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2004年3月,中國烹飪協會帶隊出席
柏林召開的第31屆世廚聯代表大會,與來自世界70多個國家的與會代表一致提議將每年的10月20日定為世界廚師日(參考“
世界廚師日”)。在中國,2014年10月2日,積極為烹飪協會建言獻策的陝西楊運合先生,設立
“中國廚師節提案申請工作室”,提案將建議每年的12月22日定為“中國廚師節日”(22--25日為中國廚師法定節假日,節日加班享受雙倍工資等),促進中國廚師節法定化,這些都是中國烹飪協會所期盼和共同奮鬥的目標。
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協會成立以來,在政府部門、廣大會員和各省市烹飪餐飲行業協會的支持配合下,積極開展行業組織、行業自律、資源整合、企業維權、商業協調、國際交流、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工作,為社會、政府、會員和企業服務,對促進行業進步與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開展業務
(一)開展行業服務
協會接受政府委託,起草制訂了《餐飲業職業經理人評定條件》、《餐飲企業連鎖經營管理規範》、《全國綠色餐飲企業規範條件》、《全國餐飲業營養配餐標準》等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同時,通過開展行業與市場調研,積極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情況,提出政策建議,制定行業發展指導意見與規劃,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加強行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中華餐飲名店"等餐飲品牌認定工作,充分發揮了行業組織和橋樑的作用。為餐飲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二)開展培訓服務
協會擁有眾多國內外資深教授和業界專家隊伍,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等政府職能部門,清華大學、法國昂熱酒店管理學院等國內外著名院校緊密合作,舉辦各種職業認證和專業培訓、全國餐飲業高級工商管理(MBA)培訓、酒店管理法國學士學位學習,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餐飲管理專業和中國餐飲業職業經理人資格證書考試。同時我們與國內資深教授、業內專家學者和企業精英一起編著業界專業書籍、教材,提供各類國家權威培訓、餐飲業優質管理模式研修、餐飲業前沿論壇和國際交流互訪活動等。
(三)開展技術服務
協會堅持“繼承、弘揚、開拓、創新”的方針,多年來為弘揚中華飲食文化,推進烹飪技藝水平的提高等做出了積極貢獻。協會聯合有關單位每五年舉辦一屆的“全國烹飪技術比賽”成為我國餐飲與烹飪界最具影響力的重大賽事,主辦的“中國廚師節”、電視烹飪擂台賽、各類美食節等活動對加強技藝交流、促進創新發展、開拓繁榮市場和帶動地方經濟等具有重要作用。
(四)開展信息服務
協會通過《中國餐飲》等會刊和網路資源為會員、為行業提供最及時和全面的信息交流服務。協會的網站——中國烹飪協會網和餐飲線上網旨在建成中國餐飲業的網路信息平台,為餐飲業同仁提供竭誠的服務,展示餐飲行業的時代特徵,加強行業信息溝通,傳播烹飪科學知識,推廣餐飲行銷經驗。
(五)開展對外交流服務
協會自1988年加入世界廚師聯合會成為第40個國家級會員單位以來,與世界上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餐飲與廚師組織建立了廣泛的聯繫和良好的合作。協會每年組織國內餐飲企業相關人員到餐飲業已開發國家考察交流,引進國外先進的餐飲管理經驗與烹飪技術,提高國內餐飲企業的競爭力。同時,協會還與世界各地的中餐行業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繫,通過組織各種形式的行業交流和技術交流,不斷弘揚中華烹飪文化,提高中餐在世界的地位和影響,為中國餐飲業的國際化和現代化進程而努力。
組織結構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處理協會日常政務、事務,承擔協會對外接待工作,負責對內、外的各種協調和聯絡;安排召開協會會長辦公會、秘書長辦公會及全體員工會議並承擔整理會議紀要和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編輯協會工作簡報;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保衛、安全和後勤工作,承擔協會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協會工作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與監督檢查;負責協會及分支機構的年檢初審工作;負責協會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學習、考察工作以及後勤服務工作。
會員部:
主要職責:根據協會章程和會員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做好協會的會員發展和管理工作;牽頭籌備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組織會員聯誼會;加強與會員的聯繫溝通,收集會員意見和信息,受理會員的投訴,協調解決會員的合理要求,做好會員的指導、服務工作;做好會員的宣傳信息交流工作。
國際部:
主要職責:執行國家涉外(含港、澳、台)工作的有關政策、規章制度,制定協會外事工作計畫;負責協會外事工作的聯繫和組織,做好各部門出國(出入境)及邀請來華人員、項目的申報審批工作; 做好會員單位的對外聯絡,為引進外資技術和項目提供諮詢,組織會員開拓國際市場、輸出資源等;負責協調與世界中國烹飪聯合會、世界廚師聯合會等國際組織的工作。
會展部:
