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質量是指制度的好壞及程度的總稱。
制度質量衡量事物的方法,制度質量的作用,
制度質量衡量事物的方法
與產品質量、工作質量一樣,制度質量是用來衡量制度好壞的一種方法。產品質量衡量的方法主要是通過個人的經驗和專業部門的檢驗來實施的;工作質量的衡量主要採用的是績效考核和上級部門的監督的方法來進行實施的。制度質量作為一個較為複雜的體系,其涉及的是各種制度的質量衡量,因此,其方法並不是單一的,而是對於不同的制度,衡量的方法也不盡相同。
1、制度質量衡量經濟生活水平的方法
制度質量在衡量經濟生活水平時,可以借鑑產品質量的衡量方法,同時,制度質量與經濟生活水平的衡量是相互的。首先,憑個人的經驗進行衡量,高質量的制度制定後,憑個人的經驗來看,人們的經濟收入應該是增加的,生活水平應是提高的,反之,低質量的制度制定後,憑個人經驗來看,人們的經濟收入應該是減少的,生活水平應該是降低的。而人們的收入到底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生活水平是提高了還是降低了,不能只由人們的個人感覺來決定,第二步就是再由專業部門來檢驗,即根據統計局的數字來判定得到為準確的答案後,再反過來判定新的制度到底是高質靖還是低質量。因此,制度質量在衡量經濟生活水半的同時,也在由經濟生活水平檢驗其質量的高低。
2、制度質量衡量制度實施程度的方法
制度質量存衡量制度施程度時,可以借鑑工作質量的衡量方法:第一,當制度質量衡量制度是否可以再進行下去或廢除時,可以通過工作質量中的績效考核的方法,選取幾個特定指標,得出現行制度的指標值後,兩者相比較,看其是否達到要求,然後決定其是否再實施。指標的選取可以是制度的公信力,制度的執行力等。第二,當制度質量衡量制度需要改進後再實施的情況時,可以採用上級部門監督的方法。制度需要改進後再實施,說明制度的質量不是很高但也不是很低,這時,制度的實施程度應該由相關部門將制度進行完善後變成高質量的制度再實施。第三,當制度質量非常高,不需要任何的改善就能繼續實施時,此時,說明制度的程度怍常高,公眾對制度的接受程度也非常高。
用制度質量來衡量其它事物的方法,必須根據不同的情況採用不同的方法進行衡量。制度質量的衡量方法沒有一個特定的模式或標準,它是依情況而定的,此,用制度的質量來衡量其他事物時,一定要注意方法的選擇。
制度質量的作用
1、制度質量是解釋各國競爭力和經濟表現上存在差異的主要因素
從理解不同國家現存制度的差異、解釋這些制度構建的原因,以及研究它們對經濟發展和增長的利弊這些問題上,制度質量的分析都很重要。在描述一個國家的制度,比如所有權模式、管制結構和法律機制的時候,經濟學家們過去常常關注制度發展的促進作用。但是在最近,人們發現很多制度恰恰阻礙了增長,而不是促進了增長,不少國家選擇的制度並不是有效率的,例如,管制機構阻礙了某些行業的企業進入,法院在解決糾紛時武斷甚至缺乏誠實,政治家們利用政府的財產來討好自己的支持者,而不是服務於大眾。要弄清楚這些功能紊亂的制度是如何產生又如何長期存在的原因,我們就必須了解這些制度的設計者和執行者的政治目標以及他們手中的權力。這些都可從研究“掠奪型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問題上著手。
阿西莫格魯等人研究了韓國和朝鮮的分裂以及歐洲人開拓殖民地的過程並得出結論,他們認為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都對經濟成長產生重要的影響。經濟制度影響經濟成長的原因在於它“制定了社會中經濟參與者的激勵機制”,而這有力地解釋了國家間的經濟成長差異;政治制度影響經濟成長的原因在於它決定了經濟制度的質量。
2、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制度質量有利於實現共享式增長
杜大偉和克萊伊研究了許多國家政治權力和法治對於經濟成長的重要性。他們的研究結果表明,法治對於人均收入的影響明顯高於政治參與度。健全的民主政治體系允許選民控制行政職責,從而幫助政府遏制腐敗現象,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並且最終鞏固本國的競爭力和發展前景。
