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2013年能源(煤炭)工作的意見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2013年能源(煤炭)工作的意見由六盤水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2013年能源(煤炭)工作的意見
  • 類別:地方法規
  • 地區:六盤水市
  • 機構:六盤水市人民政府
導語,正文,

導語

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中央、省屬駐市行政企事業單位:
為確保2013年全市能源(煤炭)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正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市委六屆二次全會和全市經濟工作會精神,按照“立足煤、依託煤、超越煤、跳出煤”的工作思路,改造提升煤炭產業,促進煤炭產業集群發展、集約發展、循環發展,實現煤炭資源綜合效益最大化;以加強行業管理為核心,以抓礦井建設和生產組織為重點,以推進新一輪整合、技改和培育煤炭企業集團為突破口,推廣新技術,提高採掘機械化水平,提升安全生產和科技水平;加快洗選、焦化行業治理整頓,推進產業升級,促進全市能源(煤炭)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生產目標。全市原煤產量計畫完成8010萬噸,增長11.93%。國有(集團)公司完成3080萬噸,其中:盤江投資控股(集團)公司完成1450萬噸,水礦控股(集團)公司完成930萬噸,六枝工礦(集團)公司完成500萬噸,盤南煤炭開發公司完成200萬噸;地方煤礦完成4930萬噸,其中:六枝特區完成350萬噸,盤縣完成2600萬噸,水城縣完成1750萬噸,鐘山區完成230萬噸。
洗精煤計畫完成2700萬噸,增長2.19%。國有(集團)公司完成650萬噸,其中:盤江投資控股(集團)公司完成450萬噸,水礦控股(集團)公司完成150萬噸,六枝工礦(集團)公司完成30萬噸,盤南煤炭開發公司完成20萬噸;地方煤炭企業完成2050萬噸,其中:六枝特區完成100萬噸,盤縣完成1200萬噸,水城縣完成600萬噸,鐘山區完成150萬噸。
焦炭計畫完成600萬噸,增長18.83%。首鋼水鋼(集團)公司完成140萬噸;地方煤炭企業完成460萬噸,其中:盤縣完成350萬噸,水城縣完成70萬噸,鐘山區完成40萬噸。
(二)安全目標。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全市煤礦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省下達的控制指標之內。
(三)項目建設目標。完成煤礦礦井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或聯合試運轉36個,其中:六枝特區4個,盤縣16個,水城縣13個;國有煤炭(集團)公司3個,釋放產能1600萬噸/年以上。
(四)煤炭行業投資目標。全市能源(煤炭)行業完成投資160億元,其中:國有煤炭企業完成60億元,地方煤炭企業完成100億元(六枝特區完成20億元,盤縣完成45億元,水城縣完成30億元,鐘山區完成5億元)。
(五)煤炭行業發展目標。2013年新增煤炭綜采設備28套、煤炭綜掘設備51套,實現全市煤炭綜采設備達120套、煤炭綜掘設備達210套的目標。
(六)行業管理工作目標。《煤炭生產許可證》年檢率100%,《煤炭經營資格證》年檢率100%,煤炭行業糾察執法覆蓋面100%。煤礦用工契約簽訂率、煤礦用工備案率、煤礦從業人員培訓率、參加社會保險率、職業病危害普查率均達100%。
(七)電煤供應目標。全市計畫完成電煤供應1935萬噸。國有(集團)公司完成市內電煤供應825萬噸,其中:盤江投資控股(集團)公司完成470萬噸、水礦控股(集團)公司完成160萬噸,玉舍煤業公司完成25萬噸,發耳煤業公司完成100萬噸,湘能實業公司完成70萬噸;地方煤礦完成電煤供應1110萬噸,其中:六枝特區完成85萬噸(含供應市外30萬噸),盤縣完成585萬噸(含供應市外10萬噸),水城縣完成400萬噸(含供應市外5萬噸),鐘山區完成40萬噸。
(八)發展非煤產業目標。鼓勵、引導全市煤礦企業發展非煤產業22個以上,其中:六枝特區4個,盤縣8個,水城6個,鐘山區4個。
(九)煤炭行業培訓目標。全年完成煤礦管理人員培(復)訓700人,法定代表人培(復)訓150人,特種作業人員培(復)訓3000人,從業人員培(復)訓22000人,專項培訓800人。
三、工作思路
加快推進新一輪的煤礦整合技改擴能工作,加強礦井的精細化、集約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高辦礦水平和礦井規模,進一步推進產業升級;加快煤礦企業兼併重組,逐步實現規範、高效、有序運行,為做大做強煤炭產業奠定基礎;推進採掘機械化,不斷提升礦井機械化水平,提高礦井工效和產能;推進煤礦建設,加快整合、技改礦井建設進度,不斷釋放煤炭產能;抓好生產組織,確保完成原煤生產任務;抓好新能源開發利用,提高資源利用率;抓好煤炭行業監管,不斷提升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達到減少事故總量、有效防範和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發生率的目標。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快煤礦基礎建設。
1.推進煤礦建設,釋放煤炭產能。加快地方煤礦整合、改造步伐,加強對建設礦井的指導服務和跟蹤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建設礦井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推進聯合試運轉煤礦的竣工驗收工作,力爭地方煤礦聯合試運轉和竣工投產33個以上。國有煤炭(集團)公司要加快在建煤礦建設速度,推進黑拉嘎煤礦(120萬噸/年)、新華煤礦(120萬噸/年)、化樂煤礦(300萬噸/年)、恆普煤業(發耳二礦300萬噸/年)、馬依西一煤礦(淺部240萬噸/年)、馬依東一煤礦(淺部240萬噸/年)、馬場煤礦(45萬噸/年)等礦井的建設進度,確保2013年新華煤礦、化樂煤礦、馬場煤礦建成投入生產。
2.推進採掘機械化,提升礦井機械化水平。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煤行〔2010〕178號)以及省、市推進煤礦採掘機械化要求,不斷提升我市煤礦採掘機械化水平,解決煤礦規模小、工藝落後、技術裝備條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等問題,提升煤礦安全生產力水平。鼓勵、引導煤礦使用綜采綜掘工藝,積極探索急傾斜、薄煤層的綜采工藝,以綜採為重點,同步推進高檔普采和綜掘,提升煤炭產能。
3.推進新一輪煤礦整合,做大礦井規模。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能源局等部門貴州省煤礦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12〕61號)要求,以減少礦井數量,做大礦井規模為目標,最佳化整合煤礦資產、資源、資金、技術、管理、人才等生產要素,推進新一輪煤礦整合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逐礦摸清煤炭儲量。能滿足技改、擴能的礦井,鼓勵、引導進行技改擴能,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提升煤礦產業規模和安全標準,最佳化資源配置,提升煤炭產能。