信息部: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化工作方針,制定、落實協會信息工作計畫,組建行業信息網路,辦好面向社會服務的網站;建立信息庫,蒐集行業信息,開展重大信息的調查研究工作;研究制定行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國內外行業信息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協調完善與信息化相關的統計調查制度,推進全國行業信息化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參與行業相關的重要國內外信息合作與交流。
人事部:
主要職責:落實協會人事管理制度,保證協會各項人事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協會發展需要,制定年度人事工作計畫,為協會領導在人事工作上提供信息服務;根據各部、室的需要和用人標準,制定員工招聘計畫,承擔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及面試、筆試和簽約等工作;負責協會人事檔案管理,保障員工權益;負責吸納、儲備專業人才,滿足協會用人需要;負責協會工作人員的民主評議工作。
財務部:
主要職責是:嚴格執行和落實協會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協會的財務預算與管理,做好財務分析;執行協會的開支計畫與資金使用計畫,核定協會及分支機構重大活動的財務預算與核算;負責協會財產管理制度的檢查與落實;負責協會財務年檢;定期對專委會的財務進行監督、審查;指導協會各部門的項目預算工作和協會重大活動的財務監督。
行業發展部: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負責行規、行約和標準的起草工作,開展行業自律,規範行業秩序;負責重大行業信息的統計、分析與發布;對節日餐飲市場進行檢測和抽樣調查,定期發布行業資訊,預測預報市場趨勢;提出行業發展、連鎖經營、企業改革與開拓市場等重大問題的意見;進行戰略品牌研究,指導企業進行品牌戰略發展;向會員與企業提供行業指導與行業諮詢服務;做好與政府和相關協會等部門的聯繫、協調;加強行業的理論化研究與建設,負責學術研討、著述立項和編寫工作。
調研統計部:
快餐專業委員會:
由全國從事快餐連鎖經營、管理與教學、科研、諮詢、培訓、文化和技術開發、生產供應廠商等相關方面的企業單位、團體及個人代表組成的,從事快餐業研究開發和促進快餐事業發展的專業組織,簡稱“中國烹協快餐委員會”。
中國烹協快餐委員會的宗旨是:以“服務、開創、合作、發展”為指導,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開展行業規範與自律,解決行業發展中的問題,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動員與組織社會與行業各方面力量,在繼承中華民族飲食文化成果、吸取國內外快餐連鎖發展經驗的基礎上,開發快餐品種與技術,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探索連鎖經營模式,研究快餐理論,培育快餐市場,培養專業人才,為促進中國快餐業的快速發展做出貢獻。
名廚專業委員會:
由長期從事烹飪工作並卓有成就的中國著名廚師和烹飪專家組成的全國名廚專業組織,簡稱“中國烹協名廚委”。下設辦公室、新星俱樂部、交流部、培訓部、服務部和信息部等工作機構,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工作區,並設海外工作區。
中國烹協名廚委的任務是:宣傳愛國主義思想,培養良好廚德,全面提高名廚的綜合素質。組織全國性烹飪(食品)技藝交流活動。總結、宣傳和交流本會成員獨特精湛的烹飪技藝,編寫和播映名廚傳記和名廚美食影視資料。組織和幫助委員在國內外舉行烹飪文化理論研究和技藝展示活動。發揮委員專業特長,開辦諮詢和培訓活動。協助海內外烹飪界舉辦專業技術競賽、考核活動。推動海內外華人名廚與各國名廚的合作與交流。與餐飲企業和與餐飲有關的企業聯手開展關聯產業、產品的研發、推介等活動。做好幫助和促進餐飲業發展的有關工作。發現和培養中青年優秀廚師,領導和帶動新星俱樂部的健康發展。完成中國烹飪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西餐專業委員會:
研究西餐餐飲及西餐烹飪方式、研究與促進西餐烹飪和西餐餐飲業發展的專業機構,簡稱"中國烹協西餐委員會”。(英文WESTERN FOOD PROFESSIONAL COMMITTEE OF CHINA CUISINE ASSOCIATION),縮寫WFPC。
中國烹協西餐委員會團結全國從事西餐經營的企事業單位和有關的專家、學者、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廚師(包括烹調師、麵點師)、服務師等有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弘揚西餐飲食文化,加強西餐學術理論研究,提高西餐烹飪技藝,培養西餐烹飪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組織委員對西餐市場、西餐企業、西餐理論、西餐烹飪技藝和企業經營管理等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為發展西餐事業,滿足人民民眾不斷提高的物質文化生活,服務消費、繁榮市場、促進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專家工作委員會:
開展行業理論研究、學術交流以及相關的科研活動,為餐飲業的發展提供理論和智力支持的專業組織。集結了全國餐飲行業中法律法規、標準政策、產業經濟、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市場行銷、資本運作、財務管理、信息管理、飲食文化、烹飪技藝、營養衛生等領域的各類人才。
中國烹飪協會專家工作委員會作為全國餐飲經濟理論學術研究與交流的平台,定期制定並發布中國餐飲經濟理論學術研究課題;總結並傳播中國餐飲業發展態勢及取得的成果和經驗;組織召開全國餐飲產業理論研討會或區域性的專題研討會;主持編寫、翻譯及推薦餐飲經營管理的出版物;組織海內外相關人士互訪及學術交流活動;接受有關機構委託,開展相關諮詢活動。
