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之道,必先富民

治國之道,必先富民

出自管仲《管子·治國第四十八》。管仲(公元前725-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敬,被稱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華夏族,潁上(今安徽省潁上縣)人,東周春秋時代齊國政治家哲學家,軍事家,周穆王的後代。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有“春秋第一相”之譽,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的言論見於《國語 齊語》,另有《管子》一書傳世。

管仲雖是齊國下卿,卻被視為中國歷史上宰相的典範,任內大興改革,重視商業,並因開創國營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國性服務業供奉為保護神。《國語·齊語》、《史記·管晏列傳》、《管子》、《左傳》等都有記載他的生活傳記,《論語》、北宋蘇洵的《管仲論》對管仲做出了分析和批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治國之道,必先富民
  • 人物:管仲
  • 出處:《管子·治國第四十八》
  • 時期春秋時期
原文,注釋,譯文,中心思想,出處,

原文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⑴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⑵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⑶,敬上畏罪⑷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⑸,危鄉輕家則敢陵⑹上犯禁⑺,陵上犯禁則⑻難治也。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⑼善為國者,必先富⑽民,然⑾後治之。

注釋

1.奚以:即“以奚”。以,介詞,根據。 奚:何。
2.重:重視。
3.敬上畏罪:服從上司,害怕犯法。敬上:服從上司。敬:恭順、服從。上,君上,泛指統治者。罪,犯罪或作惡的行為。
4.罪,犯罪或作惡的行為,犯罪。
5.危鄉輕家:危害鄉里,輕視家庭。
6.陵:侵犯,這裡是“違抗”的意思。犯禁:違反禁令、犯法。
7.犯禁:觸犯 者:.....的人。
8.則:並且。
9.是以:因此,所以。
10.富:使.....富裕。
11.然:是。

譯文

但凡治理國家的方法,必須首先使百姓富裕起來。百姓富裕就容易統治,百姓貧窮就難以統治。憑什麼知道是這樣的呢?百姓富裕就能安心地生活在家鄉並且重視自己的產業,這樣就能服從上司,害怕犯法,如果百姓尊敬官吏害怕犯罪就容易統治。百姓貧窮就不安心生活在家鄉,並且輕視自家的產業,就敢於冒犯官吏違犯法令,如果百姓敢冒犯官吏違犯法令就難以統治了。所以太平無事的國家中(百姓)長久富裕,動亂多事的國家中(百姓)長久貧窮。因此,善於治理國家的人,必須首先使百姓富裕起來,然後(才能)統治他們。

中心思想

這篇短文為了講清“治國之道,必先富民”的道理從兩個方面進行論述。一方面講“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緊接著從另一方面講“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從這兩個方面作了鮮明的對比後進行總結“富國常治,亂國常貧”進而得出“必先富民,然後治之”的道理。

出處

《治國之道,必先富民》出自管仲《管子·治國第四十八》。
《管子》76篇﹐分為 8類﹕《經言》9篇﹐《外言》8篇﹐《內言》 7篇﹐《短語》 17篇﹐《區言》5篇﹐《雜篇》10篇﹐《管子解》 4篇﹐《管子輕重》 16篇。書中《韓非子》﹑賈誼《新書》和《史記》所引《牧民》﹑《山高》﹑《乘馬》諸篇﹐學術界認為是管仲遺說。《立政》﹑《幼宮》﹑《樞言》﹑《大匡》﹑《中匡》﹑《小匡》﹑《水地》等篇﹐學術界認為是記述管仲言行的著述。《心術》上下﹑《白心》﹑《內業》等篇另成體系﹐當是管仲學派﹑齊法家對管仲思想的發揮和發展﹐學術界也有人認為是宋鈃﹑尹文的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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