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下達“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國“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批覆》(國函〔2016〕32號)精神,依法實行採伐限額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全省林木過量消耗,不斷提升森林資源質量,切實維護森林生態安全,現就分解下達我省“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下達“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通知
  • 文號:魯政字〔2016〕96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下達“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通知
魯政字〔2016〕96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國“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的批覆》(國函〔2016〕32號)精神,依法實行採伐限額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全省林木過量消耗,不斷提升森林資源質量,切實維護森林生態安全,現就分解下達我省“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分配方案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編報程式,經省政府申報、國務院批准,我省“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為978.5萬立方米,現全部分解下達各編限單位(詳見附屬檔案)。其中,按森林類別分項限額指標為:商品林873.6萬立方米,公益林104.9萬立方米;按採伐類型分項限額指標為:主伐847.0萬立方米,撫育採伐76.3萬立方米,更新採伐44.6萬立方米,低產林改造0.9萬立方米,低效林改造4.4萬立方米,其他採伐5.3萬立方米;按權屬分項限額指標為:國有18.5萬立方米,集體960.0萬立方米。
二、強化採伐管理,嚴格執行“十三五”採伐限額
國務院批准我省的“十三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及其各分項指標,是每年採伐森林、消耗林木蓄積的最大限量,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不得突破。採伐限額全部分解落實到限額編制單位,市、縣級均不再預留備用限額。不同單位間的採伐限額不得挪用,同一單位各分項限額不得串換使用。因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需要採伐林木且在採伐限額內無法解決的,應上報國務院批准。“十三五”期間,採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經依法批准占用徵收林地上的林木,不納入採伐限額管理。
三、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領導幹部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目標責任制
實施採伐限額管理,對保障我省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發揮了重要作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持保護優先、自然修復為主,堅持數量和質量並重、質量優先,堅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並舉,確保森林資源持續穩定增長。各級政府要健全領導幹部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目標責任制,把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和林地保有量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要不斷創新森林經營管理機制,積極引導和鼓勵森林經營者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科學開展森林培育和採伐。對因保護不力致使森林資源受到嚴重破壞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領導責任。
四、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護好森林資源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履行職責,加強對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加強對本行政區域森林經營的監管、指導和服務。要對年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定期組織檢查,檢查結果及時報告本地政府和上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打擊活動,依法打擊亂砍濫伐、毀林開墾、亂占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維護林業生產和經營秩序,確保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森林質量不斷提高、生態功能進一步增強,加快推進綠色山東、生態山東、美麗山東建設。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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