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普通教育課程

全國普通教育課程 ( national curriculum for general edu-cation),印度國家課程。為與全國統一的十二三制前十年的普通教育相吻合而設定的課程。最初由教育委員會於 1966 年提出,爾後經全國教育研究與培訓委員會按檔案公布,題為《十年學校課程》。1977 年人民黨政府設十年學校課程檢查委員會, 專事檢查課程計畫、教科書及其實施情況,並提出新的課程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普通教育課程
  • 外文名:national curriculum for general edu-cation
1988年,全國教育研究與培訓委員會又根據 1986年《國家教育政策》的規定,公布了《初等和中等教育全國課程——一種結構》(修訂本), 對初小(一至五年級)、高小(六至八年級)和國中(九至十年級)的課程設定和時數分配作了如下具體安排:初小階段,語言 30%、數學 15%、勞動實習 20%、環境常識 15%、衛生和體育 10%、藝術 10%;高小階段,語言 32%、數學 12%、勞動實習 12%、科學 12%、社會常識 12%、衛生和體育 10%、藝術10%;國中階段,語言 30%、數學 13%、勞動實習 13%、科學 13%、社會科學13%、衛生和體育 9%、藝術 9%。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