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在1994.12.30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4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4年12月30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在1994.12.30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在1994.12.30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七、鑒於《條例》施行後,1987年7月31日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已停止執行,市人民政府1988年制定的《...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正確處理人民...
北京市實施《國營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細則在1988.02.26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根據本市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市行政...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的重要性 當前,隨著勞動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勞動者維權意識增強,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呈上升態勢,集體勞動爭議增多,處理難度加大,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機制,加大調解工作力度...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作出以下規定: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建立健全勞動爭議預防機制,努力減少爭議的發生;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積極化解勞動爭議;遵循三方原則,切實完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制度;鞏固和健全勞動爭議...
《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的意見》是為進一步強化勞動人事爭議源頭治理,就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提出的意見。2022年10月13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工業和信息化部、法務部、財政部、...
勞動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 (勞部發〔1995〕22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自1987年我國正式恢復勞動爭議處理制度以來,全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有了較大的發展,特別是《勞動法》實施後,勞動爭議...
勞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是自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來,全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有了較大的進展。各地按照有關規定擴大了受案範圍,建立起勞動仲裁庭和仲裁員辦案制度,使...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 [1]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詳細內容 編輯 語音 一、充分認識做好行政調解工作的重要...
及時、依法、公正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維護首都勞動關係和諧穩定,根據勞動人事爭議兼職仲裁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勞動人事爭議組織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4號)的有關規定,對《北京市勞動爭議兼職仲裁員管理辦法...
必須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這項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妥善處理不斷增多的勞動爭議糾紛。做好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做好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幫助和引導職工通過理性...
綜治協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的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機制,健全調解組織,完善工作制度,強化基礎保障,提升專業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能力,發揮專業性調解在爭議處理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勞動關係和諧與社會大局...
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五)勞動關係處。擬訂本市勞動關係政策。擬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工時、休息休假等勞動...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在總結實際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改進了勞動爭議處理方式和程式,加強了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完善了勞動爭議仲裁制度。為確保這部法律順利實施,我部將依法對勞動爭議仲裁規則等規章進行修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做好對...
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的職能作用,積極應對巨觀經濟形勢變化,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現就人民法院在當前形勢下做好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審判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加強防治“非典”時期勞動關係的動態監控。充分發揮仲裁、監察、信訪等部門的聯動作用,做好防治“非典”時期集體爭議和突發事件的排查、監控、協調和處理工作,化解矛盾,維護首都社會穩定。七、加強前瞻性研究,創新工作方式 各級勞動保障...
四、完善裁審銜接工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人民法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分析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形勢,互相通報工作情況,溝通協調爭議仲裁與訴訟中的受理範圍、程式銜接、法律適用標準等問題...
北京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北京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位於北京市。所獲榮譽 2022年4月20日,入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中國企聯、全國工商聯發布的“2021年度工作突出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名單”。
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定勞動關係。依法定程式處理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第十九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
(四)制定協調勞動關係的基本規則;指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建立勞動關係;擬定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探親假制度、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管理指導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和勞動監察工作以及勞動仲裁的規範...
各區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本轄區發生的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每季度向社會公布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可隨時公布。第八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理違法案件結案之後六個月內未進行社會公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1]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0號),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為農民工服務工作...
切實維護農民工及工程建設領域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契約法》《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