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林木保護管理辦法》是包頭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林木保護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包頭市林木保護管理辦法》是包頭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包頭市林木保護管理辦法》是包頭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2005年11月15日包頭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5年12月1日包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07號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
2000年12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珍稀林木保護條例》,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12月12日 修訂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珍稀林木保護條例 (一)將第三條修改為:“本條例所稱...
包頭市生態濕地保護管理中心(包頭市森林資源管理站、野生動植物保護站)主要工作職能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本市森林資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資源調查研究和監測體系、林政監督管理;規劃和組織協調森林資源建設、開發、利用工作;開展...
採伐按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樹木的,還應憑《採集證》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納入森林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畫管理。需要運輸的,憑《林木採伐許可證》辦理《木材運輸證》。
《齊齊哈爾市林木保護管理辦法》是齊齊哈爾市政府1987年2月21日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信息 【發布文號】齊政發[1987]9號 【生效日期】1987-02-21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齊齊哈爾市林木保護管理辦法 (1987年2月21齊政發〔1987〕9號)...
山東省保護林木暫行辦法,山東省臨時參議會通過,山東省戰時工作推行委員會公布施行。共十七條。規定:保護範圍為本省各根據地內公有私有樹株;各地政府、軍隊、民眾團體及全體人民均有保護公私樹株之義務;公有林木不經主管機關批准,...
本辦法所稱林木種質資源,是指林木遺傳多樣性資源和選育新品種的基礎材料,包括森林植物的栽培種、野生種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創造的遺傳材料。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納入林業發展總體規劃,建立...
擬訂包頭市實施國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的辦法和主要污染物減排措施並組織實施; 提出包頭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提出包頭市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 稱和控制指標並組織實施; 承擔污染物線上監控管理工作; 考核主要...
第十五條 五當召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禁止下列行為:(一)建設污染五當召及其環境的設施;(二)建設與民族傳統習俗、宗教儀規不相協調的設施;(三)未經批准設定監測、測量標誌;(四)濫采亂伐林木、放牧毀壞植被;(五)野外...
2022年1月,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印發了試行期一年的《廣州市城市樹木保護管理規定(試行)》內容解讀 提出如制定樹木電子檔案、原則上不允許砍伐樹木、四種樹木遷移情形需經專家論證並徵求公眾意見等建設性規定。四種遷移情形需徵求意見:1、...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林木資源是指一切樹木(包括喬木、灌木、果樹)、林地及林地內的野生植物和野生動物。第三條 北京市林業局和各縣(區)林業(農林)局主管所轄區的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工作。鄉人民政府設專職或兼職林業助理員,...
第三十四條本條例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的《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註: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九八五年八月三日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一九八五年八月三日北京...
自治縣林業、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自治縣特定林木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別負責特定林木的保護及監督管理工作。國土環境資源、旅遊、工商、公安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協同做好特定林木保護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林木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等於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城市規劃區內城區林木的保護管理,按照《淄博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執行。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林木是指喬木、灌木和藤本植物。第四條 市、區(縣)林業...
第一條 為加強吐魯番市行政區域內林木資源的保護管理,促進林業發展,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森林法辦法》等國家、自治區法律法規,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