人社部中式烹調、中式麵點、西餐、餐廳服務四個專家委員會納入專家工作委員會管轄。
清真專業委員會:
從事清真烹飪研究與促進清真烹飪發展的專業機構,簡稱“清真烹飪專業委員會”。在國家政策、法令的範圍內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開展活動。
清真烹飪專業委員會以“繼承、弘揚、繁榮、進步”為指針,團結全國從事清真烹飪工作的專家、學者、烹調師、麵點師、服務師和企業管理人員,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揚清真飲食文化,加強清真烹飪理論和穆斯林飲食風俗習慣的研究,提高清真烹飪技藝,培養清真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組織委員對清真烹飪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為發展清真烹飪事業,改善民眾生活,繁榮民族經濟作貢獻。
美食營養專委會:
由國家級著名醫院的主任營養醫師、全國高等院校研究烹飪食品營養理論的學者教授、食品工業高級工程師及全國各省烹飪餐飲行業管理協會有關負責人、著名餐飲企業家、中國烹飪大師等組成的,從事美食營養研究與促進食品營養事業發展的專業組織,簡稱“中國烹協美食營養專委會”。
中國烹協會美食營養專委會以“服務、合作、進步、發展”為指針,組織編輯多部飲食營養書籍,指導餐飲業和消費者合理膳食、均衡營養。曾在中央電視台、北京電視台、中央教育台等權威媒體編播多集美食營養科普節目;為全國人大代表舉辦健康營養講座,為社區做營養諮詢,舉辦多期全國營養配餐培訓班。開發推薦優秀營養健康食品。舉行筵席改革交流座談會,舉辦筵席改革烹飪大賽,積極推動中餐筵席改革,並與美國、日本、馬來西亞等國專家、學者進行學術交流,為推動飲食營養事業發展作出貢獻。
火鍋專業委員會:
研究火鍋餐飲及火鍋烹飪方式,提高火鍋烹飪技藝水平,規範火鍋餐飲業經營,開展行業自律的專業組織,簡稱“中國烹協火鍋委員會”。
中國烹協火鍋委員會團結全國從事火鍋餐飲經營的企事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相關的專家學者以及火鍋炊餐具、原料與調味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等相關產業的有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弘揚火鍋飲食文化,加強火鍋學術理論研究,提高火鍋烹飪技藝,培養火鍋烹飪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對火鍋餐飲市場、火鍋餐飲企業、火鍋餐飲理論、火鍋餐飲烹飪技藝和企業經營管理等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為發展火鍋餐飲事業,滿足人民民眾不斷提高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服務消費,繁榮市場,促進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高校餐飲專業委員會:
高校餐飲專業委員會是在中國烹飪協會領導下,由各類大中專院校內從事餐飲服務經營的實體和社會團體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跨部門、跨所有制的行業組織,簡稱“中國高校伙專委”。(英文名稱為The College Mess Committee Of China,縮寫
CMCC)。
中國烹飪協會高校餐飲專業委員會在教育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協會的指導下,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為高教事業服務、為高校一伙食行業服務、為進餐師生服務、為會員服務”的宗旨和“服務、調研、協調、宣傳”的工作原則,為辦好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特點的高校一伙食、為我國高教事業和高校一伙食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為適應中國高教事業的發展,中國烹飪協會高校餐飲專業委員會已在全國1700多所大中專院校中發展了自己的會員,專委會成立了除港、澳、台以外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級高校“伙專委”組織,並建立了辦公室、編輯部、會員部三個常設機構,創辦了《中國高校一伙食通訊》、《中國高校餐飲信息》兩個會刊和“中國高校一伙食信息網”網站,業已成為全國高校飲食行業內最具號召力、凝聚力和權威性的專委會。
職業經理人專業委員會:
由全國餐飲行業中優秀經營管理人才和知名專家教授組成的餐飲業職業經理人專業組織,負責全國餐飲業中高級管理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資格認定、國際合作、諮詢服務、中介服務等。
中國餐飲年鑑社:
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正式批准公開出版的《中國餐飲年鑑》,是中國烹飪協會主辦、中國餐飲年鑑社編輯出版發行的全國餐飲業大型資料性工具書,是全面、系統、準確地反映我國餐飲業發展歷程,為弘揚中華飲食文化、繁榮餐飲市場、加快行業健康發展、促進行業科技進步、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提供服務的史料文獻。
《中國餐飲年鑑》由專文、綜述、地方餐飲業、品牌建設、專題報告、行業人物、相關產業、統計資料、政策法規及標準、大事記、港澳台地區及國際餐飲業、附錄等部分組成,以參與編輯單位廣泛、行業內容全面、資料可靠準確、史料性強、實用性高而受到餐飲全行業及相關行業和全社會的廣泛認可。
中國烹飪協會培訓交流中心:
