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議會共和制國家,議會擁有立法、組織和監督政府(內閣)等權力:政府(內閣)由占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來組織,政府對議會負責,當議會通過對政府不信任案時,政府就得辭職或呈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選舉;作為國家元首的總統只是名譽虛位,幾乎沒有實權。實行議會共和制的國家有:德國、
新加坡、
印度、
義大利等等。
在總統共和制國家,總統既是國家元首統帥軍隊,又是總攬行政權力的政府首腦,由當選的總統組織政府,議會擁有立法和監督政府等權力。實行總統共和制的國家有:
韓國、
美國、
巴西、
印度尼西亞等等。
在半總統共和制國家,總統統領外交和軍事,不對議會負責,總理領導政府並向議會負責。總統命令要由總理及有關部長副署,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案迫使總理辭職,同時總統在徵得議會領袖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解散議會,總統對議會通過的法案無否決權。實行半總統共和制的國家有:
法國、蒙古、
葡萄牙、
俄羅斯等等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根本政治制度,是指中國各族人民按照
民主集中制原則,定期選舉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其他國家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並對其負責。我們的國家元首稱主席;行政首腦稱總理;黨的最高領導稱總書記。
詞源
共和政治的概念源於西方,19世紀的日本人取《
史記·
周本紀》的“共和”二字翻譯之,並流傳開來。之所以譯作“共和”,是因日本人認為從
周厲王失政到
周宣王執政,
西周歷經了沒有周王的君主專制,而由
周公和
召公共同執政的年號為“共和”的十四年,比較貼近西方republic之概念。
至於共和年號的由來,有兩說:
1、因
召公、
周公二者共同代理執政。《
史記·周本紀》:“ 召公 、周公 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張守節正義引
韋昭曰:“ 彘之亂,公卿相與和而脩
政事,號曰共和也。” 宋
歐陽修《明正統論》:“昔周厲王之亂,天下無君,周公 、邵公共行其政十四年,而後宣
王立,是周之統嘗絕十四年而復續。然為周史者,紀 周、召之年謂之共和 ,而
太史公亦列之於《
年表》。”
2、因由
共伯和代理執政。《
漢書·古今人表》“ 共伯和 ” 唐
顏師古註:“共 ,國名也;伯 ,爵也;和 ,共伯之名也。共,音恭。而《遷史》以為
周召二公行政,號曰共和,無所據也。” 宋
王應麟《詩地理考·共和》:“古史,共伯和者,厲王時之賢諸侯也,諸侯皆往宗焉,因以名其年,謂之共和 ,凡十四年。按《汲冢紀年》, 共伯和乾王位,故曰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