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共和制,是指奴隸主民主共和制的一種形式。由選舉產生的奴隸主貴族組成國家機關,擔任國家公職,行使國家權力的政治制度。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前1世紀的羅馬奴隸制國家是採用這種制度的典型。羅馬共和國的立法權,形式上屬於民眾大會,但實際上由大奴隸主和顯要貴族代表組成的元老院行使國家立法權、行政權。民眾大會通過的法律必須經元老院批准才能生效。
基本介紹
- 貴族共和制的概念
- 公民大會
- 庫里亞大會
- 庫里亞大會,即大氏族會
- 議,是氏族權力機關,起源於公元前8~前6
世紀的王政時代。相傳古羅馬有300個氏族,每10個氏族組成1個胞族,稱庫里亞。庫里亞大會就是由各胞族的代表組成的公民大會。會議由王召集,限于氏族成年男子參加,以庫里亞為單位,分組議事,大會表決。大會有權宣布戰爭,選舉包括王在內的高級官吏,通過或否決法令及審理重大案件。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改革後,其職權為森圖里亞大會所取代。
- 即平民會議,約創始於公元前5世紀上半葉。初僅平民參加,決定有關平民事務,如選舉保民官等;以特里布(即部落)為單位進行表決,決議只對平民有約束力;後發展成為全體羅馬人參加的公民大會。公元前287年,霍騰西阿通過關於凡平民會議的決議可不經元老院同意即對全體羅馬公民(包括貴族)有效的法案。平民會議遂成為羅馬共和國時期的最高權力機關。公元前1世紀下半葉,奧古斯都元首政治建立後,公民大會已經名存實亡。羅馬帝國後期,皇帝總攬大權,公民大會喪失作用。
公民大會作為國家機關,在現代民族國家出現後,已經失去其現實意義,但是在西方某些國家還保留著這種古代民主制的遺風。如瑞士某些州的廣場集會或露天會議,以及美國新英格蘭地區小鎮的鎮民大會等。 - 元老院
羅馬元老院(拉丁文,Senatus)是一個審議的團體,它在羅馬共和國與羅馬帝國的政府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這個字Senatus已來自拉丁字senex(老人或長者);西賽羅曾說,Senate是公眾事務(res publica)的引導者、辯護者和捍衛者。 - 羅馬的人口分為兩個階級,元老院與羅馬人民(其縮寫是著名的SPQR):羅馬人民包含所有羅馬公民和不是元老院成員的人,例如平民及無產階級。透過百人會議,部族會議,以及平民會議,羅馬人民獲得了國內既定的權力。不同於普遍的看法,元老院不屬於立法機構,元老院的議決不過是對法律訴訟的建議,在本質上不是法律。立法實權已授予給上述的幾個會議,它們不但奉行元老院的建議,也負責選舉城市的行政官員。儘管如此,元老院在羅馬的政體中還是握有可觀的職權(auctoritas)。身為羅馬的化身,這個官方團體負責派遣及接待代表城市的使者,指派官員去管理公共土地(包括行省的省長),指揮軍隊以及分配公共資金。元老院也有任命城市執政官或在戰爭等緊急狀態下提名獨裁官的權力。在共和國的晚期,元老院透過依靠元老院議決捍衛共和(senatus consultum de republica defendenda),達到了避免獨裁官任命的目的。這議決宣布戒嚴法,以及給執政官權力去「留心著共和應該不受到傷害」(take care that the Republic should come to no harm),根據西塞羅的第一次反喀提林(In Catilinam)演說。元老院運作,像百人會議與部族會議,但有另於平民會議,是受到宗教約束的。它只能在獻祭的神殿夠開會,通常在霍斯提里烏斯會所(新年第一天的慶典,是在邱比德神殿,戰爭會議則在柏洛娜神殿召開),之後會議只能夠在祈禱禮,獻祭,及占卜舉行之後進行。元老院每天只能在日出與日落之間開會,而且不能在其它會議進行時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