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犯預防是指在犯罪心理學上是指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少管、勞教人員重新犯罪的預測和預防。重新犯罪預測是重新犯罪預防的基礎。重新犯罪預防是指對可能再犯人員排除外在不良因素,阻止外在不良因素的內化,及時發現和矯正不良心理,防止犯罪行為的發生。主要包括:(1)勞改和管教機關的預防;(2)社會的預防;(3)工作單位的預防;(4)家庭的預防;(5)自我預防。
再犯預防是指在犯罪心理學上是指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少管、勞教人員重新犯罪的預測和預防。重新犯罪預測是重新犯罪預防的基礎。重新犯罪預防是指對可能再犯人員排除外在不良因素,阻止外在不良因素的內化,及時發現和矯正不良心理,防止犯罪行為的發生。主要包括:(1)勞改和管教機關的預防;(2)社會的預防;(3)工作單位的預防;(4)家庭的預防;(5)自我預防。
再犯預防是指在犯罪心理學上是指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少管、勞教人員重新犯罪的預測和預防。重新犯罪預測是重新犯罪預防的基礎。重新犯罪預防是指對可能再犯人員排除外...
一般預防與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密切相關,一般來說,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重的,為了一般預防的需要,刑罰也應當重,反之亦然,這也是罪刑相適應原則的一個基本根據。...
刑罰預防是指我國預防犯罪措施體系中的一個層次,指國家(通過它的司法機關)對刑事犯罪分子予以追究,發揮刑罰的懲罰、威懾和改造教育功能,從而遏制犯罪的專門性活動...
這樣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預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筆者對此予以贊同。這一概念包括了未滿18周歲的少年...
對三、五年內犯罪總體狀況,犯罪類型,結構等作出的科學推測。犯罪中期預測的主要功能,在於為制定犯罪預防的階段性戰略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湖北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16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行為、既遂犯罪行為,通過控制使之接受法律制裁或教育,消除犯罪影響及危害;(3)預防犯罪行為,即通過遏止、懲治犯罪,控制犯罪行為的發生,防止有罪人再犯罪和他人犯罪。...
犯罪徵兆是犯罪者在實施犯罪前的某些徵候、苗頭或異常表現。準確地掌握犯罪徵兆對預防犯罪,案件的偵破具有重要意義。人的犯罪心理的形成,總有一個過程,隨著這一過程...
《上海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若干規定》 [1] 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15年7月23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主客觀相統一的偏重性是在犯罪和刑罰方面要求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報應和預防相統一的基礎上的進一步追問。認為在犯罪問題上,行為及其實害(客觀方面)起決定作用,...
結合辦案注意查找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方面存在的隱患,通過檢察建議等形式,督促相關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動有關部門更加重視對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乞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