4.推進煤礦企業兼併重組,實現規範、高效、有序運行。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能源局等部門貴州省煤礦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黔府辦發〔2012〕61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盤水市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併重組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府辦發〔2011〕48號)要求,加快培育大中型煤礦企業(集團),提高煤炭產業集中度,實現礦井的合理布局,技術、資金、人才的合理聚集,實現安全、生產、建設、經營管理一體化,不斷提升煤炭產業的集約化、規模化水平。通過兼併重組擴大企業規模,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綜合保障能力和水平。按照“以資源為基礎、以產權為紐帶進行併購,協定轉讓、聯合重組、控股參股”的模式,指導、督促、協調煤炭企業(集團)主體資格申報,確保按不少於30個煤礦企業(集團)的目標制定全市大型煤炭企業(集團)組建方案。
5.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提升煤礦安全管理基礎。以建設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為目標,推動安全質量標準化由靜態達標向動態達標轉變,要求煤礦對照標準,加強裝備、設施等基礎性工作,實現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從注重物的管理向提高人員素質、規範操作行為轉變,從注重形象達標向紮實開展基礎工作達標轉變,由指導服務型達標驗收向制度型達標驗收轉變,建立健全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獎懲制度,推進達標工作。
6.強化監管,充分發揮煤炭行業中介機構的服務作用。充分發揮煤炭行業中介機構在行業統計、技術服務、安全評價、市場開發、信息諮詢、行業自律等方面的作用,特別要在煤炭安全生產的科研攻關、新技術推廣方面為煤礦提供服務。
7.加強大礦幫扶小礦工作,提高地方煤礦管理水平。加強大礦幫扶小礦工作,充分發揮國有大礦的技術、管理優勢,特別在防突、水害治理方面以及推廣採掘機械化方面的幫扶,提高地方煤礦機械化水平,提升安全生產技術水平。積極探索更加有效的幫扶模式,避免“幫扶疲勞”現象。
8.加快“四新”推廣套用力度,提高煤礦管理水平。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大力推廣套用煤炭生產“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引導煤礦走設計科學化、建設正規化、管理規範化、生產規模化的道路。
9.加強生產環節的組織管理。指導煤礦維持正常的採區接續和採掘平衡,引導煤礦企業按照市場需求均衡、安全、穩定、科學地組織生產,提高煤炭穩定生產和供應能力。
10.推進“六大系統”建設。以完善“六大系統”建設為契機,推進煤礦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礦山數位化建設步伐,努力建設安全高效現代化礦井。嚴格按照省的要求推進避險系統建設,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煤礦“六大系統”建設工作。
11.加強煤礦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和完善市、縣(特區、區)、重點產煤鄉(鎮)煤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完善事故防範、預警、回響和應急處置機制和方案,明確對煤礦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職責和措施,建立工作聯動機制,提高協調配合能力,確保發生事故能夠得到儘快搶險和妥善處置。
12.加大行業人才培養力度。以行業培訓為主線,繼續推進煤炭行業管理人員、集團公司管理人員和煤礦技術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開展現有人員學歷及專業水平提升。
13.加快煤礦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協調配合、企業參與的原則,繼續完善煤礦供電雙迴路建設;推進運煤公路建設,加快解決煤炭運輸瓶頸問題。
(二)加強煤炭安全生產執法監管。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加大煤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落實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正確處理生產和安全的關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一通三防”、瓦斯防治、防突、防水、頂板管理和“打非治違”等重點工作,嚴格執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礦領導跟班入井作業制度,落實企業法人和礦井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落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減少煤礦安全事故發生。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和完善企業法人和礦井管理人員、值班領導、班組長、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加大煤炭生產執法力度,規範煤炭行業監管工作。煤炭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等法律法規,做好行業監管工作,與相關部門做好協調、服務和指導,營造良好的煤礦安全生產環境。
3.繼續完善煤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繼續完善煤炭與安監部門聯合召開的煤炭安全生產協調會制度,認真分析、督促和落實煤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煤炭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認真落實煤礦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
4.加強煤炭行業監管,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強煤炭行業監管隊伍建設,提升專業技術人員能力和素質,增強履職能力。從煤礦機構設定、制度建設、人員配備、規程措施編制、施工組織管理、防突、瓦斯防治、水害治理等方面加強行業監管,落實對煤礦瓦斯等級鑑定、通風能力和生產能力核定、瓦斯治理能力評估等監管工作,將煤炭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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