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項限額

分項限額又稱“專用限額”。“不分項限額”的對稱。指實行直接抵免法的居住國(國籍國) 政府,對本國居民 (公民) 來源於或存在於非居住國 (非國籍國) 的某些適用優惠稅率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財產價值,與適用普通稅率的其他收益、所得或一般財產價值加以劃分,分別按照本國的稅率計算抵免限額。

強制險有個“分項限額”的規定。這是個對保險公司(事實上應當說是對政府有利,強制險是國家某部門徵收的,保險公司只不過是幫忙代收一下)極大有利、對車主非常不利的規定。分項限額為具體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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