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1999年12月20日至31日澳門公眾假日安排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8年07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7月12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1998年7月1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
1.1999年12月20日為澳門回歸祖國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日,放假一天。考慮到澳門回歸期間公眾慶祝活動的較多,12月21日再放假一天。2.1999年12月20日至31日的其它公眾假日為:12月22日冬至;12月24日聖誕節前日和12...
1999年12月20日起,澳門紅十字會的正式名稱為“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1999年12月20日,烏蘇市水利局工會被烏蘇市總工會命名為1999年度先進工會。1999年12月20日,武漢亞洲心臟病醫院實施第一例心臟外科搭橋手術。十年來,共...
1999年7月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為保證澳門平穩過渡、政權順利交接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自1999年12月20日起順利運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全國人民...
澳門回歸,是指1999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1553年,葡萄牙人在準備登上澳門時,託言商船被風浪衝擊縫裂,貨船潮濕,要求借地晾曬,並賄賂了地方官吏汪柏,取得了...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設立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之前需將澳門原市政機構改組為特別行政區臨時性市政機構,向行政長官...
鑒於1997年7月1日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有需要對1997年下半年和1998年全年的香港公眾假日作出過渡性安排,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一、1997年下半年香港公眾假日為:1、香港回歸祖國,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月1日)...
1999年1月1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 頒布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998年5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一、總則 第一條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
1999年12月20日 中葡兩國政府澳門政權交接儀式隆重舉行 1999年12月20日 中葡兩國政府澳門政權交接儀式隆重舉行。江澤民主席鄭重宣告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澳門行政區政府宣誓就職。中共中央、全國...
1999年4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為體現我國政府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及其他公共機構(以下簡稱公共...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使用暫行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條的規定製定 [1] ,經1999年1月1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2-3]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在1999年12月2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自1999年12月20日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布或立法實施。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和第八條規定,審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問題的建議。
(1998年11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籌委...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93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號公布,自1999年12月20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 (2012年6月30日第...
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辦法》是在我國於1999年12月20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的前夕,就該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如何產生等問題,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相關程式的討論和審議,於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8.07.12 實施時間 1998.07.12 公務員本地化是澳門過渡期重要問題之一,它關係到澳門的平穩過渡和政權的順利交接,也關係到1999年12月20日以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順利運作。中...
為籌建澳門特別行政區,確保澳門政權的順利交接和平穩過渡,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並考慮到澳門的實際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有關機構和主要官員職位設定,提出如下意見:一、澳門...
根據中葡聯合聲明的規定,過渡期內,澳葡政府對當地社會治安負有安全的責任。中方對澳葡政府採取的一切旨在保持澳門社會穩定的措施將繼續給予有力的支持和合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注意到澳葡政府最近在澳門居民的...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政會、政府、立法會、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及檢察長,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前,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規範性檔案,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其它可適用的法規作出的全部行為...
第一條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關 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籌委會」)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
1999年4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9.04.10 實施時間 1999.04.10 ...
1999年7月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條款款項 第一條 為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
1999年4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設立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的決定 頒布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9.04...
一、自1999年12月20日起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域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圖由國務院另行公布。 [1] 參考資料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1998年11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為慶祝我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成立澳門各界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活動委員會(簡稱“慶委會”)。慶委會負責籌劃...
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包括附屬檔案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附屬檔案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附屬檔案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
1999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正式施行。1999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正式施行。2018年10月23日,港珠澳大橋開通儀式在廣東省珠海市舉行。習近平出席儀式並宣布大橋正式開通。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