1993年經北京市成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中國烹飪協會領導下,本著“繼承、發揚、開拓、創新”的工作方針,開展行業內烹飪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活動;指導行業培訓、交流和職業教育工作;完成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的規劃;提高全行業人員的職業素質。接受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的委託,參與職業技能標準、教材的修訂、編輯。發揮社會各界及民間資本的優勢,廣泛開展合作辦學,推動餐飲事業的發展。
中國烹飪協會醬鹵專業委員會:
委員會由遵守中國烹飪協會章程,從事或熱心於醬鹵食品的科研、教育、培訓、技術推廣、生產、貯運、銷售等活動的單位或個人自願組成。委員會發揮組織、服務、協調和監督職能,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中國烹飪協會和政府主管部門開展行業自律;參與政府有關行規行約、政策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承擔中國烹飪協會或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相關工作;研究醬鹵食品發展的現狀和趨勢,為相關部門制定政策、規劃提供信息、建議和意見;加強行業領域基礎問題、焦點問題和專業問題的研究,組織專題研討活動,開展學術交流,不斷提高理論水平、豐富學術成果;推動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研究,提供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推廣、信息溝通等服務;了解和掌握國內外產業相關科研信息、市場動態、生產管理新技術、經營管理新經驗,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相關的學習、考察、交流、展示、展銷、技術培訓等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聯繫,協調會員之間關係,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問題,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理事成員
名譽會長:
遲浩田 田紀雲 楊汝岱 白立忱 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 王光英
蔣正華 顧秀蓮 孫孚凌 鈕茂生 陳邦柱 陳廣元 劉 毅 胡 平
姜 習 何濟海 張世堯 楊樹德
特邀顧問:
於友民 于光遠 厲以寧 石廣生 伍淑清 劉 政 孫光遠 李文達
李貽衡 楊登彥 吳基傳 沈思明 張庶平 陳秀清 胡康生 段柄仁
賈志傑 高尚全 黃振華 蔣祝平 戴 傑 滕文生 李得水
顧 問:
王小娟 馬鳳岐 史正良 劉亞州 劉 森 孫月娜 李有堂 李耀雲
張潤鋼 林銳均 趙明孝 溫祈福 劉水生
會 長:
姜俊賢
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馮恩援
副 會 長:
馮恩援 李亞光 邊 疆 董振祥 李春祥 許菊雲 李萬民
馬志和 湯慶順 王慧敏 馮守瑞 季寶華 張賢峰 劉國梁
邢 穎 王 剛 賈國龍 林 欣 嚴 琦 趙 申 王鈞正
王金城 吳文華 潘宇海 劉延雲 樊勝武 朱玉嶺 楊冬旭
崔芳菊 黃維兵 劉海飛 荊林波 王立志
秘書長:
喬 傑
副秘書長:
喬德林 崔芳菊 桑建 程曉敏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中國烹飪協會”(英文China Cuisine Association,縮寫CCA),簡稱“中國烹協”。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由從事餐飲業經營、管理與烹飪技藝、餐廳服務、飲食文化、餐飲教育、烹飪理論、食品營養研究的企事業單位、各級行業組織、社會團體和餐飲經營管理者、專家、學者、廚師、服務人員等自願組成的餐飲業全國性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行業組織,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繼承、開拓、創新、發展”為指針,做好對全國餐飲行業的指導、管理和協調工作。反映會員願望和行業情況,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和行業利益,為會員、為企業、為社會、為政府服好務。弘揚祖國飲食文化,繁榮餐飲市場,提高烹飪技藝水平,研究烹飪飲食科學,提高企業經營和行業發展水平,培養餐飲行業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團結廣大餐飲行業從業人員,堅持科學發展觀,為促進我國餐飲業和烹飪事業的健康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主管單位國務院國資委和登記管理部門民政部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會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政策法規,反映會員和餐飲行業的有關問題、意見和願望,發揮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對發展中國烹飪和餐飲業的方針、政策、規劃、措施等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參與起草行業法規、標準,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三)研究總結餐飲業深化改革和開拓市場的經驗,進行交流和推廣;
(四)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做好餐飲行業自律,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
