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中國對外的政治術語。

2024年3月15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同來華進行國事訪問的安哥拉總統洛倫索舉行會談。兩國元首宣布,將中安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發展歷史,層次劃分,

發展歷史

2023年9月15日,習近平和尚比亞總統希奇萊馬宣布將中贊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當地時間2023年12月12日,習近平在越共中央駐地同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舉行會談。雙方宣布中越兩黨兩國關係新定位,在深化中越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基礎上,攜手構建具有戰略意義的中越命運共同體。
2024年1月10日,中國和馬爾地夫宣布,將兩國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2024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獅子山共和國發布關於深化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2024年3月15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民大會堂同來華進行國事訪問的安哥拉總統洛倫索舉行會談。兩國元首宣布,將中安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層次劃分

有學者就將中國的“夥伴關係”分為六個層次:
第一層次主要包括夥伴關係、睦鄰夥伴關係、合作夥伴關係等3種;
第二層次最多,包括全面夥伴關係、全面合作關係、全面合作夥伴關係、全面友好合作夥伴、全面友好合作夥伴關係、全方位合作夥伴關係、全方位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等13種;
第三層次的數量明顯下降,包括戰略夥伴關係、戰略合作關係、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戰略協作夥伴關係、新型合作夥伴關係、互惠戰略夥伴關係等6種;
第四層次只有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等3種;
第五層次僅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一種;
第六層次包括世代友好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永久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等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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