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北京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指導推進北京市預算管理制度改革。2015年市對區縣一般性轉移支付占比將達到70%以上,完成中央提出的占比提高到60%以上的改革要求 。引述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 國發〔2014〕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現提出以下意見:一、...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意見》(國發〔2015〕3號),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改進預算管理和控制,結合本...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機制,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開展行政監察,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實施行政問責。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預算法的有關規定,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將預決算信息向社會公開。市人大...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6月29日。檔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為加強和規範政府性債務管理,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充分發揮政府...
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精神,充分發揮企業在兼併重組中的主體作用,積極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努力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不斷提升首都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實施意見...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密雲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京辦字[2009]36號)和《密雲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密政發[2010]3號),設立密雲區財政局(簡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是負責本區財政收支、財稅政策...
北京市財政局(簡稱市財政局)是負責本市財政收支、財稅政策、財政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政府責任 政府承諾的償債資金,市和區縣財政部門要列入年度預算,並明確作為增撥資本金或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沒有承諾償債的不得增加預算安排。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 皖政〔2013〕4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近年來,各級政府積極採取多種方式為經濟社會發展舉債融資,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服務能力,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時間是2016年02月24日。檔案全文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為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
使用、償還行為,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和省政府《關於規範和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湘...
該《辦法》分總則、債務管理協調機制、債務舉借、預算管理、資金使用、債務償還、風險防控、監督考核、附則9章51條,由成都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內容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的...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廣州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實施意見》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用於指導下屬部門開展相關工作。中文名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實施意見 ...
合陽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實施辦法 總 則 一、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借、用、還”機制,有效防範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陝西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規範我省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政府債務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第二十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政府性債務監測預警機制,制定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應急預案。第二十七條 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舉借政府性債務建設項目的科學論證,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第二十八條 市、區財政部門應當建立...
《廣安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是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政府性債務管理。檔案發布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市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廣安府辦發〔2011〕72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規範我縣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舉借和償還政府性債務的行為,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通知》(浙政發〔2005〕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實施...
同時,《辦法》要求,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園區管委會應加強政府性債務統計監控、考核評價、信息公開、考核問責等工作,對政府性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和風險管控情況,納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範圍,審計結果...
防範債務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規範政府性債務舉借,使用、償還和政府擔保行為,防範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和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湘政發〔2013〕9號)、《湖南省政府性債務管理實施細則》(湘政辦發...
榮縣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政府債務風險,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四川省...
(四)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金融機構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的融資行為實施監管,制止金融機構違法違規提供融資。發現違法違規融資行為,應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金融監管部門。(五)審計部門負責實施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促進完善債務管理...
各鎮人民政府、英城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同意,現將《英德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英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1日 英德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性債務...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實施意見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國發〔2014〕13號),加快推動本市對外文化貿易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