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項目

施工項目是一定時期內進行過建築安裝施工活動的基本建設項目或更新改造措施項目。包括本期以前開始建設並跨入本期繼續施工的項目 (簡稱上期跨入項目),本期內正式開始建設的項目 (簡稱新開工項目),以及本期以前緩建“下馬”而在本期恢復施工的項目 (簡稱復工項目)。在本期內全部建成投產、竣工或停建、緩建的項目,因曾在本期內進行過施工活動,仍是本期的施工項目。處於籌備階段尚未正式開始建設的“籌建項目”,按規定使用固定資產投資購置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工具等的“單純購置單位”,以及收尾項目等都不作為施工項目。確定本期施工項目的依據,是各建設項目的“開始建設年月” (也稱“開工年月”)、“本年實際開工日期”和“全部建成投產年月”等。綜合反映一定時期或一定時點 (通常為期末) 施工項目總數的指標,有報告期施工項目個數和期末施工項目個數。

因此,施工項目具有三個特徵:
(1)它是建設項目或其中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的施工任務。
(2)它作為一個管理整體,是以建築施工企業為管理主體的。
(3)該任務的範圍是由工程承包契約界定的。但只有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和建設項目的施工才談得上是項目,因為其可形成建築施工企業的產品。分部、分項工程不是完整的產品,因此也不能稱作“項目”。
[GB/T50326-2001]解釋
企業自工程施工投標開始到保修期滿為止的全過程中完成的項目.施工項目管理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by enterprises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施工項目管理就是要在預定的成本、計畫的工期內實現預定的目標質量。成本、質量、工期是項目管理的三大基本目標,這三個要素直接存在互相制約的關係,要提高質量就可能增加成本,要縮短工期也可能提高成本。項目管理就是要處理好三者的關係,使之處於最佳狀態,或者說項目管理的目的就是謀求快、好、省的有機統一。
施工項目管理包括: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其中成本管理又包括:材料管理、人工管理、工程費用管理。現階段成本管理成為施工企業管理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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