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擬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3年3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2月20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擬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包括附屬檔案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附屬檔案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附屬檔案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和區徽圖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檔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通過,於1999年12月20日實施。《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確保國家對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得以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和第八條規定,審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關於處理澳門原有法律問題的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成立的特定的法律起草委員會擬訂並提出的法律案的審議程式和表決辦法,另行規定”的規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主持審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葡萄牙文譯本為正式葡文本,和中文本同樣使用;葡文本中的用語的...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第七條和附屬檔案二第三條的解釋》和《全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決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文。(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 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 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 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葡萄牙文本 的決定 [1] 詞條圖冊 更多圖冊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
經徵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
負責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名單。1999年12月2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成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 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時,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任務:就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
全國人大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9.01.16 實施時間 1999.01.16 第一條 為推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
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 單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會議 第八屆全人大會委會第二十四會議 發布時間 1997年2月23日 檔案原文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屆全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下列職權:(一)領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負責執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其他法律;(三)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公布法律;簽署立法會通過的財政預算案,將財政預算、決算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四)決定政府政策,發布...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和附屬檔案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自1999年12月20日起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考慮到澳門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對《中華人民...
特別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93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澳門特別...
1993年3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八屆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標誌澳門進入過渡期的後半段(或稱後過渡期)。在整段過渡期內,澳葡政府在中方的督促下,採取三大措施,確保澳門政權順利交接,包括中文合法化、公務員本地化和法律本地化,合稱“三化”。中文合法化 中國外長錢其琛在...
完成本地化後的《澳門民事訴訟法典》於1999年11月1日開始實施。這部法典分5卷,各卷下有若干編、章,總計1 284條。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後,這部法典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45條處理澳門原有法律的決定》進行變動,...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的議案。經徵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全國...
1999年7月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通過。條款款項 第一條 為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籌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正案》的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印發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的決定。中文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頒布時間 1999.04.10 實施時間 1999.04.10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制定本辦法。二...
7. 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草案)》,8. 關於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的決定(草案),9. 關於設立海南省的議案,關於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議案;10. 審議通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
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8號公布)特別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93年3 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
三、決定權 55 四、批准權 60 五、備案權 63 第三節 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權與修改權 64 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權 64 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五次解釋 67 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解釋 74 四、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修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 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 法起草委員會關於...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於同年10月25日開始在北京召開第一次的全體會議,當中通過起草工作的大體規劃和步驟,並決定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終於在1993年3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自此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成立...
第一條 為籌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推選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第一屆特首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產生,其後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選舉產生。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屬檔案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