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糧谷中克瘟散殘留量檢驗方法(SN 0494-95)》規定了出口糧谷中克瘟散殘留量檢驗的抽樣、制樣和氣相色譜測定方法。適用於出口糙米中克瘟散殘留量的檢驗。本標準內容包括了出口糧谷中克瘟散殘留量的檢查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出口糧谷中克瘟散殘留量檢驗方法
- 外文名: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Edifenphos Residues in Cereals for Export
- 書名:出口糧谷中克瘟散殘留量檢驗方法
- 作者: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 出版日期:1996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0901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4頁
- 開本:16
內容簡介
文摘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出口糧谷中克瘟散殘留量檢驗的抽樣、制樣和氣相色譜測定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出口糙米中克瘟散殘留量的檢驗。
2抽樣和制樣
2.1檢驗批
以不超過4000袋(200t)為一檢驗批。
同奔灶歸一檢驗批的商轎陵蜜品應具有相同特徵,如包裝、標記、產地、規格和等級等。
2.2抽樣數量
抽樣數量按式(1)計算:
α√N ………(1)
式中:N——全批袋數;
α—汗捉去舉—抽樣袋數。
註:α值取整數,小數部分向前進位為整數。
2.3抽樣工具
2.3.1金屬單管取樣器:全長55cm(包括手柄),直徑1.5cm,溝槽長度應超過袋對角線長度的一半。
2.3.2取樣鏟。
2.3.3分樣板。
2.3.4樣品筒(袋):可密封。
2.3.5分樣布或適用鋪墊物。
2.4抽樣方法
2.4.1倒包抽樣
從堆垛的各部位隨機抽取2.2規定的應抽樣件數的10%(每批一般不少於3袋),將袋口縫線全部拆開,平置於分樣布或其他潔淨的鋪墊物上,雙手緊握袋底兩角,提起約成45°傾角,倒拖1m以上,使袋內貨物全部倒出,檢查貨物的外觀、氣味,有無發霉、變質等,並查看袋內和袋間品質是否均勻。確認情況正常後,用取樣鏟隨機在各部位抽取樣品,立即將樣品倒入盛樣器內。每袋抽取樣品數量應基本一致。
2.4.2袋內抽樣
按2.2規定的應抽樣袋數的90%,在堆垛四周的上、中、下各層以曲線形走向隨機抽取。將取樣器(2.3.1)管槽朝下,拜和婚從每袋一角依斜對角方向插入袋內,然後將管槽旋轉朝上,抽出取樣器,立即將盼贈乘樣品倒入盛樣容器內灶背料應。每袋抽取樣品數量應與2.4.1條基本一致。每批樣品總量應不少於4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