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法律制度是依照國家立法程式制定的專門規定監察機構、工作規則以及各種處罰條款的法律。我國的勞動監察主要是安全監察,並主要集中在礦山和鍋爐壓力容器等一些部門。如《礦山安全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對兩者規定了較為詳細的勞動監察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監察法律制度
- 釋義:依照國家立法程式制定的專門規定監察機構、工作規則以及各種處罰條款的法律
勞動監察法律制度是依照國家立法程式制定的專門規定監察機構、工作規則以及各種處罰條款的法律。我國的勞動監察主要是安全監察,並主要集中在礦山和鍋爐壓力容器等一些部門。如《礦山安全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對兩者規定了較為詳細的勞動監察制度。
勞動監察法律制度是依照國家立法程式制定的專門規定監察機構、工作規則以及各種處罰條款的法律。我國的勞動監察主要是安全監察,並主要集中在礦山和鍋爐壓力容器等一些部門。如《礦山安全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對兩者...
勞動監察制度是指國家法律授權的勞動監察機關和各級工會依法對企業事業單位執行勞動法的整個活動所進行的監督檢查,其目的在於糾正違法,消除隱患,減少事故,預防糾紛,保證勞動法的貫徹實施。內容 勞動監察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如下方面:1....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以下簡稱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勞動監督與勞動監察是保障勞動法切實執行的主要環節。勞動法的監督檢查制度 勞動法的監督檢查制度是由勞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的制度。執行監督檢查任務的主要是勞動行政...
1867年美國麻薩諸塞州首先建立勞動檢查制度,以後各州均建立相關制度,聯邦勞工部設立勞動檢查處,負責全國性的一般監督檢查。進入20世紀,各國普遍設立勞動監督檢查機構,進行勞動監察。國際勞工組織於1947年通過的第81號公約《工商業勞工檢查...
勞動保護監察制度是國家對廠礦單位貫徹實施勞動保護法規進行監察的制度。各級勞動部門所設立的勞動保護監察的機構的主要職權是:(1)貫徹並監督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組織擬訂勞動保護方面的規章制度;(3)對廠長...
(四)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的行為;(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二...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督檢查事項。第十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用工信息採集制度,完善勞動保障監察信息檔案,建立全市統一的勞動保障監察管理信息系統。用人單位應當真實、準確地建立以下用工檔案:(一)職工...
第三條 勞動保障監察遵循公正、公開、高效、便民的原則。實施勞動保障行政處罰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接受社會監督。第四條 勞動保障監察實行迴避制度。第五條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勞動保障...
1、執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的情況;2、職業技能考核鑑定及發放證書情況。(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第三章 勞動監察員與職責 第九條 各級勞動監察機構應當配備專職勞動監察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配備部分兼職勞動監察員...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西藏自治區勞動監察暫行規定 政策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監察工作,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西藏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 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各類...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第五條各級工會組織應當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各級工商行政管理、財政、經貿、公安、監察、審計、婦聯、共青團等有關部門和組織應在...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契約或用工書面協定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七)集體協商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事項以及集體契約制度的建立運行情況;(八)法律、法規規定...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申訴、檢舉和控告;(四)負責勞動保障年度檢查工作;(五)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六)對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培訓、任命、考核、監督和管理;(七)法律、...
第六條 工會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第七條 勞動保障監察遵循公正、公開、高效、便民的原則。第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
(十二)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和遵守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的情況;(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全省統一的勞動保障監察管理系統,推行網路化、格線化的管理方式。勞動保障監察採取日常巡視檢查...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關於訂立和解除勞動契約規定的行為。第八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護及工作時間規定的情況實施監察,依法糾正和查處下列行為:(一)未依法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的;...
(五) 被舉報、投訴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二年內未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現的。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監察人員進行調查、檢查時,不得少於二人,著裝整齊並應當佩戴勞動保障監察標誌,出示有效的行政執法證件。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