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見

2009年7月2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9〕38號印發《關於加快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目標任務、保障對象和標準、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多渠道籌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落實政策措施、加強組織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見
  • 發布單位:六安市人民政府
發布信息,意見全文,

發布信息

2009年7月2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見》。

意見全文

六政〔2009〕3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皖政〔2009〕61號)精神,逐步解決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現就加快實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任務
從2009年起,利用3年時間,以實物配租、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基本解決全市現有3萬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其中新建廉租住房8000套左右,約38萬平方米。2009年,全市所有城市(含縣城)對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做到應保盡保,並積極向城市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面,爭取解決7700戶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二、保障對象和標準
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為城市(含縣城)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收入、住房困難和保障面積標準,由市、縣政府、葉集試驗區管委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
三、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
各地要採取政府新建、收購、改建以及鼓勵社會捐贈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應。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應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具備基本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衛生條件,符合節能環保要求。廉租住房建設以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拆遷安置房和城市棚戶區改造等項目中配建為主,具體配建比例不低於省政府規定。
對已經國家批准的廉租住房建設項目,各縣區政府(管委)和市直廉租住房項目實施單位一定要採取切實措施,確保在9月底前開工建設。對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要分清責任,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多渠道籌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廉租住房保障投入,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多渠道籌集、落實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確保廉租住房地方配套保障資金足額到位。
五、落實政策措施
(一)優先安排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各地要根據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安排廉租住房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在土地供應計畫中優先安排,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切實保證廉租住房建設用地供應。
(二)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廉租住房建設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廉租住房建設一律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政府或經政府認定的單位新建、購買、改建住房作為廉租住房,以及社會捐贈廉租住房房源、資金的,執行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優惠政策。
(三)健全廉租住房管理制度。各地要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準入機制,規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條件審查制度,落實社區、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門三級審核公示制度。健全廉租住房動態退出制度,探索廉租住房租售並舉,建立廉租住房管理長效機制。對市、縣區政府(管委)擁有的廉租住房,可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委託給房屋管理服務機構管理,專門提供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租住。
(四)嚴格工程質量監管。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廉租住房建設的監管,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程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建設的強制性標準,確保工程質量。
(五)加快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堅持政府主導、民眾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按照困難住戶住房得到妥善解決,住房質量、小區環境、配套設施明顯改善,困難家庭的負擔控制在合理水平的要求,因地制宜進行棚戶區改造。棚戶區改造工程的實施應當堅持信息公開、政策透明、操作規範。
六、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目標責任。市政府每年與各縣、區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簽訂廉租住房建設目標責任書,將廉租住房保障納入對各縣區政府(管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各縣區政府(管委)是本地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政府(管委)分管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落實相應管理工作機構和具體實施機構,保障工作經費,切實做好各項工作。要抓緊編制並完善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落實廉租住房建設配套資金,確保廉租住房保障目標順利實現。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對廉租住房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對保障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考核驗收。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廉租住房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編制、下達、調整相關項目投資計畫。財政部門負責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安排,落實廉租住房建設補助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積極爭取中央、省補助資金,建立和管理項目資金專戶;會同稅務部門落實各項稅費支持政策;加強建設資金特別是中央和省補助資金的管理,確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使用安全。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按照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供應計畫,落實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審計部門負責加強對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籌措與使用的審計監督。民政、監察、價格、統計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強化督促檢查。市住房保障、監察、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對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督查,重點檢查中央投入補助資金和省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以及廉租住房建設和地方配套資金到位情況。對於發現的問題和違規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對廉租房建設配套資金不落實、保障任務未完成的縣區,要予以通報批評;對存在以權謀私、玩忽職守的,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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