更重要的是,制度質量高的國家更有利於實現共享式增長。從當今世界一些國家的情況來看,那些實行憲政民主政治的國家中的財富和社會收入分配,一般比一些集權專制國家要平均得多。根據前兩年的一些研究數據,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英國的基尼係數大致在36%法國32.7%,德國30%,澳大利亞35.2%,日本24.9%,義大利27.3%,韓國31.6%。在印度這個發展中的低收入民主國家,基尼係數這些年一直維持在37%-38%之間,就連美國這些年的基尼係數也一直保持在41%以下。相比較而言,那些低收入的政治專制集權國家,以及一些從中央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國家,收入分配狀況就非常不均,且有繼續惡化的趨勢。例如,低收入國家中的尚比亞、奈及利亞等國,以及中下等收入國家中的瓜地馬拉、宏都拉斯、秘魯等國,其貧困人口比例比其他經濟發展水平低於它們的中下等收入國家高得多。在中上等收入國家中,巴西、墨西哥、南非、巴拿馬、智利、委內瑞拉等國的貧困人口比例也比其他經濟發展水平低於它們的中上等收入國家高得多。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轉型國家在實行民主化改革後,社會收入分配的狀況得到了改善,基尼係數有所下降。如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捷克、斯洛維尼亞、立陶宛等國的基尼係數都出現了下降。這也說明了民主政治改革有減緩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巴羅(Barro)的相關研究表明,民主程度與經濟績效之間並不呈現線性關係,而是一個類似於“庫茲涅茨倒U型曲線”的非線性關係——民主的過分擴大最終會導致經濟績效的下降。
有效的民主體制可以限制政府的權力和利益集團對多數人利益的侵蝕,從而使經濟成長的好處受惠於更多的人。
3、制度質量的提高可以減少社會衝突有利於和諧社會的建立
制度質量低的國家就容易出現制度結構疲軟等現象。制度結構疲軟的國家往往無法成功地平息因為損失和利益分配不均而引發的衝突,因此政府當局儘可能推遲用政策措施解決這些危機的過程,結果導致經濟成長放緩。正如亞當·斯密所說的:“在人類社會的大棋盤中,每個個體都有自己的行動準則,這些單個準則的集合不同於立法者所選擇的準則。如果這兩個準則一致,並且作用於同一個方向,人類社會的博弈會容易和和諧地進行,人類社會也最有可能獲得幸福和成功。如果這兩個準則對立或不同,博弈將是痛苦的,人類社會必定始終處於極大的混亂之中。”在歷史與現實中,真正做到這兩個準則一致的國家並不多,而更多的國家則處於制度不完善狀況。
艾萊斯那(Alesina)和佩蒂(Pertti)1996年對71國所做的實證研究發現,過高的收入差距會造成一種充滿不確定性的國內政治經濟環境,從而影響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的計畫,最終對經濟成長產生抑制作用。在計量檢驗方面,此類文獻一般運用兩類指標度量“政治不穩定”:一類根據抗議、罷工、政權更替、政治暴力、政變等事件的數量來確定社會不穩定指標,另一類指標反映產權保護的力度,它一般用一些國際投資中介機構提供的各種“國家風險指標”衡量。計量研究表明“政治不穩定”、“社會不安全”與收入分配不平等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係,而政治動亂、產權保護缺乏與投資和經濟成長呈現顯著的負相關關係。在這裡產權保護力度,國家風險指標,與社會和諧有著內在的聯繫。高質量的制度社會更容易和諧和穩定。
4、制度質量還會決定一國企業家的投入活動是生產性還是非生產性
從微觀層面來看,在不同制度下,企業家的知識積累、信息收集及選擇就不一樣。換言之,一個社會可以形成尋利的遊戲規則,也可以形成尋租的遊戲規則。尋租的制度就是阻礙技術進步的遊戲規則,並且這種遊戲規則是以迂迴的方式表現出來的。非生產性報酬往往以隱蔽的形式存在難以識別和計量從而增加了治理的成本。
鮑莫爾從制度質量角度區分了企業家活動的類型和企業家活動的總水平,把傳統上制度與經濟成長、企業家才能與經濟成長這兩種看似不相關的理論結合了起來。好的制度有利於經濟成長,是因為好的制度更多地促進了生產性的企業家活動,而生產性的企業家活動是經濟成長的關鍵。戴龍·埃斯莫格盧(Acemoglu)和麥倫姆(Mehlum)等人分別構造的理論模型試圖表明,才能往往是相通的,相同的企業家才能既可以配置到生產性領域,也可以配置到非生產性領域,企業家才能配置的方向取決於社會制度支付給兩種活動的相對報酬或激勵結構。喬舒亞·霍爾(JoshuaC.Hall)和盧瑟爾·S.索貝爾(RussellS.Sobel)使用美國48個州2002-2007年的數據得出了類似結論,以人均風險資本投資、人均專利數量、獨資企業增長率、所有新註冊企業的增長率和所有新註冊的大型企業(雇員在500以上)的增長率代表生產性企業家活動水平,以各州首府的政治和遊說組織數量代表非生產性企業家活動的指標,以弗雷澤研究所發布的經濟自由度數據代表各州的制度質量,實證研究表明制度質量與生產性企業家活動呈正相關,與非生產性的企業家活動呈負相關,從而首次從經驗上證實了鮑莫爾的理論。制度結構決定了企業家從事生產性的市場活動與非生產性的政治和法律活動(例如遊說和法律訴訟)的相對報酬:好的制度鼓勵生產性的企業家活動,進而能夠保持較高的經濟成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