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

2000年3月,六安撤地設市,3月16日至20日,召開了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我市正式建立。這次會議共有代表465名,代表以縣區和解放軍為單位,共組成8個代表團。其中:工人52;農民124名;知識分子113名;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51名;解放軍14名。在465名代表中,中共黨員349名;婦女113名;少數民族代表19名。在全體代表中,大學本科和專科以上學歷35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
  • 組成:大學本科和專科以上學歷353名
  • 時間:2000年3月
  • 任期:每屆任期五年
機構簡介,主要職權,

機構簡介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必須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時,方能舉行。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是六安市地方最高權力機關。

主要職權

依照國家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1、保證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在六安市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畫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2、審查和批准六安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它們的執行情況的報告。
3、討論、決定六安市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4、選舉並有權罷免六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5、選舉並有權罷免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
6、選舉並有權罷免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或罷免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省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7、選舉全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有權罷免市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全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8、聽取和審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9、聽取和審查市人民政府、市高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10、改變或撤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11、撤銷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12、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證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13、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14、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15、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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