(五)在餐飲行業開展創名店、名師、名品活動,組織認定和推薦;
(六)組織開展烹飪理論與飲食文化研究,促進全民飲食科學水平的提高。
(七)組織和參加國內外烹飪技術比賽,提高烹飪技藝水平;
(八)加強餐飲教育工作,組織管理與技術培訓,提高餐飲從業人員綜合素質;
(九)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技術和企業等級評定,接受國內外委託辦理餐飲業技能鑑定工作;
(十)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提高中餐的國際地位和影響,引進國外先進的餐飲管理經驗與烹飪技術;
(十一)開展餐飲食品營養知識的宣傳教育,推動筵席改革,提倡科學、文明用餐;
(十二)推進烹飪的工業化和產業化,促進餐飲業的現代化;
(十三)開辦實體,開展與餐飲業有關的經貿往來、人才開發、技術合作;
(十四)舉辦國內外烹飪專業技術和餐飲行業管理的業務諮詢服務和展覽展示活動;
(十五)完成政府委託、交辦事項,承擔國內外有關方面委託辦理的有益於餐飲行業發展的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單位會員:各級烹飪、餐飲行業組織和社會團體;餐飲業企事業單位以及相關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擁護本協會章程,在業內具有一定影響的,均可自願申請入會。
(二)個人會員:餐飲行業的各類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擁護本協會章程,熱愛中國烹飪餐飲事業,在業內具有一定影響的,均可自願申請入會。
第九條 會員入會手續:凡自願參加本協會者,需提交入會申請表。經本協會會員介紹,由本協會理事會或授權的辦事機構討論通過,批准成為本協會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頒發會員證書。單位會員應推選一至二人作為該單位會員的代表。對於熱心餐飲行業和烹飪事業、積極支持協會工作的知名人士,可由常務理事會直接吸收為本協會會員或名譽會員。
第十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監督、批評和建議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餐飲業的政策、法規;
(二)執行本協會的決議,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主動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提出建議;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書。會員如果不履行會員義務,連續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或者受到國家刑事制裁時,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討論並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重大事項;
(五)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一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由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審定協會年度工作計畫;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五)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餐飲行業有較大影響;
(三)熱心中國餐飲事業和協會工作;
(四)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規定的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決通過,報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機關批准同意。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由會長或副會長擔任。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向理事會推舉本協會名譽會長、特邀顧問;聘請本會顧問;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本會名譽會長、特邀顧問、顧問匯報工作,聽取意見。
(四)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協會會長、副會長領導下,主持協會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對會長、副會長負責。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年度工作計畫,並檢查落實情況;
(三)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五)決定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及時向會領導請示、報告重大工作事項。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資助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其他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主管單位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4年6月13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