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機構
通常情況下,對於所購房屋地址為城六區以內的,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申請貸款。對於所購房屋是坐落在遠郊區縣的,則需要到房屋所在區縣管理部辦理
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條件
申請條件:
借款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契約或相關證明檔案;
6.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7.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8.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9.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申報材料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標準要件清單 | | | | |
序號 | 材料名稱 | 規格 | 份數 | 備註 |
1 | 身份證件或有效身份證明 | 原件 | 1 | 對於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提供3份複印件;對於已婚者,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提供,對於有房屋共有權人的,共有權人須提供,其中第二代身份證須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紙上;對於需要辦理抵押物價值評估的,應準備5份複印件 |
複印件 | 4 | | | |
2 | 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 | 原件 | 1 | 對於已婚者,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提供,對於有房屋共有權人的,共有權人須提供;第二代身份證須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紙上 |
複印件 | 3 | | | |
3 | 暫住證,或有效居住證明 | 原件 | 1 | 非北京戶籍提供 |
複印件 | 3 | | | |
4 | 有效婚姻,關係證明 | 原件 | 1 | 已婚者,離異者提供,對於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提供3份複印件 |
複印件 | 4 | | | |
5 | 離退休證明及退休人員,收入證明 | 原件 | 2 | 離退休職工提供 |
6 | 交易資金劃轉協定或自行劃轉聲明 | 原件 | 1 | 二手房提供 |
複印件 | 3 | | | |
7 | 購房首付款發票(收據)或房價款收據 | 原件 | 1 | 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提供3份複印件 |
複印件 | 3 | | | |
8 | 購房契約,(正本) | 原件 | 1 | 對於按照相關政策需要辦理網簽手續的,含在線上備案表(由開發商提供)和網簽信息表。對於需要辦理抵押物價值評估的,應準備4份複印件 |
複印件 | 3 | | | |
9 | 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及批覆 | 複印件 | 2 | 購,房改房,者提供 |
10 | 大產權證,或確權證明 | 複印件 | 2 | 購房改房者提供 |
11 | 集資建房方案及批覆 | 複印件 | 2 | 購集資合作建房者提供 |
12 | 房改辦確認的集資人員名單 | 複印件 | 2 | 購集資合作建房者提供 |
13 | 首付款在指定專戶存儲證明 | 複印件 | 2 | 購集資合作建房者提供 |
14 | 賣方,房屋所有權證,(含,共有權證,) | 原件 | 1 | 二手房項目提供對於需要辦理抵押物價值評估的,應準備4份複印件 |
複印件 | 3 | | | |
15 | 賣方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 | 原件 | 1 | 二手房項目提供,對於有房屋共有權人的,共有權人須提供;第二代身份證須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紙上對於需要辦理抵押物價值評估的,應準備4份複印件 |
複印件 | 3 | | | |
16 | 收款人收款賬戶 | 原件 | 1 | 二手房項目提供,對於非擔保中心擔保的項目,提供2份複印件 |
複印件 | 3 | | | |
17 | 貸款還清證明 | 原件 | 1 | 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是否已辦理公積金貸款或政策性貼息情況進行認定的提供 |
複印件 | 1 | | | |
18 | 大專以上學歷,學位,職稱證書 | 原件 | 1 | 根據信用評估申請人實際情況提供 |
19 | 自有住房產權,租賃,公有住房,證明 | 原件 | 1 | |
20 | 代辦,授權委託書 | 原件 | 3 | 通過代辦機構辦理 |
21 | 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
註:1、所有資料使用A4紙複印,其中購房契約(正本)、賣方房屋所有權證(含共有權證)需逐頁複印;2、除需要留存的原件外,資料原件完成審核後,應返還借款申請人;3、對於組合貸款,商貸資料應按照商貸經辦行的要求進行準備。 | | | | |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標準要件清單
對於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提供3份複印件;
對於已婚者,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提供,對於有房屋共有權人的,共有權人須提供,其中第二代身份證須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紙上;
對於需要辦理抵押物價值評估的,應準備5份複印件
對於已婚者,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提供,對於有房屋共有權人的,共有權人須提供;第二代身份證須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紙上
對於按照相關政策需要辦理網簽手續的,含在線上備案表(由開發商提供)和網簽信息表。
對於需要辦理抵押物價值評估的,應準備4份複印件
二手房項目提供,對於有房屋共有權人的,共有權人須提供;第二代身份證須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紙上
對於需要辦理抵押物價值評估的,應準備4份複印件
註:1、所有資料使用A4紙複印,其中購房契約(正本)、賣方房屋所有權證(含共有權證)需逐頁複印;
2、除需要留存的原件外,資料原件完成審核後,應返還借款申請人;
3、對於組合貸款,商貸資料應按照商貸經辦行的要求進行準備。
辦理程式
以在貸款中心辦理為例:
申請人通常需要到貸款業務部門辦理兩次手續。
第一次到貸款中心:
1、根據所購房屋性質,準備齊全的材料,特別是各種資料需要多少份的複印件一定按照相應的要求提供。具體的資料可在網站“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欄目中詳細了解。
2、到方莊芳城園三區18號樓二層的貸款中心後,可先由諮詢台工作人員預審資料是否齊全,然後拿號等待辦理。
3、提交相應的資料後,對於需要評估的,會由負責抵押物評估的部門進行抵押物評估,同時交納部分抵押物評估費用。
4、工作人員(或代理機構人員)會將下一次面簽時所需材料清單交給借款申請人,告知借款申請人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材料清單》準備個人材料,等待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面簽時間。
第二次到貸款中心:
主要就是辦理面簽手續。面簽手續必須是借款申請人本人及相關人員到場。
1、根據電話通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如:需辦理抵押物評估和擔保手續的,先到抵押物評估機構處領取抵押物評估報告,同時在抵押物評估機構處和擔保中心機構處交納評估費、擔保服務費,並領取評估費發票及擔保服務費發票等。
2、回到諮詢台,領取號碼,等待辦理面簽。
3、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材料清單》向工作人員提交有關資料,由工作人員進行審核錄入。
4、在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簽署相關契約文本。
5、完成簽字後,工作人員會告知什麼時間去哪家銀行領取放款後的資料。申請人按照規定的時間到具體銀行領取資料即可。(如您已委託代理機構,請以代理機構答覆為準)
註:以上是貸款辦理的一般程式,根據您所購房屋性質、選擇擔保方式的不同,具體的程式也會有不同之處,請以中心貸款工作人員的答覆為準。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
放款時間依房屋性質、擔保方式、是否為組合貸款等不同而有所區別。
辦理依據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50號令) ;
2. 《北京市實施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
3.《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