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83年12月27日
- 實施時間:1984年03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1983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83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農村林木資源的保護管理,加速首都綠化,促進林業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試行)》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
第三十三條本條例具體套用問題,由北京市林業局解釋。第三十四條本條例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的《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註:北京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九八五年...
為實施《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具體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針對林政工作的實際需要,特作以下規定。一、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林木資源的保護管理,必須全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
木材材積,依照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標準計算。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同時廢止。地方規章(類別)
第一條 為保護林木資源,防治林木病蟲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細則》和《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農村的林木、苗木和花木(以下統稱林木)的病蟲害...
1.將第九條第三款中的“《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修改為“《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 2.將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中的“徵用”修改為“徵收、徵用”。 3.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租賃契約發生糾紛時,...
第二條 本市農村林木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必須全面執行《條例》、《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條例》和本辦法。本市的林地劃分為三級防火區,劃分標準執行《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第三條 護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
《林木種質資源管理辦法》是於2007年11月1日由國家林業局頒布的檔案。文首 林木種質資源管理辦法 (2007年9月8日國家林業局令第22號公布 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在自然保護區內狩獵、放牧、捕鳥、開荒、開山採石、取土和擅自採挖標本或種苗,致使自然資源受到毀壞的,比照《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從重處理。 (四)在自然保護區違反用火規定的,依...
第九條 幹線公路、縣級公路行道樹(含灌木)的栽植、保護、林木權屬和收益,按《北京市農村林木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執行。採伐公路管理部門經營的行道樹(含灌木),必須經公路管理部門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並報林業部門備案。第十條 任何...
本規定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林業局負責解釋;屬於城市綠化範圍的具體問題,由市園林局負責解釋。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1991年8月1日起施行。1988年3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的《北京市農村林木病蟲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承租方在所承租荒山上栽植的林木,在承租期內歸承租方所有。租賃期滿,林木的處置由租賃契約約定。承租方所有的林木,按照《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式審查批准,可以採伐、更新。第十條 荒山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70年;開發...
承租方在所承租荒山上栽植的林木,在承租期內歸承租方所有。租賃期滿,林木的處置由租賃契約約定。承租方所有的林木,按照《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式審查批准,可以採伐、更新。第十條 荒山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70年;開發限期...
護林員在履行職責時,受法律保護。 第十一條 各級森林公安機關是林木保護的專職執法隊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本轄區內林木資源的保護和森林草原防火,查處各類涉林案件,監督、指導、檢查各級護林隊伍的工作。 第十二條 駐地武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