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六盤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六盤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3號)和《中共六盤水市委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發〔2010〕4號)精神,設立六盤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盤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外文名:無
  • 城市:六盤水
  • 類別:委員會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
(二)進一步加強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投資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三)劃入原市招商引資局(市對外經濟協作辦公室)招商引資工作職責。
(四)劃入市人民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節約能源綜合協調職責。負責全社會公共節能工作。
(五)將能源行業管理的有關職責劃給市能源局(市煤炭局)。
(六)承擔擬定應對氣候變化對策研究、規劃和政策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體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參與擬定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土地政策的實施辦法;監督價格和收費政策的執行,綜合分析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社會信用信息資料庫的有關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向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及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核准或審核上報境外投資項目;負責重點產業項目的前期工作;統籌協調、指導管理招商引資工作;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服務業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及規劃,指導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實施區域協調發展和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定相關規劃;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提出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有關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定發展循環經濟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循環經濟項目庫,辦理循環經濟項目的核准、備案報批事宜,協調實施循環經濟試點示範等工作;組織擬定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改革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定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政策並協調實施。
(十)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擬定重要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重要戰略物資的收儲、緊急調度、動用、輪換和管理。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1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安全保密、督查督辦、信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政策法規、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二)規劃與改革科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安排市級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並監督實施;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指導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有關問題的建議;擬定貫徹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具體措施,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監測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情況;負責市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
監測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及時預測預警;分析經濟運行中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和發展趨勢,提出保持經濟平穩增長的對策建議;開展經濟運行等調控政策評估,提出政策建議;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生產要素的緊急調度和總量平衡;起草重要文稿;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研究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提出市級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建議並協調監管;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建設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向金融機構推薦申貸項目,組織國家、省財政性建設投資項目申報工作。
(五)農村經濟發展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態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負責市石漠化綜合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地區經濟科(以工代賑辦公室)
擬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擬定土地政策實施辦法;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擬定扶助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並協調實施,參與協調扶貧開發工作。
(七)交通運輸科
提出全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交通運輸行業規劃和政策,綜合分析交通運輸和郵政運行狀況,規劃重點項目布局,協調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八)產業發展科
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能源運行和工業運行狀況,規劃重大產業基地和重大項目的布局,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重點產業項目的前期工作;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工業化進程的綜合性建議;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擬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九)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編制發展循環經濟規劃,提出政策建議,建立循環經濟項目庫,辦理循環經濟項目的核准、備案報批事宜,協調實施循環經濟試點示範等工作;擬定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組織協調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社會公共節能有關工作;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定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協調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十)社會發展科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建議,組織擬定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就業與服務業發展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
綜合分析服務業、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狀況,提出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相關規劃、計畫並統籌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指導就業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及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行業協會的改革和發展;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社會信用信息資料庫的有關工作;組織擬定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規劃並協調實施;擬定重要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重要戰略物資的收儲、緊急調度、動用、輪換和管理;協調重要物資儲備工作;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項目協調科
推進重點項目前期工作,協調項目審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向上聯繫匯報,掌握工作動態,提出工作建議,銜接提供有關工作資料,進行跟蹤落實,加快重點項目前期工作進度。
(十三)項目管理科
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調整的審核、審批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市級政府投資項目BT模式、代建制管理工作;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投資建設巨觀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十四)項目稽察辦公室
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執行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開展對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有關規定對違規行為提出處理建議;指導協調招標投標工作。
(十五)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發展改革系統的宣傳、教育、培訓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十六)財務科
承擔機關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工作;承擔機關經費和專項資金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對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開展資金安全和資金使用效益評估,提出工作建議。
(十七)市鐵路建設辦公室
研究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提出境內鐵路規劃方案,開展相關前期工作;向鐵路設計部門提供地方經濟發展布局規劃等資料,協調新建鐵路更加符合地方經濟發展需要;協調在建鐵路施工中的路地關係,協調做好征地拆遷、移民安置等工作。
(十八)市國有重點煤礦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辦公室
承擔國有重點煤礦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和棚戶區改造協調服務工作;牽頭做好項目的可研、環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礦產壓覆報告、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等前期工作;監督管理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招投標以及工程實施;協調國家、省投資,組織擬定項目年度投資計畫,並做好申報和下達工作;監督管理項目資金;協調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十九)市招商引資辦公室
統籌協調、指導管理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大型招商引資活動方案,組織全市性招商引資活動;承擔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和信息網路的建立、更新和管理;對外來企業進行跟蹤服務、統計調查,掌握全市外來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指導市政府各駐外辦事(聯絡)處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外商投訴和開展外來投資諮詢服務工作;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目標,協調對外開放及利用外資的有關重大政策;申報國外貸款及外商投資等項目。
紀檢監察機構 市紀委派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組,市監察局派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察室。

人員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制46名(含紀檢監察2名)。定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總經濟師1名(副縣級)、總工程師1名(副縣級)、鐵建辦主任1名(副縣級)、沉治辦主任1名(副縣級)、招商引資辦主任1名(副縣級)、正副科長(主任)20名(含監察室1名)。
工勤人員編制6名(含聘用1名)。經費由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管理市物價局。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市物價局的職責關係:市物價局擬定價格改革方案和價格、收費管理辦法,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或審核後報市人民政府;市物價局重要人事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宜,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後,由市物價局按照有關程式辦理;市物價局承擔物價管理和監督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蔡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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