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勐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勐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勐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勐海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勐海縣城市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勐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勐海縣勐海鎮景管路25號(原縣法院舊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別名:勐海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勐海縣城市管理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勐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以及縣委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人民防空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人民防空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負責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秩序。貫徹落實國家、省、州、縣級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人民防空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單行條例草案和規範性檔案;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人民防空、城市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級城鎮建設資金項目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的規劃、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節能項目。
(三)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措施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住房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等辦法措施並監督執行;組織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貫徹落實房屋交易政策,負責住房個人信息系統建設;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
(四)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根據規定擬訂住房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城鎮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城鎮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申報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監督實施工程建設標準。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化和造價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擬訂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六)負責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監督執行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監督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的管理規定並指導和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市場;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方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
(七)負責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城市建設管理的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運營和應急管理;監督和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街、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工作。擬訂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及村莊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九)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監督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房屋建築、市政工程、人民防空等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質量安全檢查。
(十)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抗震防災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組織震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震後應急搶險的相關工作;負責農村地震安居工程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工作。擬訂人民防空建設的發展規劃。依法實施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對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建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監督管理;依法對人防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編制人防經費年度預決算;負責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依法征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落實人防組織指揮、通信、警報和信息化規劃建設;編制城市防空襲方案,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平時參與城市搶險救災、應急救援服務和保障工作;指導人民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防空防災技能知識普及;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十二)負責城市管理工作。擬定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措施、標準和發展政策;制定城市管理綜合治理和專項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縣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進行規範指導、業務培訓、協調服務、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的相關工作;負責市政管理、環境管理和城市規劃實施管理、市政公共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工作職責;承擔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十三)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勐海縣數位化城市管理的統一監督指揮、統籌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社會聯動工作;負責整合城市管理相關電話服務平台,形成與全國統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
(十四)負責城市管理執法考評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協調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不依法行政或處罰不當的行為做出糾正和查處。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勐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馬傑

內設機構

勐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8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股、城鄉建設股、建築市場監管股(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股、人防工程與指揮信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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