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內行爆料,主要危害,鑑別方法,入味途徑,監管問題,相關回應,相關部門回應,
內行爆料
八成火鍋底含有化學添加劑
王先生曾經是一家火鍋店的大廚,轉行當起了商人。他來電中稱,自己之所以不想再幹下去,就是覺得這行當“太昧良心”。王先生講述,他之前工作過的火鍋店,老闆為了節省成本,大量使用飄香劑等化學添加劑來制鍋底。“這些鍋底,長時間烹煮以後,吃了對人體非常有害。 ”
王先生介紹說,目前市場上的紅湯火鍋,辣味、紅色都是一種叫“辣椒精”的添加劑調出來的。火鍋聞起來很香,都是添加了飄香劑在裡面。他說,用化學添加劑製成的火鍋鍋底,比用純種火鍋材料製成的鍋底成本上要低了很多。“現在市場上80%多的火鍋,都包含這樣的化學底料。 ”
主要危害
專家解讀
在火鍋里所添加的這些物質中,飄香劑、增香劑、骨髓香膏、乳化劑、抗凍劑、檸檬黃等都是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只要不過度攝入,對人體就沒有傷害。
對於牛油的替代品石蠟,盧麗介紹,石蠟是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因為在火鍋裡面長時間蒸煮,石蠟會分解成某種化合物,這些化合物會對呼吸道和腸胃系統造成損害。“有人吃火鍋會出現拉肚子的現象,一般人都認為是辣椒造成的,實際上人吃進石蠟後會造成腸胃蠕動,導致滑腸拉肚子。”
鑑別方法
首先,別去那些一進門就香氣逼人的火鍋店。因為根據經驗,火鍋熬制的香味都是自然散發的,應該是越煮越香,而一端上來的火鍋就香氣四溢,絕大部分的可能就是已經被加了增香劑。
三、是可以在湯底燒開的時候注意察看,是否有很多泡沫在鍋里翻騰。正常的情況下,鍋底燒開是沒有泡沫的,有泡沫可能有問題。二是商家端上鍋底的時候,燒開後先不要往鍋里涮食物,可以用漏勺先撈一下湯底看是否有不明殘渣。如果有,則說明火鍋底鍋很有可能是上一鍋留下的。為防止商家賴賬,在撈底鍋的時候,要當著餐館工作人員的面進行。
入味途徑
路徑之一:濃湯
涉及添加劑:飄香劑、增香劑等“看似清澈的鍋底中,其實暗藏了幾十種添加劑。火鍋的湯味之所以濃郁,就是因為裡面加了飄香劑和增香劑。增香劑是內香,入口較香;飄香劑則是外香,聞著很香。據了解,增香劑和飄香劑都是化學物質,主要作用是增加味道和口感。”許先生說,客人們往往最後才喝湯,但湯里的飄香劑、骨髓香膏等物質涮得時間越久,所含的亞硝酸鹽之類的有害殘留物的含量就越高。
路徑之二:底料
涉及添加劑:石蠟、防腐劑等
許先生介紹,底料是火鍋的關鍵,而在製作過程中會加入幾十種添加劑。首先,牛油是製作火鍋底料的主要成分,為節約成本,火鍋店往往會添加廉價的包裝用石蠟代替。“目前市場上牛油的價格是石蠟價格的好幾倍,一斤蠟當三四斤牛油用,還是很划算的。”許先生還說,店家會在底料中添加苯甲酸鈉作為防腐劑。
路徑之三:涮品
涉及添加劑:發色劑、乳化劑等
“此外,綠海帶加了孔雀綠,毛肚用工業鹼泡過,寬冬粉裡面加了明礬;魷魚之所以肥厚飽滿、色澤金黃,是因為添加了工業片鹼和甲醛;如果想讓‘肥牛’嫩一些,就要加入嫩肉粉;製作鮑汁時如果想達到增亮色澤的效果,就要用到檸檬黃……總之,火鍋之所以美味異常,添加劑有80%的‘功勞’。”許先生最後說,“一頓火鍋,人們吃進的添加劑有近百種。”
監管問題
這些在市場上被輕易買到的“火鍋飄香劑”、“辣椒精”和“火鍋紅”究竟對人身體有沒有害處呢?據質監局工作人員表示,食品添加劑的種類太多了,她自己也無法明確告知記者這些產品究竟能否食用。 工商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工商部門對於市場在售的商品,只管產品外包裝上是否有廠名廠址聯繫電話,只要不是三無產品,他們就視同合格——也就是說,只要肉眼看不出有問題,或是沒有人舉報的商品,那么他們就無從讓經營者停止銷售。
