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考試內容,考試科目,命題範圍,考試方式,分值設定,報考指南,一般報考條件,報名程式,應屆法學本科報名,放寬條件問題,考試時間,成績查詢,成績異議,通過率,
歷史背景
律師職業資格考試與初任法官、檢察官考試
1986年, 中國確立了
律師資格考試制度。1995 年,《法官法》 和 《檢察官法》 頒布實施, 法院和檢察院系統分別建立了初任法官、 初任檢察官考試制度。
國家司法考試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
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建設。2014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把能力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堅持從源頭抓起,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試制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著眼於推進法治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出“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健全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2015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同年9月,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意見》,明確將現行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2017年9月,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明確了法律職業人員考試的範圍、規定了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增加了有關禁止從事法律職業的情形等,定於2018年開始實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為組織實施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提供了法律依據。
2018年4月底,法務部發布《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作為中國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第一部規章,明確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組織實施、違紀處理、資格授予管理等內容。6月8日,考試公告發布,考試方式、考試內容都有了很大的變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吸收了原司法考試的有益做法,同時根據新制度的定位做了一系列改革。
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
法考通常分兩次組織進行,一次為客觀題考試,順利通過後可參加後續主觀題考試,其中客觀題考試分試卷一與試卷二,測試科目分別為:
主觀題考試為一卷,主要科目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
仲裁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命題範圍
法考實施全國統一命題,命題範圍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制定並公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準。
考試方式
註:圖中計算機化考試系統模擬界面為法務部提供,與實際考試系統略有出入但差別不大。
客觀題採取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
計算機化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應當使用計算機滑鼠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作答。
註:圖中計算機化考試系統模擬界面為法務部提供,與實際考試系統略有出入但差別不大。
註:圖中計算機化考試系統模擬界面為法務部提供,與實際考試系統略有出入但差別不大。
主觀題考試以計算機化考試為原則,配備電子版法律法規彙編
主觀題計算機化考試自2018年起在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黃山市、重慶市、四川省成都市、陝西省西安市5個考區進行試點,2019年全面推廣,應試人員因身體、年齡等原因使用計算機考試確有困難的,可在確認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申請使用紙筆答題方式,試題、答題要求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應試人員在答題紙上作答。
主觀題考試系統支持5種輸入法
包括搜狗全拼輸入法、QQ全拼輸入法、谷歌雙拼輸入法、搜狗五筆輸入法(86版)、極品五筆輸入法(86版),港澳考區應試人員可以選擇使用倉頡輸入法和速成輸入法,應試人員使用其中一種輸入法作答。
原則上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作答
在民族自治地方組織法考,可以使用民族語言文字試卷進行考試。
分值設定
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一、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共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主觀題考試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等題型,分值為180分。
報考指南
一般報考條件
註:具體報考條件須結合當年法考公告予以明確。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法考辦法》”)第九條、第十條對此規定:
1.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法學類”本科專業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法學門類下的“法學類”,其學科代碼為0301,具體包括:法學、智慧財產權、監獄學、信用風險管理與法律防控、國際經貿規則、司法警察學、社區矯正7個專業。此外,對於具有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如獲得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法律碩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或者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可以報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對於取得法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者取得輔修法學類專業雙學位的:
一是取得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學歷及學位後,再取得法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歷學位的,取得的法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歷學位能在教育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學信網)進行查詢並進行學歷認證,符合“法學類”專業的報考要求。
二是取得法學雙學位的,對於法學類專業為主修專業的,取得法學類專業本科學歷及學士學位,符合“法學類”專業的報考要求;對法學類專業為
輔修專業的,其輔修的法學類專業學歷學位不能在教育部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
學信網)查詢或認證,不符合“法學類”專業的報考要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三)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四)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五)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報名程式
法考的報名條件和報名事項在法務部公告及有關檔案中公布。各地
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法務部公告和有關檔案,確定並公布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事項,及時向社會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公布報名事項時,應當明確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
戶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
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其工作、學習地報名。
司法行政機關採取網上報名方式,採取承諾報名制,僅進行形式審查,在審批發證階段進行實質審查,不再組織現場確認。
應屆法學本科報名
根據2018年頒布的《法考辦法》第九條第(五)項的規定,參與考試的考生應當:
(1)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而具體應屆法學專業畢業生是否能夠報名參加考試的問題,法務部表示“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問題,經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職前培訓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研究,確定繼續實施這一政策,根據《實施辦法》第26條規定,在年度考試公告中明確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的問題。”
放寬條件問題
《法考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實施,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對艱苦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應試人員,在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標準等方面適當放寬,對其取得的法律職業資格實行分別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協調委員會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重慶市的10個重點縣、區除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所轄的縣級市、區(烏魯木齊市所轄的區除外);黑龍江省大小興安嶺地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
考試時間
