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民事調解書

【再審民事調解書】人民法院在再審程式中,對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的民事案件,通過調解方式解決民事糾紛,根據雙方的協定內容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其格式、內容、寫法,與第一審、第二審民事調解書基本相同,但案應掛“監”字號;事實部分要寫明的是申訴人提出的申訴理由;結論部分不要寫“撤銷原判”的字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