在所購買的“飄香劑、火鍋紅、辣椒精”三樣產品上,廠名廠址聯繫電話和品名確實都有,只不過按照要求,正確的QS號碼應該由12位數字組成,但這三樣產品卻醒目標註的是10位號碼。
相關回應
衛生部門:硬體要求過高 監管存難點
據食品衛生業內人士介紹,這些添加了化學添加劑的火鍋底料,經加熱後會產生大量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雖然目前業界就這些底料對人體具體危害,還沒有形成量化共識,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些化學物質進入人體後,會慢慢累積,損傷內臟,嚴重的還可能致癌。
據了解,合肥市衛生監督局每年都會對市內的飯店進行衛生檢查和抽查,而食品添加劑也是檢查的一項內容。但由於檢測食品添加劑成分的硬體要求過高,檢查這一項一直以來都是個難題。
相關部門回應
明知八成以上的火鍋是“化學鍋”,工商局卻說“不好管”。這讓我想起日前那則耐人尋味的“小學生蘑菇實驗”的報導:小學生從市場買鮮蘑菇檢測,發現十有八九被漂白,而工商部門卻在沒有進行任何考證的情形下急於發表“小學生蘑菇實驗不具科學性”的聲明,認為九成蘑菇被污染是誇大其詞,理由是一直沒有人舉報。
原來,非到了“有人舉報”的時候才想起監管。怪不得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現,原來,我們的監管部門都在那裡翹著二郎腿等著“有人舉報”呢。我不知道,“食品安全”和“有人舉報”之間是個什麼關係,難道“沒人舉報”就說明“食品安全”,而“有人舉報”才說明“食品不安全”嗎?這種邏輯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監管部門的職責就是要為消費者把好食品安全關。而把好食品安全關的前提,就是要在食品上市前進行提前質檢,要本著“寧可信其有,不能信其無”的“先知先覺”原則;而不是食品上市以後,或者說消費者吃出問題以後,才“高度重視”,“後知後覺”。揆諸現實,“後知後覺”的質檢已經給我們留下慘痛的教訓:“大頭娃娃”、“結石寶寶”,哪個不是在有了慘痛的現實案例之後,才喚醒監管部門的“後知後覺”?這“有人舉報”的代價未免也太高了吧。
監管部門口口聲聲說“不好管”,可就技術而言,“化學火鍋”、“漂白蘑菇”之類的檢驗,技術門檻並不高,取樣過程也不複雜,連一名小學生都能輕而易舉搞定的事,怎么到了專業人士雲集的監管部門那裡,卻變得“不好管”了。如果不是技術原因,那就是態度問題了,在我看來,相關部門不是“不好管”,而是“不想管”。為什麼“不想管”?除了“惰政思想”,是不是還有別的難言之隱?是不是擔心捅了馬蜂窩,事情鬧大了,公眾怪罪到職能部門頭上,自己反而下不了台?抑或是還有不為人知的其他“理由”?
中烹協:“化學火鍋”純屬謠傳
2010年12月22日上午,中國烹飪協會火鍋專業委員會公布中國火鍋企業食品安全狀況,顯示占全國市場7成份額的100家知名火鍋企業底料檢查100%合格。這也是中烹協火鍋專業委員會針對時下“化學火鍋”事件首度作出回應。 “‘市場上80%火鍋含有違規添加劑’,這種說法純屬謠傳”,中烹協副秘書長喬傑介紹說,今年10月到11月,中烹協組織專家對部分火鍋企業的廚房、餐廳、物流配送中心進行了抽查。此次調查以100家國內知名的大型火鍋品牌連鎖企業為樣本,涉及火鍋餐飲門店9000餘家(包括直營店及連鎖店),遍布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在此次調查中,中烹協要求企業提交相關資質檔案、食品檢驗報告、底料檢驗報告以及第3方檢測報告,並隨機對100個品牌企業中的門店、後廚、中心廚房、底料生產廠進行了實地調查。抽查結果顯示,底料檢驗報告、調味品質檢報告全部都合格。調查還發現,這些企業均設有食品安全管理員,其中設有專職食品安全工作人員的占63%,兼職食品安全工作人員的占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