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
——習近平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上的主旨演講(2015年11月18日)
典出:春秋·管仲《管子·治國第四十八》
原文: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
釋義:大凡治理國家的方法,都一定要先使人民富裕。
解讀:國富則民安,民富則國強。治理國家,需要穩定的社會秩序,一旦人民最低的溫飽問題都不能解決,社會將面臨失序的風險。社會穩定的維護,必須具有經濟、政治和道德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那經濟基礎如何保證呢?第一,擁有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第二,擁有基本的經濟公平。
所以,從國家治理角度來看,發展的最終目的是造福人民,必須讓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全體人民。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提出“鼓勵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十八大以來中國提出“精準扶貧”,都是為了實現“民富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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