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等加權平均法

分等加權平均法是計算糧油商品銷售或撥出加工成本的基本方法,即庫存商品按每一品種再分等級建立商品明細帳戶,每月月末計算平均單價,結轉銷售和加工的進價成本。計算結轉糧油商品進價成本的先後次序是:(1)計算原糧和油料的平均單價。(2)根據委託或自營加工原料的平均單價計算結轉本期加工耗用原料的進價成本。(3)根據加工耗用原料的進價成本和應付加工費、收回副產品金額,計算結轉加工成品的進價成本。(4)根據原糧、成品糧、油料、油品各品種等級的期末平均單價,分別計算結轉本期銷售商品的進價成本。

加權平均法,利用過去若干個按照時間順序排列起來的同一變數的觀測值並以時間順序數為權數,計算出觀測值的加權算術平均數,以這一數字作為預測未來期間該變數預測值的一種趨勢預測法。
加權平均法可根據本期期初結存存貨的數量和金額與本期存入存貨的數量和金額,在期末以此計算本期存貨的加權平均單價,作為本期發出存貨和期末結存存貨的價格,一次性計算本期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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