考試年份 | 報名時間 | 客觀題考試批次 | 客觀題考試時間 | 主觀題考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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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 | 試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 2018年10月20日 主觀題試卷:8:30—12:30,考試時間24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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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 |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9月1日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日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 2019年10月13日 主觀題試卷:8:30—12:30,考試時間24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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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 |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 2020年11月28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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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 |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9月11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1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9月12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12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 2021年10月17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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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內容依據自2018年以來歷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整理。
年份 | 考區 | 客觀題考試時間 | 主觀題考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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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2021年1月23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2021年1月23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2021年1月24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2021年1月24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 2020年11月28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
| |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2021年10月16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2021年10月16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2021年10月17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2021年10月17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 2021年11月21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
| | 考試時間(單一批次舉行): 試卷一:2021年12月29日 9:00-12:00 試卷二:2021年12月29日 14:30-17:30 | 2022年1月8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
|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2021年11月6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2021年11月6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2021年11月7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2021年11月7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 2021年11月21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
| 第1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2021年11月6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2021年11月6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第2批次考試時間: 試卷一:2021年11月7日9:00-12: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2021年11月7日14:30-17:30,考試時間180分鐘。 | 2021年11月21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
| | 2021年12月19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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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3年3月26日 主觀題試卷:9:00—13:00,考試時間240分鐘。 |
| | | 客觀題考試將於2023年9月16日、17日舉行,主觀題考試將於2023年10月15日舉行 |
注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新疆考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延期舉行,2020年12月10日,由於當地疫情防控形勢好轉,法務部曾發布通知明確延考時間,且本次延考允許其他考區受疫情影響未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參與,但此後由於疫情防控形勢再次變化,2020年12月14日,考試再次延期,2021年1月10日,鑒於新疆疫情防控形勢好轉,法務部發布公告,決定恢復舉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區2020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注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全國範圍內延期舉行,2021年8月20日,法務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局發布《關於推遲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時間的通知》,決定將原定於2021年9月11日、12日舉行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推遲至2021年第四季度;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相應推遲,2021年9月28日,因疫情防控形勢好轉,法務部發布通知,明確了全國範圍內(除黑龍江省外)的考試時間。
注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1年黑龍江省、福建省、新疆伊犁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全國範圍內考試延期的基礎上再次延期舉行
注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1年北京、天津、河北、遼寧、河南、重慶、四川、甘肅、青海考區及江蘇常州和江西上饒、九江考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延期舉行。
注5:根據疫情形勢及防控要求,北京、天津、河北、遼寧、河南、重慶、四川、甘肅、青海考區及江蘇常州和江西上饒、九江考區的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將於2021年12月19日舉行。
注6:根據疫情形勢及防控要求,黑龍江省司法廳發布通知,黑龍江省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時間為2021年12月12日。
注7: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黑龍江省司法廳於2021年12月6日發布通知,宣布黑龍江省原定於12月12日舉行的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再次延期舉行,主觀題考試相應延期。
注8:根據疫情形勢及防控要求,福建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發布通知,決定於2021年11月6日、7日恢復舉行福建、新疆伊犁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同時通知主觀題考試時間為2021年11月21日。
注9:根據疫情形勢及防控要求,經黑龍江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並報法務部批准,黑龍江省司法廳於2021年12月16日發布通知,決定於2021年12月29日恢復舉行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此後於2021年12月30日發布通知,決定於2022年1月8日恢復舉行主觀題考試。
成績查詢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若僅通過客觀題則客觀題成績有效期為兩年,全部通過考試成績則一次有效。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局協調確定,法務部統一公布。通過考試的人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並可以從事
律師、
法官、
檢察官和
公證員等工作。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一般於考試後一個星期公布,主觀題成績一般會於11月20日左右公布,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整體時間安排有所延後,可通過法務部網站、
中國普法網查詢。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網上成績查詢的時間一般為兩周左右,逾期將不能查詢。
成績異議
客觀題成績異議
根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的規定,對於客觀題考試成績不予覆核,但應試人員參加考試無成績的,可以在考試成績公布後三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書面分數核查申請;對於主觀題成績有異議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書面分數核查申請。
主觀題成績異議
根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的規定,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後,應試人員對分數有異議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書面分數核查申請,由司法行政機關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逾期申請分數核查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通過率
法務部通常並不會發布關於通過率的官方數據,但是每年都會公布考試報名人數以及最終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名單,由此也可以一窺通過率的具體情況。
另根據2021年3月25日法務部副部長
熊選國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數據,2016至2020年間,全國共有313萬餘人報名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其中42萬餘人通過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通過該數據也可了解近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司法考試)的總和通過率情況。
注1:通過率數據僅供參考。
注2:“-”表明數據缺失或無相應數據來源可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