北京市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為了更有效地保護髮明創造專利權,統一司法標準,我院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總結多年審判經驗,並廣泛徵求專家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專利侵權判定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並已經審判委員會討論原則通過,現印發給你們,...
(六)通過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騙取資助和獎勵,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採取本規定第四條所列處理措施前,應當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第六條 各地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引導公眾和專利代理機構依法提交專利申請。 專利代辦處發現非正常...
5.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00〕15號)6.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行政審批事項清理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00〕18號)7.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鼓勵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工作若干規定的通知(京政發〔2000〕19號)8.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