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民政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
(2016—2020年)
在黨中央、
國務院正確領導下,在全國各級民政部門共同努力下,《民政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順利完成,民政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做好民政系統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中發〔2016〕11號)要求,結合民政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有關民政的重要論述,按照中央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新要求,圍繞“十三五”時期民政改革發展的重點目標和任務,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民政工作實際相結合,圍繞重點、突出特色,為實現 “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貢獻。
(二)主要目標。通過實施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進一步健全民政系統普法宣傳教育機制,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實效,深化依法治理,促進民政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治觀念和意識明顯增強,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明顯提高,全社會對民政法律法規的知曉度明顯提升,法治民政建設水平明顯提高。
(三)工作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圍繞民政改革發展的中心工作,在全系統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為全面實施民政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民眾。以滿足民眾不斷增長的法治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利用民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切實依法保障人民民眾基本民生權益。
堅持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對象的特點,確定法治宣傳教育的重點內容。根據民政業務多元、工作對象群體多元等特點,採取切實可行的方法,增強普法工作的針對性。
堅持學用結合,普治並舉。把法治宣傳教育與推進民政事業改革發展有機結合,把法治融入民政工作的各個環節,引導各級民政部門在法治實踐中自覺學習、運用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不斷提升法治素養。
堅持創新發展、注重實效。把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規律,創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領域,完善工作機制,改進方式方法,不斷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效性。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的高度,對全面依法治國作了重要論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組織全國民政系統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增強民政系統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深入學習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普及全面依法治國的大政方針和理念,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二)突出學習宣傳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首要位置,結合民政工作職責,深入開展憲法教育,宣傳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理念。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制度,認真組織好“12·4”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等活動,進一步增強民政系統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引導和教育民政部門和幹部職工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增強憲法觀念,維護憲法尊嚴。
(三)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適應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新形勢新要求,切實加大黨內法規宣傳力度。突出宣傳黨章,教育引導民政系統廣大黨員尊崇黨章,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決維護黨章權威。大力宣傳《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各項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宣傳與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和協調,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範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四)持續宣傳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持續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領域的法律法規,推動各級民政部門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意識,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五)著力宣傳民政專業法律法規和規章。大力宣傳慈善事業、社會救助和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傳優撫安置法律法規,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著力宣傳基層民眾自治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城鄉基層民眾有序參與民主政治的意識和水平。著力宣傳專項社會事務管理、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領域的法律法規,切實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廣泛宣傳民政領域其他法律法規,重點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涉及民政部門職能的法律法規,以及民政部門重點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規,專題宣傳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做好上述法律法規配套規章的宣傳貫徹工作,確保法律法規有效實施。在傳播法律知識的同時,更加注重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樹立法治意識,大力宣傳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導民政幹部職工和民政工作對象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六)推進民政系統依法治理。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與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和民政工作中心任務相銜接,紮實推進民政系統依法行政。加快民政立法步伐,加強民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完善民政法制監督,紮實推進法治創建,在民政法治建設實踐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落實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
三、對象和要求
(一)切實加強民政系統領導幹部學法守法用法。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組織部等四部門印發的《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完善各級民政部門領導幹部帶頭學法用法制度,切實抓好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每年至少舉辦一期領導幹部法治專題講座。把憲法、國家基本法律、民政法律制度、依法行政知識和黨內法規列入各級民政部門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每年不少於兩次集體學習,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拓寬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渠道,堅持自學為主,結合領導幹部自身的工作職能和特點,聯繫實際,確定學習內容,自覺開展通讀法律、法規條文活動。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方式方法創新,通過立法調研、執法監督檢查、案例討論、工作研討等形式,把學習法律與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緊密結合起來。推動各級領導幹部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年終考核述法等制度,把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使領導幹部真正成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
(二)大力推進民政幹部職工法治教育培訓。加大對民政幹部職工的法治教育和培訓力度,定期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通用法律知識培訓、專門法律知識輪訓和新頒布法律法規專題培訓。把法治教育納入民政系統國家工作人員入職培訓、任職培訓的必訓內容,確保法治培訓課時數量和培訓質量。加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通用法律知識與履行職責相關的專門法律知識學習,不斷提高民政系統運用法治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每年組織申請行政執法資格和已經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開展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於一周。組織編寫具有典型性或者指導意義的民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例,以案說法、以案釋法。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公務員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
(三)在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務對象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根據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特點和接受能力,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發揮社會組織對其成員的行為導引、規則約束、權益維護作用,發揮社會組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教育引導基層民眾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依託民政服務機構,加強民政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引導老年人、優撫群體、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志願者等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識,向其加大普及和宣傳民政領域相關專業法律法規知識力度,養成其依法維護權益、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
四、工作步驟
本規劃從2016年開始實施,到2020年底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本級黨委、政府法治宣傳教育規劃要求,結合本規劃和自身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相應的普法規劃,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制定的第七個五年規劃,應當於2016年12月底前報民政部。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至2020年。各級民政部門要制定年度工作計畫,明確當年工作重點,有計畫、有步驟地組織開展各項普法活動,確保規劃得到全面貫徹落實。2018年配合各級普法辦開展中期檢查。
(三)檢查驗收階段。民政部將根據全國普法辦統一部署,對民政系統七五普法工作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揚。各級民政部門要進行自檢自查工作,配合上級民政部門和當地普法主管部門進行總結驗收。
五、組織領導
(一)切實加強領導和考核。各級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和辦事機構,完善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開展督察等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考核評估機制,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作為依法行政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的重要內容,確保普法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落實責任制。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民政領域普法責任清單制度。結合行業特點和民眾需求,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普法責任,在管理和服務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三)注重加強隊伍建設。各級民政部門要注重加強法制工作機構建設,推動省級以下民政部門獨立設定法制工作機構,提高專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法律專業素質和組織指導能力,同時建立健全定期培訓制度。
(四)切實落實經費保障。各級民政部門要把法治宣傳教育經費納入本部門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相關經費,保證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
(五)鼓勵工作方式方法創新。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採取措施,鼓勵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創新。著力發揮民政相關媒體法治宣傳教育主陣地作用,同時注重拓寬宣傳渠道,推進“網際網路+法治宣傳”行動,充分利用和發揮新媒體的優勢,注重豐富宣傳學習載體,增強宣傳教育的吸引力。結合民政業務涉及的國際社工日、清明節、“5·12”防災減災日、建軍節、中華慈善日、老年節、烈士紀念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法治主題宣傳日、宣傳周和宣傳月等活動,不斷提高民政法治宣傳活動的覆蓋面、影響力和公眾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