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是1980年國家對全國大多數地區實行的財政體制的具體辦法。1980年2月,由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的暫行規定公布其主要內容,可以歸納為:按照經濟管理體制規定的隸屬關係,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中央財政的固定收入包括: 中央所屬企事業的收入,關稅收入和中央的其他收入。地方財政的固定收入包括: 地方所屬企事業的收入、鹽稅、農業稅、工商所得稅、地方稅和地方的其他收入。工商稅作為中央和地方的調劑收入。
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是1980年國家對全國大多數地區實行的財政體制的具體辦法。1980年2月,由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的暫行規定公布其主要內容,可以歸納為:按照經濟管理體制規定的隸屬關係,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中央財政的固定收入包括: 中央所屬企事業的收入,關稅收入和中央的其他收入。地方財政的固定收入包括: 地方所屬企事業的收入、鹽稅、農業稅、工商所得稅、地方稅和地方的其他收入。工商稅作為中央和地方的調劑收入。
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是1980年國家對全國大多數地區實行的財政體制的具體辦法。1980年2月,由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的暫行規定公布...
中國在1980~1984年實行的一種財政管理體制,俗稱"分灶吃飯"財政體制。1980年2月,國務院頒發了《關於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
劃分收支分級包乾是指我國1980—1984年實行的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即劃分中央財政的收支範圍,地方以收定支、自求平衡、包乾使用的體制。首先將國家預算收入分為固定收入...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為貫徹落實“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改變財權集中過多、統得過死的狀況,從一九八0年起實行了“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管理體制...
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適應逐步實現四個現代化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一九八五年起,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管理體制。
“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是1985年3月21日國務院發布通知,從1985年起國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廣東和福建以外),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
一、“劃分收支、分級包乾”,即一切國家財政收支,必須按照經濟管理體制規定的隸屬關係,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收入:中央所屬企業的收入,關稅收入和中央...
大包乾財政體制按時間可分為三個階段:①1980~1984年中國普遍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時,廣東省實行“劃分收支,定額上解,五年不變”的財政體制;福建省...
從1980年起,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這個體制的主要內容是:按照經濟管理體制規定的隸屬關係,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中央...
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是我國從1985年起實行的預算管理體制。它基本上按稅種設定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並按隸屬關係劃分其財政支出,地方以收定支,自求平衡...
三、劃分收支,分級包乾體制1980-1993年實行 簡稱財政包乾體制。主要特徵:在總額分成的基礎上對增收或超收部分加大地方留成比例,通過多收多得的激勵機制鼓勵地方特別...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關係的結構與體系,可以把財政收支劃分法分為財政級次劃分法、財政收入劃分法和財政支出劃分法。財政級次劃分法是調整一國在進行財政級次劃分的過程...
1983~1984年逐步取消“劃分收支,分級包乾”財政體制中的地方固定收入和調劑收入,改為按地方收入總額同支出基數對比求出一個分成比例,按此劃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
劃分稅種、核定則支、分級包乾”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精神,市政府決定,從一九八六年起,對全市十九個區、縣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乾”的財政管理體制。
分權型財政體制是同集權型體制相對應而言的,指財力分配比例和收支劃分結構相對傾斜於地方,使地方擁有較大財力支配權的財政體制。...
財政管理體制法是財政管理體制的法律化,是指調整不同的國家機關之間、中央國家機關與地方國家機關之間、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之間在劃分財政收支範圍和許可權的過程中產生的...
1980年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的“分灶吃飯”的管理體制時,按照經濟管理中的隸屬關係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收支範圍,就是收入方面,實行分類分成,即分為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