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建成投產項目

全部建成投產項目是指反映基本建設成果的重要指標。指通過施工全部建成總體設計所規定的內容並經驗收鑑定合格、正式移交生產或使用的基本建設項目。對生產性項目,是指總體設計規定的所有產品生產線全部建成,經負荷試運轉驗收鑑定合格正式交付生產的建設項目。對非生產性項目,是指總體設計規定的工程全部建成,能夠發揮設計規定的全部效益,經驗收鑑定合格正式交付使用的基本建設項目。

。工業項目是指設計檔案規定形成生產能力的主體工程及其相應配套的輔助設施全部建成,經負荷試運轉,證明具備生產設計規定合格產品的條件,並經過驗收鑑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與生產性工程配套的生活福利設施可以滿足近期正常生產的需要,正式移交生產的建設項目非工業項目是指設計檔案規定的主體工程和相應的配套工程全部建成,能夠發揮設計規定的全部效益,經驗收鑑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正式移交使用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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